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傾聽來自瀘沽湖的聲音完整篇(轉載自周華山的《無父無夫的國度?》)

作者: naximan

導讀幾次從瀘沽湖落水回來後,一路聽到驢友對落水村的失望和當地摩梭人對游客的失望,深感到在強勢文化的壓迫下,弱小民族的聲音太小。語言和文化程度的差異,使大家的隔闔和誤解越來越深,周華山先生在永寧地區和摩梭人打成一遍,用摩梭語交流,深入生活調查研究,並在出版之前讓摩梭人先傳閱和提意見,他用最大可能一個中性的立場上去寫出了盡可能不帶偏見的摩� ...

幾次從瀘沽湖落水回來後,一路聽到驢友對落水村的失望和當地摩梭人對游客的失望,深感到在強勢文化的壓迫下,弱小民族的聲音太小。語言和文化程度的差異,使大家的隔闔和誤解越來越深,周華山先生在永寧地區和摩梭人打成一遍,用摩梭語交流,深入生活調查研究,並在出版之前讓摩梭人先傳閱和提意見,他用最大可能一個中性的立場上去寫出了盡可能不帶偏見的摩梭人及他們的生活和變化以及本質不變的東西。永遠忘不了:二車說過那是他看過最好寫自己摩梭人的書,雖然有許多地方說了他們不好,但他沒有說假話;一位大姐說這本28元的書雖然只能賺一元錢,但她還是要幫這位摩梭人的朋友賣。

我去過瀘沽湖九次了,可能是納西族與摩梭人的祖先是同一個吧,永遠把他們當成了朋友,雖然有過一些不快。我在這裡只能盡我自己的力量重新打完這篇文章,希望廣大驢友能盡可能用心去讀,去傾聽來自瀘沽湖的另一種聲音,並希望以此文的觀點能讓大家討論旅游開發區純樸和商業的關系做一點材料。

最後有一個不請之請:小熊和兔子能不能把這篇文章算作精品,以便讓更多的人看到,雖然是轉貼。摩梭人也有話要說給旅游者聽,旅游論壇也要聽聽來自旅游地的聲音。

從一個村莊看旅游開發後的摩梭

前言

落水村是摩梭地區最熱門的旅游點。筆者住在落水村期間,幾乎每天都碰上游客說同一句話:

“落水村已經變味,根本不是真正的摩梭,原始味道已經變得商品化,年輕人天天看電視、唱時髦流行曲,不再穿民族服裝。請問真正的摩梭村莊在哪裡?”

先不定奪落水村摩梭是否變質,這番話首先道出許多游客自身的矛盾心態。一方面游客盡情享受城市市場經濟的科技、文明、方便、效率與商品享受,但另一方面來到摩梭地方,卻期望看到摩梭人非常“原始”的生活。當發現摩梭人竟如此文明,便非常失望,謂摩梭已經商品化變味,但游客甘之如飴生活在高度商品化的現代城市裡,身上盡是商品潮流衣裳服飾,早已背棄自身中國傳統的漢唐古裝,如今看見摩梭人牛仔褲T恤打扮,卻批評摩梭人變質漢化,但所謂“漢化”其實早已“洋化”。批評摩梭人變質的漢族游客往往渾身“西裝”國外時髦品味。倘若漢族游客早已背棄自身文化傳統的纏足、殺嬰、長衫旗袍、三妻四妾的封建道德,那我們也應該支持摩梭人自身的現代化進程,而不是期望摩梭人猶如動物園猩猩熊貓,只淪為游人觀賞甚至獵奇的對像。

許多旅客表示渴望體驗真正的摩梭村寨生活,但另一方面又批評落水村的廁所肮髒、豬膘肉肥膩難以下咽,到知悉永寧山區沒有廁所,而摩梭根本沒有“廁所”一詞,都是在大自然無人地帶隨意“唱山歌”,九十一個摩梭村寨只有一個溫泉洗澡,許多游客卻又驚訝那麼肮髒那麼不方便,如何生活?說白了,正是居高臨下、偷窺獵奇之雙重標准,最希望自己坐在瀘沽湖五星級酒店內,看到下面山區呼天搶地之人間慘劇,徹底滿足悲憐“落後土著”的“慈善”心理。

家屋成為經營單位

本文先探討落水村旅游體制建立的四個階段,然後講述旅游業對落水村以至整個摩梭文化的衝擊。落水村近年成為整個麗江地區富裕村之前列,其有目共睹的旅游驕人成績,絕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四個發展階段。

旅游業萌芽期(1989~1991年)

瀘沽湖在1992年才正式被國務院列為對外開放的的旅游區。在此以前游客稀少,都是個別散客及經官方單位安排的考察團。通常入住落水村保護區的兩所賓館。落水村在1989年才有第一間摩梭家庭旅社,此事曾在當地引起激烈爭論,發起人汝享濃布(44歲)就表示:

“我在1988年起任旅游局局長,前身是政府成立的旅游公司,負責統籌寧蒗縣的旅游。當時我看到旅游發展的迫切,遂向領導提出興建家庭旅社,彝族書記阿蘇全力支持,並建議在落水開辦五家、裡格開辦三家家庭旅社,反而是縣城摩梭老干部強烈反對。原因有二:一是恐怕外面陌生人住在摩梭家庭,會因風俗習慣而引起矛盾。二來怕游客把不良風氣帶進摩梭,萬一摩梭婦女生下金發孩子,將成為摩梭人的恥辱。當時我極力保證萬一出事我負全部責任,便在我家搞起首間家庭旅社,共八間房二十個床位,村中其他人皆觀望以至反對,到1993年才有第二間家庭旅社‘摩梭風情園’。”

落水村民最初都懷疑家庭旅社的效益,殊不知首家家庭旅社一年內賺了四萬多元,村民側目驚訝,開始認為傳統的火塘文化不應固步自封,而必須積極回應現代社會的衝擊。

隨著游客增加,落水摩梭人面對如何把游客定位與歸類的難題:究竟應按摩梭俗例熱情款待來客,不收分毫,抑或用外面商品市場規律明碼實價?起初,落水人熱情如昔而不願收錢。游客問可否買兩個蘋果,摩梭人回應謂沒有蘋果賣,然後從果樹上采一大袋蘋果送給游客;游客說半天未吃飯,主人家馬上殺雞、打酥油茶、端豬膘肉,事後拒絕收錢。但落水人很快發現,不可能天天送蘋果,也不可能每天殺雞,遂以族裔身份而劃出楚河漢界,謂游客既是外人,可以按外面規矩計算。但害羞文化仍令落水人恥於收錢,也拒絕拉客。客人到家裡吃飯後問多少錢,回答總是“隨便你,不要客氣”;游客主動要求劃船後給五元,摩梭人很可能退回二元。

當時,村內老人還是反對游客進來,認為收錢會破壞摩梭熱情風俗,更受不了游客情侶公然牽手、穿迷你裙、火塘面前亂說話的不良風氣。隨著游客增多,情況出現變化。以前落水村民看到游客會害羞甚至走開,但開始有村民主動上前拉客。更重要的是劃時代的民主化旅游體制逐漸建立起來。

旅游飛躍期(1991~1996年)

這是落水旅游體制建立起來並急速發展的階段,以1991年1月格則次梳爾車(45歲)當村長為起點。當時游客逐漸增加,但規章制度全無,情況混亂,有摩梭人為爭奪游客而吵架,有游客不滿價錢混亂,有游客在公路上被拉到沙灘劃船時才發覺自己“被宰”。次梳爾車表示:

