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血十字:耶穌是人還是神(1)

作者: 書山府尹

導讀2.耶穌是人還是神在美國作家丹。布朗的暢銷小說《達芬奇密碼》中,巴黎警局女探員索菲。奈芙與歷史學家雷。提彬之間有這樣一段對話(《達芬奇密碼》英文版233頁): “沒錯”,提彬說,“在那次宗教組合中,君士坦丁(大帝)認為需要強化基督教的信仰基礎,為此,他召集了著名的尼西大公會議。會議辯論了基督教的諸多議題,並就辯論的議題舉行了投票表決。議� ...

2.耶穌是人還是神在美國作家丹。布朗的暢銷小說《達芬奇密碼》中,巴黎警局女探員索菲。奈芙與歷史學家雷。提彬之間有這樣一段對話(《達芬奇密碼》英文版233頁):

“沒錯”,提彬說,“在那次宗教組合中,君士坦丁(大帝)認為需要強化基督教的信仰基礎,為此,他召集了著名的尼西大公會議。會議辯論了基督教的諸多議題,並就辯論的議題舉行了投票表決。議題包括:復活節的日期,主教的職責,教會儀式的程序管理,當然了,還有耶穌的神性。”

“你說什麼?耶穌的神性?” 奈芙問道。

“親愛的”,提彬語氣堅定地說,“在那個歷史時刻之前,耶穌的追隨者們只是把耶穌看做凡人中的先知... 盡管耶穌非常強有力也非常了不起,但無論如何,他是個凡人。”

“不是上帝之子?”

“不是”,提彬回答:“是在那次尼西大公會議上,參加者提議表決把耶穌確立為上帝之子。”

“等等,你是說,耶穌的神性,是一次投票的結果?”

“一次贊成與反對票數相對接近的投票結果。”提彬加上了一句。

《達芬奇密碼》中的這段對話,比小說主線所演繹出的抹大拉是耶穌妻子並留有後代,更令人震撼。原因是,即便耶穌是神,可沒有人說過神不可以有妻子有後代;但如果爭議涉及到的,是耶穌神性本身的虛實,那會構成極為嚴重的問題。我估計全世界的小說讀者們,除非是對西方宗教史有特殊興趣的人,恐怕沒幾個人知道尼西大公會議的細節。突然讀到這樣的歷史陳述,足以使人對基督教的基礎產生懷疑。

進一步討論之前,偏離一下主題,說一下我自己經歷過的與基督教有關的幾件事。

我出國留學的時間比較早。那個時候,基督教在國內的聲勢,遠沒有今天這樣的規模。我學的是科技專業,家庭裡也沒有明確的宗教信仰背景,從而當時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僅局限於閱讀過聖經故事之類的通俗讀物。但另一方面,我對屬靈方面的東西,從小就有相當的興趣。雖然出國前接受的是同樣的唯物論無神論教育,內心裡,我對唯物論與無神論都持懷疑態度。

到達美國的大學之後,住在研究生公寓宿舍裡。幾天後的一個傍晚,當時只有我一個人在公寓內,外面有人敲門。開門一看,是一對中年華人夫婦,這對夫婦原籍是台灣人,他們來向我傳教。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接觸真正的基督教徒。知道我剛從大陸來,他們把聖經擺在我眼前,向我講述基督教最基本的原罪與救贖的概念。

我早就了解這些基礎的東西。耐心地聽了一段說教後,我對他們說:“對不起讓你們失望了,我覺得我沒有罪,所以我不需要被誰來拯救”。

他們解釋說,我的這種想法是對“罪”的誤解。聖經中人類的“罪”,指的是背離了上帝的期望,並非是我們日常生活中關於“罪”的同樣的概念,因此不能簡單按字面來理解“罪”字,從而產生抵觸。

“比如說,就算你不接受自己有原罪,你還是免不了有罪”,夫婦中的男士啟發我,“舉些簡單的例子:你可曾說過謊?你可曾有過貪婪,有過嫉妒?”

我想了想,回答說:“如果你們從這樣的角度來定義“罪”字,那麼不光是我,大概人人都可以被看作有罪。”

我的這幾句話,恰好落入了他們傳教的套路。緊跟著下一步,他們要我隨他們一起禱告,復述他們說的話,大致的意思,就是懺悔自己,願意接受耶穌為救主。我心中猶豫,但還是跟著做了。隨後,男士把面前的一本小冊子翻開,指著上面的一段話對我說:“你來讀讀這段,如果你只是口頭上接受耶穌,但不受洗成為基督徒,那結果將是罪上加罪。”他邊說著,邊示意妻子去廚房內取水。

我提高了嗓音,做手勢制止了女士:“行了,今天到此為止,我不想再繼續下去了。”看到局面有些尷尬,我緩和了語氣:“你們應當能感覺得出來,其實我剛才的懺悔都是挺勉強的,更不必說受洗了。我想你們來這,目的也不是想發展三心二意的人當教徒吧。”妻子向丈夫使了個眼色,兩人起身告辭,說是改日再來。對我來說,與基督教的這第一次接觸,給我留下了很不好的印像,有種被愚弄的感覺。

以後的歲月裡,我會不定期去參加教會活動,多數去中國人教會,也去過幾次西方人的教會。即使旅行在外,有時間我也會去當地教會,這種習慣一直延續到今天。但是無論是在哪種場合,我從不隱瞞自己的立場:我只是一個“旁觀者”,不是一個“信仰者”;我來教會的目地,是想看看教會的運作,可能的話參與對聖經的討論,加深對基督教的了解。

我的感覺是,國外中國人的教會活動,雖然形式上與西方人的教會活動沒有多大區別,但心理上仍然帶有中國文化的色彩。比如“救世主”的含義,中國人心中,比較強調等同於世俗統治者的“主”的高尚位置,而西方人心中,則更看重其拯救的普遍平民意義。

參加教會活動,我總是會提些問題。比如說我會提問,按照聖經說法,上帝創造了人類,而後人類犯了錯誤,於是上帝決定懲罰人類。我覺得這裡面的邏輯,是無法合理化的。以電腦程序類比,某程序員編制的一個程序,不管其運行中出了什麼差錯,自然都是程序員自己的過失,怎麼可以歸罪於被創造的程序?更何況,上帝是萬能的,必然知道自己所創造的人類本來就不完美,但卻以完美的行為准則來要求人類,並以此作為裁決的依據,這樣的裁決怎麼會是公正的?被懲罰的毫無申辯權利的人類,何罪之有?

類似於這樣的問題,我從來沒有聽到過完全令人滿意的回答。事實是,有些問題是回答不了的。聖經中除了許多不合理之處,還有許多自相矛盾之處,對於自相矛盾之處,自然很難有自圓其說的解釋。但話說回來,聖經是不同時期多名作者共同的成果,作為歷史上被逐字逐句反復研讀最多的書,聖經的說教能夠逾數千年而不倒,應當說是非常了不起的。

從中國大陸教育環境中出來的知識分子,涉及到宗教信仰時,常常帶有一種驕傲意識,那就是認為自己真理在握,認為唯物論無神論等同於科學,宗教信仰等同於愚昧無知,並以堅持這樣的看法為榮。其實,這才是一種真正源於無知的狹隘意識。實際情況是,知識與宗教信仰並沒有必然的互動關系。比如以美國為例,就宗教信仰虔誠度來說,雖然教育程度低的人確實比教育程度高的人要更專注,但並沒有統計上的明顯差別。如果問題涉及到的,是泛泛的比如“是否相信上帝存在”,那麼統計上的差別幾乎可以完全忽略。

我的一位朋友的故事,值得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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