自駕車去長白山的朋友請注意

作者: 仰止

導讀敗興長白山 大周末去長白山,乘興而去敗興而歸。 我們外省人仰慕吉林長白山勝景自駕車去旅游,就是擔心人生路不熟。在遼吉兩省交界處(通化市三棵榆樹境內)吉林立了一塊牌子說外地車輛一般違章不罰款,當時我們很高興,認為吉林交警講理。沒想到在長白山露水河的201國道上被吉林交警無理強行罰款200元還不給收據。更可氣的是露水河的交警只罰外地來旅游的車,� ...

敗興長白山

大周末去長白山,乘興而去敗興而歸。

我們外省人仰慕吉林長白山勝景自駕車去旅游,就是擔心人生路不熟。在遼吉兩省交界處(通化市三棵榆樹境內)吉林立了一塊牌子說外地車輛一般違章不罰款,當時我們很高興,認為吉林交警講理。沒想到在長白山露水河的201國道上被吉林交警無理強行罰款200元還不給收據。更可氣的是露水河的交警只罰外地來旅游的車,有北京的也有黑龍江的,都是莫須有的理由,都不給開收據。外地旅游者在吉林省被濫用的公權力面前毫無辦法,只能交錢圖平安。我們回程原計劃多住兩天,還要去集安,但是吉林的交警像路匪似的,誰還敢去!

事情是這樣的:在露水河收費站設卡的交警攔住我的車,沒說任何理由就要走了駕駛證和行駛證,然後給我一張處罰決定書,說我9月21日14時07分在G201線814公裡“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違法行為代碼5037 。罰款200元。交警戳:姚軍210610 。當時共有四個警察在現場。因不服,我沒有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但是不交錢就不給證,立刻交錢就可以立刻走。

按照新交法實施條例104條,對“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無其他機動車駕駛人即時替代駕駛的,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當時無人替我駕駛,在露水河只要交罰款就可以走,這是執法違法行為。

最關鍵的是法律規定執法一定要以事實為依據,那幾個吉林交警說我“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毫無衡量標准,毫無證據。相反,事後我立刻用5個小時過了9個收費站,加了一次油(全都有據可查),經過城市和村鎮各種道路路況,行程將近500公裡,其中包括兩小時夜行車,安全抵達沈陽,證明我絕不是“過度疲勞仍繼續駕駛”。

交罰款不給收據,這也是執法違法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8條:“罰款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收了錢不給收據,錢到哪裡去了?

總之這件事有兩個重點,第一吉林交警執法違法,無事實憑據;第二吉林交警違法處罰,不開收據。

事後,我的吉林朋友勸我忍氣吞聲,你就是找他們領導也不能解決問題。不就是兩百元嗎?生那個氣也不值當。可我認為如果被罰的外地車都不吭聲,實際就是縱容少數違法交警敗壞吉林聲譽,嘲笑吉林各城市大街上那些標語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也正是因為外地車都不吭聲,個別交警才肆無忌憚,執法違法,惡性發展。

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一位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留下的短詩:

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出來為我說話了。

所有被違法罰款的外地車如果不吱聲,就都會是馬丁•尼莫拉。吉林省交警的違法行為並不是僅僅加害於我,而是所有倒霉的外地車,我應該提醒駕車去的朋友可能要付出代價,應該與所有的受害者一起鄙視吉林交警,應該用法律討回公道,維護尊嚴,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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