“我上任後,把發展旅游體制放在工作首位,村委會十個委員為制定村規民約而經常開會,既要咨詢村中老人,制定後又因違規行為及村內糾紛而頭痛。”

在經濟利益、摩梭聲譽及家屋矛盾三方合力催迫下,完整的村規民約及旅游體制逐步建立起來。劃船從個人及家屋提升為村寨的集體行為,半數家屋(共三十八家)自願地參加劃船,分成兩組每星期輪流每家派一人劃船,每條船一次收五元,每天收入由組員平分。1993年,摩梭歌舞篝火晚會從家屋個別組織與爭客,轉為按照劃船的分組模式。1996年,牽馬也從個人行為提升為全村集體分組經營,明碼實價寫在沙灘木牌上。而村規民約亦越趨具體細微:牽馬、劃船、民族歌舞時不穿民族服裝,立即罰款;遲到者不准參加當天活動;主動拉客到自己家庭旅社,馬上罰款;落水人在公眾地方爭吵,罰款;向游客多收錢,罰款;村內騎著馬跑,罰款,因為可能令游人受傷或受驚,又對村內老人不敬。沙灘規定由每家來種樹,若三年內有任何樹死掉,每樹罰二十元。當時村長次梳爾車被譽為“罰款村長”。

隨著旅游體制與規章逐步落實,村民間的糾紛以及游人的投訴也大為減少。據老人表示,1991年至1993年的矛盾最為激烈,經常出現家屋間之爭吵,以至打架。村長次梳爾車堅持落水村為一家人,不分普米、摩梭或漢族,皆可參加劃船等項目,同時嚴厲執行規章。他說:

“篝火晚會原本只有兩人守門收費,後來發現有人私下‘食錢’,罰款之余,從此守門改為四人。我又專程走進篝火晚會場地抓沒穿民族服裝的落水人。1993年曾有裡格村民把游客劃船過來,被落水村民反對並把船費充公。我得悉後堅持摩梭人應互相幫助,遂與村委會赴裡格賠罪、退款。直到1999年,仍有村民劃船到四川,中途起風而坐地起價。這些事嚴重破壞了村夫民約,又損害落水與摩梭名聲,必須罰款並公開指斥。”

村季會因多番妥善處理村民矛盾,而深受村民贊賞,1991年的村委會更連續三屆連任到1999年,聲望威信令村民折服。村長的威信除了個人能力外,也因為格則家乃落水村的名門大家,如今汝享、彩塔及達巴三大家的年輕一代,大多是格則次梳爾車七個舅舅所生的孩子。村長背後既是三大家族,令“公眾事務”在“家屋”威望的支持下,更加順利開展。

另方面,落水從傳統摩梭的家屋本位,在九十年代逐漸轉化為經濟共同體,史無前例地令公眾空間與規章變得重要,又建立由村委會集體處理公眾矛盾的民主協商機制,令傳統摩梭以家屋威望來解決問題的模式發生。極具摩梭特色的是,整個公眾領域民主體制仍以家屋為本。

首先,整個旅游體制完全是以母屋火塘為單位,一個火塘派一人。自1997年起全村七十三家每天派一人,一星期牽馬,一星期劃船並跳舞,並從此定格為七十三家,即使日後再分家也不容參加旅游項目。其次,村規民約執行初期,經常以大家族力量作後盾,遇上棘手個案,村長家族壯丁與村委會成員統統站在村長旁,把村規民約強制執行。其三,七十三家母屋火塘組成經濟共同體之後,先前的個人及家屋之間的利益爭奪,轉化為七十三個火塘攜手拓展。可見整個公眾領域民主體制絕非西方個人主義模式,也非國家機器從上而下推行,而是傳統摩梭火塘本位民間自發之“家屋民主”、“家屋公眾”及“家屋體制”。近年有十多個分家戶希望加入旅游體制而一直被拒,但火塘本位的家屋和諧令少撮不滿情緒從沒激化為公開對立與衝突。

最後,落水公眾領域民主體制之建立,電視科技之普及也功不可沒。隨著1995年落水通電及1996年家屋皆有電視,村委會便經常利用電視科技作村民咨訊傳播,傳達村委會的決定。而家家戶戶天天收看電視,也逐漸熟悉主流社會市場經濟之思維,並選擇性地把這種在公眾領域公平協商的游戲規則,借用於自身旅游體制之建立與執行。

政府的介入與規範(1996~1999年)

世界各地的旅游區,多半由政府策劃、規範、統籌、監管,甚至經營。落水村是個例外,從1989年首間家庭旅社開始,整個旅游業的萌芽、起飛、發展、整頓、修正,大多是民間自發自主而少見政府介入。直到1996年二星級摩梭山莊建成,情況才明顯變化。

1993年,政府見落水旅游迅速發展,便准備在落水村興建附設娛樂城的星級賓館,沒有咨詢落水村民就與四川樂山紙廠簽定了合同。此事曝光後,引起落水人激烈反應,拒絕出讓土地。結果,麗江地委調停,政府只好改為在1982年從落水劃歸裡格村的一幅土地上動用一千四百萬元建摩梭山莊,原以為能憑政府單位的龐大客源網絡,令這間半山湖景的星級賓館大有作為。不料到瀘沽湖的游客,主要目的不在瀘沽湖的山光水色,也不堅持電視與空調,反而希望能深入民間了解摩梭文化,情願入住由摩梭人開辦的家庭旅社體會摩梭風情。這邊廂落水家庭旅社門庭若市,那邊廂星級摩梭山莊水靜河飛長期虧損。麗江地區政府雖在1999年規定所有到瀘沽湖的政府單位員工,必須入住摩梭山莊,擔虧損情況持續。

政府的介入引起與村民的利益衝突。在修建摩梭山莊的過程中,政府曾做出規劃,把游客住宿集中於政府自己投資的摩梭山莊,把落水局限為游客觀光的民族風情村。政府又在1997年要求落水下村三十多間違例建築的家庭旅社從湖邊推移八十米,村民反對,政府控告村民,但寧蒗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後轉往麗江地區法院,最終由麗江地區專員出面擺平,村民無須搬遷,像征式罰款了事。

早在1992年,水政漁政管理所的負責人曾把水域管理的機動船用作接待游客謀私利,瀘沽湖開始出現油污。落水人強烈抗議這種污染瀘沽湖的貪官行為,有村民偷偷破壞機動船,後來政府介入才從此沒有機動船行駛瀘沽湖。1994年,政府讓一間私人機構在瀘沽湖開直升飛機服務,環湖每人收費三十元,後來因巨大噪音及強風嚴重滋擾居民生活及令牛、羊、豬、馬受驚,項目停止。1996年摩梭山莊的興建,亦因利益衝突而一度引起官民關系緊張。1997年底落水下村出現十多間卡拉OK、歌舞廳及美容美發廳,更有歌舞廳修建在湖中間,嚴重滋攏民生、破壞環境。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旅管委)在村內老人強烈抗議下,勒令所有歌舞枯及美容美發廳遷出落水下村,搬住遠離居民的保護區,從此不再有歌舞廳夜夜笙歌,滋攏居民。旅管委在1994年設立,並在1995年公告60號文《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總體規劃》,在1999年4月20日再修訂及公告共二十六頁的《瀘沽湖風景區管理條例》,包括:“不得在落水、裡格摩梭民俗觀光保護區內興建及經營酒吧、卡拉OK廳、美容美發廳。禁止在民俗觀光保護區內(既湖邊延伸三百米內)新建、擴建旅游食宿接待設施……嚴禁在湖內打撈菠葉海菜花、裂腹魚……在湖內洗衣、洗車和游泳、洗浴的,除責令停止污染行為,並處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5、8、25頁)1999年10月23日,旅管委通告落水、裡格村民未經審查批准,不得修建房子。通告如下:

“因家庭成員過多、家庭不合睦確需分家,經村委會批准分家後,當事人應向瀘沽湖省級旅游區管委會提出新分戶建房申請,經審查批准,可在村中規劃的原基地發展用地內搞限定的面積修建。未經管委會批准,居民不得擅自修建,土地部門不得辦理土地使用手續,房管所不得辦理房產手續,林業部門不得安排用材指標。”

管委會發出通告同時,懲罰了落水村八家未經批准而修建的旅社,進一步監管落水與裡格村摩梭人分家及建房,令民俗風情充滿行政管理及政治意味。原本分家與否純粹是家庭內部決定,如今卻因為旅游業的巨大利益,政府介入而令“分家”成為相當復雜的經濟、商品、行政的行為。

政府的介入令部分落水村民不滿,甚至表示政府介入只為著與落水爭生意。落水人兼寧蒗縣旅游局局長汝享濃布則表示:

“部分落水村民不太理解政府的處境。其實,任何發展都要規劃、指引與監督,任由村民與外來商人發展,落水村早就成為卡拉OK及美容美發通宵達旦之場所,純樸民風蕩然無存,老人不得安寧,落水淪為色情場所,人們對走婚及摩梭人的誤解更深。政府在1996年耗資六萬修建了落水環湖公路,令居民受惠,不應認為政府只為爭奪生意而來。”

旅游體制多元發展(1999年後)

1999年,連任九年村長的次梳爾車在村民極力挽留下仍堅持退位。皆因先前被漢族村民刀插而重傷。話說一家遠離落水的漢族家庭,在1981年包產到戶後,從事人參種植與買賣,甚少參加落水村的集體勞動,而劃船、牽馬、鍋莊舞也沒有參加,至1998年改變初衷要求參加,村委會表示七十三家已成定案,村長被對方以刀插腹。更不幸的是其他村民情緒洶湧,幾十人馬上衝進該家打傷家人,把家屋砸毀。經公安及法院調查,整個落水村被罰十萬元,每家平均罰一千三百多元,而該漢族家庭不得加入村內旅游項目。

這是落水村至今最嚴重的一次衝突,充分顯示以家族力量來解決公眾問題之文化特色與沉重代價,自此落水旅游體制更為制度化與常規化,村內糾紛更多由村委會在公眾領域按照村規民約以及集體利益來決定,不再動輒以家族力量來處理。公眾領域逐步擴大、民主體制與意識大幅度提高。但這種民主體制其實與家屋網絡及經濟利益扣連,以至任何嶄新改動皆會威脅到既得利益者,加上落水人已有穩定而可觀的旅游收益,原本易滿足、點有欲不強、缺欠拓展與突破意識的摩梭人更安於現狀,即使知道不少游客嫌瀘沽湖的旅游項目單調平面與商業化,當地摩梭也欠缺改革的動力。

但,既有旅游體制與家屋經濟利益緊扣一起,任何改革與變更都碰上巨大阻力,更重要是安於現狀的心態。試想,單是劃船牽馬鍋莊舞的收入,每人每年平均達三萬五千元,在山區地區簡直是天文數字,令原本拓展意識薄弱的摩梭人,更為安逸。

約八成游客表示對落水旅游感到失望。原因主要有三點,一是認為旅游項目單調缺乏內涵,騎馬與劃船是許多旅游點的標准化項目,鍋莊舞也舞步單調欠吸引力;二是缺乏渠道去了解摩梭文化,許多游客承認離開瀘沽湖仍對摩梭母系與走婚制一知半解;三是認為落水變得商業化,認為傳統摩梭建築已面目全非,傳統服裝變成年輕人的工作制服,“下班”後馬上穿漢裝,而游客連飲食都在現代餐館而非母屋火塘,難免失望。

譬如在湖思茶室的留言本子上,便有許多游客寫上走進瀘沽湖的感受:

“一路車行到達女兒國,見到非常商業化的摩梭,非常痛心,在這花花綠綠的世界裡,難道就容納不了這小小的一方樂土,文明人真是破壞環境的高手。”廣東老陳(1999·8·25)

“踏進瀘沽湖,走進女兒國,但是卻感受不到那份神秘,湖水依舊,青山依然,古老純樸的摩梭人卻不知在何方?在我眼前的是精明中略帶狡詐的商人,現代的氣息已終融進這片淨土,於是,失落之感油然而生。”馬非如(1999·8·14)

“我們是四個來自滇池湖畔的女孩,抱著無限的憧憬,經過長途跋涉來到了向往已久的地方——瀘沽湖。這是十分美麗的地方,美中不足是原始味太淡,商業味太濃,××飯店的待人接客方式讓我們無法感受摩梭人民熱情、好客的民風。這次瀘沽湖之行讓我們感到失望,也很傷心。今後絕不再來。”—四個帶著遺憾離開的女孩(2000年5月27日)

筆者甚至碰到有游客到那裡後,環落水村走一圈便想離開。其中一位上海來的年輕游客就表示:

“我從麗江一路過來,麗江有白沙壁畫、納西古樂、玉龍雪山、木府,還有百走不厭的古城。十小時崎嶇顛簸山路到落水,盤山而上盤山而下,沿途是貧瘠山區少數民族,純樸而原始,極具特色,路上的期望遂越發提升。到那裡後居然盡是現代旅館建築,與外面傳說的什麼‘東方女兒國’、‘神秘原始母系社會’,根本是兩碼事,有種貨不對版之納悶。再看到最時髦的旅社門牌上刻上什麼‘母系世家’、‘摩梭伊甸園’,覺得商業味太重,根本不想留下來,所以我問你,哪裡有傳統的摩梭村寨?”

另方面,離開落水而環著五十多公裡的瀘沽湖走一圈的游客,卻表示非常滿意,關鍵不單是沿途多元立體的瀘沽湖視角,最重要是直接住在民居,走入摩梭真實生活。不少游客更深深被山區失學兒童所牽動而伸出援助之手。譬如一位二十歲的大學畢業生阿玲,更在瀘沽湖旅游途中,留下來當竹地小學義務老師,在父母再三反對下,仍在山區堅持了四個月。她在湖思茶室的留言本上寫道:

“以為教書就是備好課去講,結果開學第一天的工作是跟一位有三十年教齡的老師穿街串村去找尋到了年齡而沒來上學的孩子和流失生。‘家徒四壁’、‘家無片瓦’這些抽像的詞語我第一次在生活中體會得到那麼深刻,有的人家窮得連皮帶都沒有,繩子草草一栓了事。連飽肚子都成問題的時候,是不會有心情去起個好名字,家中養牛,孩子便叫阿牛,而且是個女孩!風景很美,青山玉米地,中間疏落的小木屋,但我第一次覺得田園牧歌並不浪漫!”(1999·8·18)

隨行就市

旅游業是一把雙刃刀,既把現代科技文明帶進山區,亦令山區重新閱讀和修正自身文化。這是極其復雜的文化重組過程,主流文化既沒有全盤扼殺山區文化,但傳統文化也不可能原封不動。以落水村為例,許多游客認為落水已經變質而嚴重漢化,到永寧山區才能找到真正的摩梭文化。筆者卻認為在旅游業的衝擊下,落水人的摩梭意識、自信與文化自豪感,猶勝永寧山區。這絕非低估過去十年旅游業對落水村的巨大衝擊,而是強調旅游業反諷地激發的摩梭主體能動性,也令我們必須跨越“傳統與文明”、“文化與發展”這些片面單向的二元對立思維。

筆者在永寧地區,發覺只要提起落水,山區摩梭人大多嗤之以鼻,謂落水人已經變質,認錢不認人。這種批評與許多游客的意見不謀而合。

筆者卻不以為然,首先,筆者強烈感受到永寧山區摩梭年輕人的自卑感。她們對外面世界非常好奇,卻欠缺接觸的渠道,只靠電視與錄像來了解外面社會,筆者就經常被永寧山區年輕人問:“香港街頭是否經常有黑社會槍戰?香港社會是否很亂?”這很明顯是長久浸蝕在成龍、李修賢式港產電影下所衍生的誤解。山區人們的想像,與城市人的實際生活,難免有差距:有一位永寧山區的當家阿咪經常叫我到火塘看電視,問是否需要把家中僅有電視機搬到我的房間,晚上又叫兒子帶我到酒吧唱卡拉OK。她們認為這是對“文明城市人”的上賓款待,卻難以理解我對卡拉OK的厭惡,也奇怪為何我不看電視劇。

單向片面影像文化所塑造的扭曲景觀,令人們對外面充滿誤解與幻想,而外面世界都是以“強勢”、“優越”、“文明”姿態出現,電視畫面多是華麗家居、電腦、手機、時尚衣裳的一襲千金,令原本已被視作“落後”、“原始”的山區摩梭人更感自卑。筆者曾碰到過摩梭人把收藏十多年從未使用的羊皮牛毛毯,甚至是把成年禮女兒的簇新便枕,先給筆者用,便仍以為薄待筆者,再三表示山區“落後”、“肮髒”、“無文化”。永寧山區年輕人對傳統摩梭文化的評價,遠低於落水年輕人,在自我表述中經常出現“落後”一詞。

關鍵是十多年來落水人每天平均遇上近百中外游客,不論是單位領導,銀行總裁,抑或作家學者,都閑話家常相互交流,從好奇驚訝到司空見慣,從渴望外出到安於現狀,正是十多年滴水穿石的漫長過程。而落水人對自身文化的評價,大多經過四個階段:

(1)1956(寧蒗民主改革前)年前輕松自在,根本沒有什麼摩梭不摩梭的民族意識;

(2)通電及旅游業起步後,感到自己處處不如人家,渴求衝出來,盡快與所謂文明世界看齊;

(3)大量與游客接觸,不再美化外面世界,開始看到主流社會的問題;

(4)熟識外面世界後,也習慣了游客對摩梭的好奇與欣賞,反而越發自豪自信,以身為摩梭人為榮。

十年前落水旅游業剛開發時,村內年輕皆渴望能出外見識世面。但時至今天,當永寧山區年輕人渴望出外工作,卻苦無渠道,落水年輕人卻大都輕松快活。每天世界各地五湖四海的游客都進來,干嗎還要走出去孤身面對冷冰冰的世界?

筆者在落水期間,先後十多次碰上國內游客看到外國人時好奇地說“hello”的情景。反而落水人卻對世界各地游人習以為常,對驕傲自大的游人更嗤之以鼻。每個落水人都能隨意列舉城市人素質低劣的例證。

戈瓦松濃拉姆(21歲)講述一段經歷:

“我與這個游客一起坐車從寧蒗到瀘沽湖,他越談越過分,一味談論走婚,還扯到我身上,實在受不了,下車前他問我摩梭語‘你好’怎麼說,我便故意用摩棱語說‘我愛你’。到落水下車,他碰上一個老大媽,就衝上前雀躍地用摩梭語說‘我愛你’,這個阿咪正是落水有名的潑辣惡婦,自然憤怒地痛斥這位男人。”

格則董吉對走婚的評價也充分說明了這四個階段的演進:(1)自然狀態;(2)與外界接觸初期之自卑感;(3)逐漸不再美化主流社會;(4)自身民族自豪感的建立。

“少時看見阿咪阿烏都走婚,覺得這是很自然的事,沒有什麼好不好,對不對的意識,以為全世界的人都走婚。讀書後知道外面的人都結婚,覺得自己摩梭怪怪的,開始認為結婚才正常。出外工作後,天天與城市文明人一塊,發現他們原來有那麼多感情問題、家庭問題、夫妻問題、婆媳問題,我不再美化婚姻。三年前返回落水,每天與游客接觸,令我越發有民族自豪感,你們結婚的人是很可憐的,生活壓力太大。別看落水年輕人外表看似漢化,實則我們落水人都有這份民族自豪感。”

董吉最後這一句“我們落水人”及“我們摩梭”是落水村民經常朗朗上口的,可見落水人不單有強烈的“民族自豪感”,更處處充滿落水自豪感。筆者在其他摩梭村寨生活,從沒聽到當地人開腔說“我們竹地人”、“我們黑瓦落人”或“我們摩梭什麼什麼”,皆因所謂“摩梭文化”只是呼吸的空氣,生活上既不需要亦難以衍生什麼摩梭不摩梭的自我認同以至自豪感。

反觀落水村村民,每天都被游客詢問什麼“母系”、“走婚”、“馬幫”等問題,一則促使落水人自我努力翻閱外來書籍,同時多向老人查詢摩梭事跡;二來逐漸自覺摩梭與其他文化之多元差異;三來世界各地游客、電視台媒體介入、學者來訪探討摩梭文化,令落水人的自信自豪油然而生。

這份摩梭自尊自豪,既是長久與游客互動而衍生的身份認同,解說摩梭文化時難免充斥大量原本是漢族學者建構的外來話語。落水人隨口背誦的“摩梭母系八大優點”、“走婚制五大好處”、“阿夏婚姻”,都是外間學者的分析話語,而非山區摩梭人的生活語言。

另方面,旅游業不單從外而內的衝擊落水傳統,更內在地衝擊落水人自身對傳統文化的認同,以至落水人絕非被動挨打,而是積極主動地重新修正和建構自身的文化取向。

1999年5月25日瀘沽湖自然村村委會公布新修訂的村規民約,內容有:

“第三條:保護摩梭大家庭走婚習俗等民族風情,是每個村民的權利和義務……第十七條:每個村民應該積極參加各項公益事業的投工投勞,不參加者每次處以罰款30元至50元……第二十條:在本村舉行喪事時,全村每戶必須有一名男同志參加喪禮,違者罰款30元。”

所謂“摩梭大家庭”、“走婚習俗”、“男子參加喪事”,原本是摩梭文化的自然行為,現在卻因為旅游業需要而被建構為落水村委會的官方話語,更是從上而下的行政指令。這不單是因為旅游經濟利益而必須強調“母系大家庭”這“摩梭文化特色”,也是擔心村內新分家戶要求參加旅游項目,而威脅到既有七十三家屋的經濟收益,以至什麼“摩梭大家庭”、“走婚習俗”這些漢族詞彙正式成為摩梭自我認同的文化內核。

民族服裝也因著旅游業而產生巨大變化。1999年5月落水村委會之村規民約第六條規定:

“一切從事旅游服務的本村村民,騎馬隊、劃船隊、鍋莊舞以及在鳥滿河擺攤設點的本村服務人員,必須一律穿戴民族服飾,穿著要做到整潔衛生,美觀大方,違者處以罰款10元至50元”

在1956年土地改革前,民族服裝是摩梭人的生活便服,女穿百摺裙、七彩腰帶,佩帶頭飾,男戴帽子穿藏族衣服。文革時期,摩梭人被嚴禁穿民族服裝,男脫下帽子,女改穿褲子。當年不少摩梭人含著淚謂不願穿漢裝。到1978年三中全會後市場經濟改革開放摩梭年輕人既習慣了漢裝,更重要是時尚觀念令她們睥睨代表著“落後”與“貧窮”的摩梭服裝,反而追逐席卷全國的現代時裝;年輕人更投訴傳統服裝沒有口袋放煙、打火機、錢包與雜物。結果是只有摩梭老人穿著民族服裝。落水是例外。起初許多落水年輕人拒絕穿民族服、深感麻煩兼異樣。但每當穿戴民族服飾,游客總好奇觀賞,落水年輕人從不習慣到習慣,從怕麻煩到自豪。因著“工作”的需要,落水女子平均有五套摩梭服裝,男子約有三套。目前,整個永寧地區只有兩間摩梭服裝店,其中一間由郜阿咪嗓娜獨自經營,她就道出十多年來摩梭民族服裝的變化:

“十多年前才開始有摩梭服裝店,以前我們是自己紡織的,自給自足。但現在穿的人越來越少,都是老人穿,其他人是成年禮才來買一套,平時不穿,尤其是男裝,幾乎都是落水人來買,摩梭男人特別不喜歡穿民族服。”

旅游業令落水成為永寧地區唯一每天有摩梭年輕人穿民族服的村寨,也是唯一每晚有摩梭篝火晚會的地方。據老人介紹,過去永寧村莊晚上經常有村民拾起柴枝自發堆起火跳民族舞、唱摩梭歌。但自從錄像與電視入侵並在山區普及後,自發的篝火晚會已式微,只有春節、成年禮屋才按習俗跳鍋莊舞,而落水人就因為游客而反諷地每夜穿著華麗簇新民族服裝,跳鍋莊、唱摩梭歌。格則旦史甲采(24歲)就表示:

“以前我們為自己而唱歌跳舞,晚上到村口堆起篝火,烤土豆、玉米和新鮮魚,根本不會想到錢的問題,我們一起吹牛,唱歌跳舞,然後一雙一對離開,走婚去。現在嘛,為游客而唱歌,為錢而跳舞。錢變得越來越重要,不好玩了。而男與女越來越分隔,連走婚也變得造作,物質條件改善了,但內心卻越發不開心,煩惱越來越多。”

另一方面,傳統摩梭的“害羞”文化在旅游業的巨大衝擊下,出現相當微妙的變化。在落水村,幾乎每個老人都帶著無奈來述說十年來害羞文化受到游客的“衝擊”。譬如戈瓦達史披措(52歲)就表示:

“以前我們騎馬騎單車看見老人必須下馬下車,如今游客以至本地年輕人都騎馬在老人面前飛來衝去,不顧老人安全與感受。又譬如女游客袒胸露背迷你短裙,甚至穿著摩梭服裝牽著男友的手,旁若無人大搖大擺,令老人非常難受。以前許多規矩已經蕩然無存。家裡年輕人每天‘上班’接待游客,不再留在家聽老人說話,晚上溜出外玩,在火塘的時間也沒有,老人跟年輕人說話也要找時間,還是以前的老人幸福。”

令落水老人更為不安的是游客走進母屋火塘後的表現。次梳爾車就表示:

“起初我們都熱情地把游客帶進火塘,但問題馬上出現,游人開腔就說‘走婚’,再問誰是‘父親’,令我們非常尷尬,但游人根本不懂,總是不識趣繼續問下去,老人只好離開母屋。有些游人走進火塘就脫鞋,在老人與火塘之間走過,甚至向火塘吐口水,簡直侮辱摩梭文化。”

但,民族家庭探訪是團隊旅游不可缺少的內容,而每次家訪時的禮物,也為當地人帶來可觀的收益。落水摩梭人便實行內外分明的空間分隔。除個別家屋缺欠老人外,一般母屋火塘在平日都是游客禁地,不容游客隨意走進,即使是團隊家訪,都是事先安排的特定時間,讓家中老人出外回避,以免出現尷尬場景。而每家家庭旅社都修建獨立餐廳飯堂,令游客在遠離火塘的餐廳內進食,游人居住與活動便與母屋分隔。落水人在白天把游客聚集在下村最遠離民居的沙灘上,每天早上幾十位摩棱人穿民族服裝在沙灘上等游客劃船騎馬。至於晚間的美容美發及歌舞廳服務,與老人休息的時間分隔,更重要的是1997年底一切美容美發、卡拉OK廳及歌舞廳被徹底遷往遠離民居十五分鐘路途的保護區,不會對落水村民構成滋擾,在空間上與民居完全分隔。

空間分隔固然大幅減少旅游對摩梭文化的破壞,但把游客與火塘分隔,卻令游客的活動空間局限於商品化的現代賓館,難以走進摩梭母屋作深入交流。難怪許多游人帶著大堆問號與誤解而來,卻帶著更多疑惑與誤解離開,關鍵是游客根本沒有渠道去了解摩梭人的內部道德價值觀,只片面看到落水年輕人刻意展示給游客的“現代面貌”,但這些所謂“現代面貌”正好令游客認為摩梭人已經變味。落水已成為摩梭對外的窗口,游客也是透過落水來認識摩梭,落水的問題,舉足輕重。

有人批評落水已經從傳統熱情好客不分彼此,淪為商品經濟的明碼實價。但,游客出外游玩,享受湖光山色與民族風情,明碼實價其實是合理做法。任由旅客隨意付錢,不單造成混亂,也只會讓摩梭人或游客皆可能被剝削,至於要求摩梭人對陌生游客如親人般熱情,是非常不合理的雙重標准,游客自己在大城市生活,也不會純粹感情而不計金錢,而落水人每天接待無數陌生游人,不可能每次端茶送飯、殺雞宰羊後對游客謂摩梭人熱情好客不收分文。曹建平(44歲)就表示:

“曾有游客說:你們摩梭人不是純樸熱誠嗎,為何在落水卻事事算錢。這些游客到香港旅行,花上一萬幾千卻自豪地炫耀,每頓飯幾百元還津津樂道,往上海北京旅行也至少五、六千元。唯獨到我們少數民族地方,住宿一晚才十五元,一頓套餐十元,居然批評我們商品化再無純樸民風,難道我們淪為游客的剝削對像,才擁有少數民族特色?”

落水經十年旅游而發展出公眾領域之市場規律與民主體制,比諸傳統山區凡事以家族勢力來解決問題,實在更為公平和合理。

至於其他摩人批判落水商業化,牽涉比較復雜的身價定位問題。譬如一個別村的摩梭人到落水,到飯館進餐、住在家庭旅社,應如一般游客般付費嗎?落水人與她們可能不認識,難道能說摩梭話,或凡有摩梭血緣就不收費?但在永寧地區,許多普米、漢族及彝族皆操摩梭話,卻有在外的摩梭人不會摩梭話,應如何歸類?落水村的魯汝次爾(26歲)也講述了一次尷尬經歷:

“我當時與兩位漢族朋友到裡格村,餓了便走進一家烤土豆食,這是我有生以來首次到摩梭家庭食東西後要付錢,那是極別扭的事,但同行漢族伙伴堅持這是(漢族)規矩,而裡格也是旅游點,我便極之尷尬地給錢,內心總覺得是一種侮辱。若純粹是摩梭人相處,就不會出現這些問題。”

這些灰色地帶,最容易引起爭議與誤解。譬如筆者曾與香港友人從溫泉走往木裡利嘉子,中途遇到一位利嘉子屋主,筆者以簡單摩梭語溝通,馬上打破許多隔膜,被他熱誠款待,帶往附近村寨的親戚家,吃畢豐富飯菜後,筆者私下問他應給多少錢,他卻熱誠推卻。翻山越嶺到利嘉子,走進火塘後他更為熱情款待,這一刻卻有四位游客來臨而令形勢大變。由於我們三人與四位游客共處一屋,同食同住,屋主也逐漸把筆者劃出原先的“自己人”類別,而終淪為與四位游客同等類別的純經濟商品關系。

每個落水人如今皆游走於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文化價值體系。以落水格則家為例,格則大龍每天都四、五次徘徊於不同文化價值時空裡。早上七時起床,會在母屋火塘與家人喝酥油茶,一起討論當天的工作安排,完全是傳統摩梭的規矩;然後可能與外面茶室的漢族負責人聊天,格則大龍已視為自己人,但又不會以摩梭文化規矩來對待;八時許格則大龍便會到沙灘牽馬或劃船,那完全是賺錢謀生的“商業世界”。格則大龍說:

“游客總期望你在一分鐘內解說摩梭文化,我們的情況其實都很復雜;而且游客知道你是不走婚的,會失望。所以很多時我隨便說幾句便算,甚至撒謊,根本解釋不來。”

每天中午格則大龍回到傳統摩梭的母屋火塘空間,然後再出外接待游客,雖然每天多次在不同價值體系中跳躍流轉,透過不同時空的分隔來把不同價值體制整合起來。

格則大龍平日雖把游客排拒火塘以外,但筆者兩次有香港朋友來訪,大龍總是馬上邀請他們進火塘,飲酥油茶、吃糌粑及其他摩梭食物。可見他把不同游客分為不同類別作不同處理,不單談話的內容與態度不一樣,連觀點與立場也相異,他說:

“若是一般游客,我投其所好便算,說一些游客認為是美好的東西,強調傳統摩梭人必須與感情為本。倘若是談得來的游客,我會比較坦誠而深入介紹摩梭文化,也不介意解說摩梭的不足。至於對你們這些長期呆下來的研究者,根本不可能吹牛,一撒謊你就知道。而且,你會寫出來,所以我也必須客觀公正。我最欣賞是一些國外游客,他們帶著環保垃圾袋把垃圾撿起來,甚至連路上的垃圾也撿走。你想,我們以前在湖邊喝水,現在要劃船出去才能喝,太髒了。”

傳統摩梭與現代文明看似水火不相容,實則在交流中互相修正重建。譬如落水原本每天四餐,即早上七時起床先喝酥油茶,九時許吃早飯,下午二、三時勞動回來吃午飯,晚上九時許完成整天勞動才吃晚飯。現今便因為旅游而統統改為早午晚三餐。而且傳統摩梭人時間觀念模糊,現轉為早晨八時必須到沙灘聚集,七時半吃早餐,午晚飯也因為工作關系而固定在十二時與六時半許。而逢星期一落水村的騎馬與劃船隊便會工作對換,故現今落水人的時間意識鮮明,對日期也異常敏感,因為與勞動安排、經濟收益、個人閑余時間直接掛鉤。必須強調的是,落水村旅游業完全以家屋火塘作單位,看似公眾商業行為,實則充滿家屋意識。譬如湖思茶室負責人唐斌就表示:

“來摩梭地方做生意,成敗關鍵不是商業頭腦是否精明,而首先在於與主人家的相處,過去外省人來開店大多敗興而歸,問題首先出於與主人家相處,其次是與其他家屋以至村委會相處。我們初來開店,便有許多摩梭人來幫忙,前陣子游客稀少,摩梭房東便主動免我們幾個月租金,這在外面城市簡直不可思議。”

唐斌表示若把外面商業社會的經濟與法律規律,強加到摩梭地方,必定焦頭爛額:

“落水村看似商業化,其實充滿傳統摩梭味道,凡事都要看老人家以至村民的看法,與商業世界截然不同。譬如這裡的外商每個月都要交繳五十元環境保護費,去年當我要求村委會公開費用的用途時,對方卻說‘公開與否我們的事’,根本不是按市場規律辦事。另一次村委會阻止我們出租單車,爭論時甚至有人說:‘不是我們請你來落水,是你們自己來的,若不喜歡這裡,可以滾!’我當時氣憤,但後來又回想,這種家族為本的待人處事,卻又令我們非常溫暖,譬如絕不會有人收保護費,村民酒後從不鬧事,村民付錢有多無少,我們有事時村民主動幫忙等等,有如活在母系大家庭,不像外面商業世界冷冰冰。”

最後,隨著每天大批游客來訪,落水村的生產與生活模式出現重大變化。首先是整個經濟狀況的改觀。落水村人均收從1992年的436元,至1996年急升三倍至1240元,原本低於同期麗江地區(546元)與雲南省(618元),四年之內卻高於麗江地區(864元)甚至高於雲南省(1011元)的人均收入。(參看《雲南統計年鑒》、《寧蒗縣統計年鑒》)旅游收入已占據落水村家屋總收入的九成。1991年以前落水村民的人均收入只有二百元,人均糧一年約二百公斤。據寧蒗縣旅游局局長汝享濃布估計,目前單是劃船騎馬與鍋莊舞的每人每年平均收入約為三萬五千元。落水村旅游淡季(一、三、四、十一、十二月)每人每月平均至少有一千元,而春節、國慶、五一等節日更收入不菲。譬如筆者在2000年勞動節在落水村,就發現連續四天落水村二千多個旅館的床位徹底爆滿,單是牽馬與晚上鍋莊舞的每人每天收入最高達一千一百元。至於家庭旅社,每年平均收入二萬元,難怪落水早成為整個麗江地區的富裕村,即使放諸北京、上海大城市,每年五至六萬元的家庭收入尚算不錯,更何況落水當地生活費遠遠低於城市。

落水村已經從以耕作與捕魚為主,轉為主要靠旅游業為生。過去十年,約有四分之一耕地變為旅館建房之旅游用途,而在靠湖的下村,四十家屋只有兩家因為位置阻隔、車路不通而沒有把家屋改為家庭旅館。家庭旅館大多請小工或親友幫忙,每家平均兩人。大量游客來訪,令勞動力嚴重緊張,每天必須派一人參加白天騎馬、劃船,晚上跳鍋莊,不過所賺的錢除少數作個人開支,就會統統給當家人。落水村村民從1998年以前的每天四餐包谷飯,改為出外購買大米。木楞房已普遍改為水泥牆與瓦片屋頂,但母屋頂仍多是黃板木。豬槽船從捕魚、撈蝦、運柴禾雜物與走婚工具,改為接待游客,而原本一棵樹挖成供兩三人坐的豬槽船,已成為五六棵樹木造成供十多人坐的獨木舟。收入增加、經濟改善、也令人們更注重下一代的教育培養,追求生活質量,年輕人普遍不再追求人口眾多大家庭體制。筆者訪問了十位落水年輕人,六人表示將來只想有一個孩子,其余四人謂推遲到不能再推延,才考慮。沒有一人想生多過一個孩子。

由於勞動力緊張及經濟改善,落水村從八十年代全村飼養山羊近三百只,綿羊一百五十只,到九十年代未再沒有任何家庭養羊。但豬只因為游客對豬膘肉和腊肉的大量需求而有所增加。過去每家一年殺四、五頭豬就足夠全年食用,現在置有大型家庭旅社的家庭,每年殺十多頭豬仍捉襟見肘。

經濟富裕又讓摩梭人更有條件保存與發展傳統文化。譬如落水村六十五戶摩梭家屋,共有九個家屋送喇嘛兒子往印度學佛,比例約為七分之一,超過永寧地區的比率(約十分之一),關鍵是經濟,單是機票與路費已經四、五千元,而且考取拉叉、結史等職位皆需要巨款,超乎永寧許多家屋的經濟能力。落水村目前只有八家摩梭家屋沒有正式經堂,都是剛分家成小家庭,或正准備修經堂。經堂設置比率(80%)遠高於永寧摩梭(65%)。關鍵就在於經濟差距。永寧人普遍承認,家境貧困便難以修建經堂,尤其經堂要求嚴格,不能輕率,動輒需要上萬元,非貧困家庭所能承擔。而活佛出生於落水,並每年春節回來,無疑令人們對佛更為虔誠。

落水村修房子的頻率,同樣是永寧地區之首。當地人表示,過去五年落水村每天都有人在修房子。另方面,重修房子已成為近年摩梭人之間的互相競爭與炫耀。譬如在偏遠的山區者波上村,筆者在2000年春節再訪時發現四十五個家庭中其中有十四家在最近兩個月內在修房子,比率高達三分之一。這再顯示摩梭人對家屋之重視,以至經濟狀況一旦改善,便會把精力與金錢放在家屋。落水村格則大龍就表示:

“若家屋修不好,在摩梭人裡是很沒面子的,因為意味著家庭欠團結、力量弱、不齊心。我這幾年把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修建這個家屋,任何其他事情都是次要。”

近年落水村修房子已經從村內每家派一人來幫忙,改為聘請四川摩梭工匠。但我們不能就此斷定落水人已變成商業化。首先,落水家屋的勞動力相當緊張,每年三百六十五天都要接待游客,不像永寧山區一年有六、七個月農閑,可以輕松地互相幫忙。而過去摩梭絕少分家,平均十年以上才修房子一次,建屋修房便成為村中大事,村民都爭相幫忙。但落水村近年每天都有人修房子,若按照往昔俗例,家屋每天都要派人到其他家屋幫忙,會變成上班式天天勞動,實際上不可行。而且目前落水修建的家庭旅社已相當復雜,從兩層變成三層、四層,還要落地玻璃窗,要求較民房煩雜,需要專業木匠隊伍。許多房屋更是外商來投資修建,修房子變成純商業行為,當地摩梭自然不會按習俗來幫忙。

正因為從外請小工只是實際需要,而不是因為村內家屋矛盾而拒絕幫忙,故此建屋豎立架子那天,村內家屋還是按例派一人來幫忙,正式入住那天的宴席,每家更必定派代表兼送煙酒禮物。可見落水村修房子新模式所呈現的,不是對傳統摩梭相互合作幫忙之否定,而是因著現代社會的簇新處境,而重新自我調節與更新,即結合現代社會之經濟模式,其傳統文化仍然充滿生命力。

落水的急速發展與變革,常淪為永寧其他摩梭人的批評對像。但所有文化都需要發展,人類文明得以進步,就因為把過去封建吃人禮教不斷革新。摩梭也需要自身的現代化進程,問題是變革什麼、保留什麼?是摩梭人主動變革,抑或被主流商品市場牽著鼻子走?以摩梭最重要的葬禮為例,落水在1993年年就開會決定不再送豬膘肉給村民,以節省金錢、勞動與精力。其實,永寧也有相應變革,2000年瓦拉片村委會決定葬禮不再送豬膘肉給村民以免浪費,每家必須送五斤米給主人家以幫忙,喇嘛念經不能超過三天,而過去送騾、馬、牛給喇嘛的做法早已在永寧消失,凡此種種都是合理合情的變更,不應看見摩梭生活或風俗起變化就想當然批評為漢化變質。關鍵是變革的方向。

至於落水放牲口之分工合作,舊有互助模式並沒有隨旅游業而改變,依舊是每家每兩個月派一人連續兩天負責村內之牛馬管理,每次由兩家各派一人,每年五月到九月則輪流每次由四人上高山住十二天,負責全村的牛只。

最後,落水村雖算富裕,卻沒有其他急速發展地區所出現搶、偷、劫、殺等犯罪。村內過去十年只出現三宗傷人案,而且都被視作極之害羞。搶劫從沒在村內發生,至今家庭旅館的母屋,平日都不會上鎖;而十年前游客剛到那裡時,落水旅館的房間都不上鎖,摩梭人真初向游客解釋民風純不可能出現偷竊行為,後來游客堅持城市隱私與安全規律,落水人才讓步把房間上鎖。每天約一百位游客到訪,但犯罪率卻是零,治安從來不是問題,夜不閉戶、老有所依、少有所養、殘有所愛。可惜這些美德已受到嚴重侵蝕,2000年10月落水就有外人潛入家屋偷取七千多元,令原本已經從出入自如的木門改裝為鐵門的落水村民,更為惶恐與防避;千百年來夜不閉戶、熱情分享之傳統也難以抵御“現代文明”的巨大衝擊。 

旅游者都為走婚而來

近年摩梭人不時被國內主流媒體報道,但部分媒體報道都把焦點放在“走婚”,強調“原始”、“落後”、“知母不知父”的母系社會。

兩度到訪瀘沽湖並熱心幫助“摩梭山區教育基金”的廣東游客小梁就講述一段親身經歷:

“1992年我到廣西旅游,一位漢族導游眉飛色舞向我們說:‘從昆明坐五天車,便能到一個非常神奇的女兒國,村內全部是女人,男人都住在村外,初一十五才進村,隨意與女子行房。男游客若看中村女,也可以與好交歡,不必付錢,也不抵觸當地習俗。’我非常震撼,終於去年(1999年)親臨瀘沽湖,才發覺完全是兩碼事。”

時至今天,主流媒體對摩梭的報道較為公平客觀,但“走婚”仍是報道的焦點。錄像作品更會出現摩梭男女單獨泛舟之鏡頭,嚴重破壞了摩梭的害羞風俗。在傳統摩梭,“走婚”是整體文化不可分割的有機體,而且是害羞文化一部分而絕不能隨便討論。但主流媒體卻把“走婚”塑造為摩梭文化之核心,甚至圖文並茂描繪為肆無忌憚的性樂園與性天堂。

筆者發現八成以上到瀘沽湖游客乃衝著“走婚”與“母系”而來,三分之一男游客承認到瀘沽湖前曾興起“走婚”之幻想與念頭。筆者就曾碰上三位男游客先後問了十多位摩梭女子是否願意走婚。這些女子都拒絕,然後不約而同指著另一位摩梭女子說她也許願意,還給一句“不過你千萬別急,要慢慢交流才提出走婚。”這三個男人就被不斷轉介和婉拒,其中一位中年男子說:

“來之前看過幾篇報道,覺得能到原始山區與少數民族女子走婚,太棒了。這些事在外面不但花錢,還屬違法,搞不好被公安抓而身敗名裂。但我們這兩天不斷碰壁,起初以為有緣無份或她們害羞,後來發覺她們介紹我們另找一個,只是拒絕我們的策略。”

當筆者向他們指出:落水摩梭人既富裕又相當了解外面世界而走婚絕非媒體報道那麼隨便,這三位游客聽畢後非常失望,說摩梭女子在欺騙他們。

若要說“欺騙”的話,首先是部分媒體把走婚誤導為豬狗般野合,加上部分游客心懷不軌,以為憑借城市人的優越身份與財富,就可以肆無忌憚在少數民族地方“合法嫖妓”。到知道落水摩梭人熟識外面世界、經濟富裕時,就非常失望,因為發現在摩梭人前並不擁有特權優勢,根本壓不下摩梭人,所謂“受騙”,其實是被自身一廂情願的城市優越感與大男人迂腐所欺騙。

幾乎每個落水女子都能信手拈來游客提出走婚之故事。一位不願公開身份的落水摩梭女子就表示:

“這些事太多了,游客都問關於走婚的事,個別更有非份要求。譬如上星期有個深圳客人,開口就很不禮貌問‘你們是否沒有父親’我先愣,便說‘對啦,我們都是天上掉下來,石頭縫裡迸出來的。’但最令我反感的是他那色迷迷的眼光,好像衣服被他脫光似的,我感覺受到傷害。最過份是他的女朋友就在身旁。我便作弄他,刻意萬種風情向他示好,說話時不看他女友一眼。這個男人真沒用,居然中招,不斷挨近我,終於他女朋友憤然走開,後來吵起架來。”另一個落水女子也曾巧妙地做出反擊。她說:

“這個台灣游客不斷炫耀他的財富與見識,還毛手毛腳,兩次問可否與我走婚,我便故意說要看他的誠意,叫他晚上十時半赤足站在我家前的瀘沽湖水中。到當夜十一時,發覺他竟然站在水中。翌日他氣衝衝罵我騙他,還要我當晚到他房間走婚作‘賠償’。我只覺得‘賠償’這兩個字太可笑,便跟他說,走婚的規矩是男到女方,從沒有女子在晚上走入男房,然後我說:‘你以為走婚是那麼簡單嗎!’他啞口無言,我便走開。所以,有人謂摩梭人‘淫亂’,我真想問,誰在淫亂?這些城市男人有點錢就不可一世,以為摩梭女子都是雞,對我們民族的傷害太大了。”

阿車瑪車拉措(21歲)也講述了兩次親身經歷:

“有次劃船時幾個男游客色迷迷問可否與摩梭女子走婚,這個導游居然說‘可以’,我極為反感,刻意對這些男人說:‘你們在城市不是喜歡找小姐嗎,在你們家門口也很多,干嗎跑到這裡來!’怎知翌日牽馬時又碰上他們,還指定要騎我的馬,說可以多給點錢,我便說‘不如你騎著你的錢來牽馬’,說畢掉頭就走。另一次更過分,晚上燒烤時這個男游客還想與我走婚,說‘沒所謂的,你開個價便行’,我便給他兩個耳光,翌日手仍覺痛。”

對走婚的渲染與獵奇已成為多方共同建構的惡性循環。首先,“走婚”被無限誇大為摩梭文化之核心。另一方面城市人因自身的情感張力與生活壓力,而極想享受到遙遠的少數民族山區徹底放松。反過來,部分摩梭人也利用走婚論述來招徠旅客。譬如落水年輕人已經把“鉤手心”亂說為摩梭傳統,借此滿足游客的獵奇需要,也有篝火晚會的主持人公然鼓勵游客“摟著摩梭小姐拍照”,進一步讓男游客把摩梭女子視作褻玩對像。此外,落水家庭旅社的門牌就充斥著“女兒國阿夏園”、“女神樓”、“母系系家”。其中最具研究意義,可能是落水村每晚舉行篝火晚會的旅社“摩梭伊甸園”,一方面把西方文化符號作為摩梭家庭旅社的名字,其次是把代表“性解放”、“裸體”、“毫無性羞恥”的伊甸園,建構為摩梭風情,其三是把一個遙遠神話故事來強化“原始”、“落後”的走婚景觀。這些家庭旅社的名字,已率先把摩梭文化定位於“走婚”景觀,益令游客對“走婚”、“阿夏”、“母系”充滿神秘感,以為除“走婚”外,摩梭已沒有什麼其他內涵。

某天筆者與四位摩梭人討論摩梭文化時,提出“阿夏婚姻”一詞的毛病。永寧鄉書記郭懷宗就表示:

“我也同意這個詞彙有問題,但我們需要吸引游客,‘阿夏’與‘走婚’這些字雖然會令老人尷尬不安,但確實吸引游客,這這是文化與發展的兩難。”

現實上,筆者曾親眼目睹有摩梭人半真半假地向男游客表示可以介紹漂亮女孩子與他走婚;也新耳聽到有摩梭女子叫旅客入住其家庭旅社時,謂“晚上可以體驗走婚”。部分落水年輕人曾與游客“走婚”,個中更呈現非常復雜的性別政治。

首先,摩梭男女與游客走婚的空間與含意迥然不同,與傳統走婚中男與女的空間與權力,更加南轅北轍。在傳統摩梭,女子擁有寬闊的主體空間,既沒有處女、貞操、或懷孕的壓力,生孩子更是母舅喜悅之美事。但落水年輕人都承認,現在同樣與游客走婚,摩梭男人備受“寬容”而女子會被“打壓”。摩梭男子越發認同主流父權體制所給予男性的性特權,但摩梭女子卻越發面對主流社會所加諸的“處女”、“貞操”等壓力以至枷鎖。個別落水男子樂於與女游客“走婚”,來獲取“四處留情”、“情場殺手”的男性雄風滿足感。若有落水女子與男游客走婚,卻馬上被扣上“淫亂”、“濫交”、“敗壞摩梭名聲”的帽子。也因此,筆者發現當落水女子跟男游客說走婚,都是開玩笑,但落水男子跟女游客說走婚,晚上真的會推門而進。而女游客小青(23歲)就分析了部分女游客的走婚心態:

“中國年輕人的性觀念相當混亂,傳統的禮教、共產主義的非性化教育與當前性解放的不同價值觀混雜一塊。年輕人骨子裡都躍躍欲試,但現實上對一夜情的顧慮甚多,女孩子會擔心自己將來後悔、內疚、自責,也擔心事件被揭發而名聲盡喪。到瀘沽湖不一樣,走婚既是當地文化一部分,這便成為入鄉隨俗,體驗文化的最佳借口,在偏遠山區更不會擔心消息傳返自己生活圈子。我自己也想過,既然來到那麼美的瀘沽湖,就做一次摩梭人吧,‘走婚’畢竟比起‘造愛’、‘性關系’容易啟齒。”

小青似乎把“走婚”與“一夜情”混為一談,以走婚為名去品嘗她一直渴望的一夜情。現代城市人的感情事上有許多壓力與煩惱,來瀘沽湖與摩梭人走婚,確實能松馳神經、消減壓力、恢復心理平衡,亦可以親身體會摩梭文化,充分享受獵奇探險之異族情調。

只不過,摩梭“走婚”與城市裡之“一夜情”,本屬兩碼事,絕不應混淆。(1)走婚在傳統摩梭文化,是光明正大,名正言順;相反,“一夜情”在現代城市是偷偷摸摸,一旦公開會承受社會壓力。

(2)摩梭走婚理應先由男方到女方家敬鍋莊,得到阿咪首肯,才能走婚。但斷沒有城市男人會到女子父母家問“可否與你女兒一夜情”?

(3)摩梭走婚可以是一輩子廝守,但“一夜情”只是一夜,或暗喻極短暫的關系,絕不是維持多年兼公開的感情關系。

(4)走婚是男子夜間走到女方家屋房間,翌日天亮前離開;“一夜情”卻經常是男女在異地一觸即發往賓館開房;即使同住一個城市,亦甚少由男子走往女子家,因為容易被發現。“一夜情”更沒有男子天亮前離開之規矩。

(5)摩梭走婚裡並沒有“吃虧”、“處女”、“貞操”之觀念,也沒有未婚媽媽與懷孕之恐懼。“一夜情”卻充滿男女性別政治與情欲競爭,“處女”占有最高的“市場價值”,而懷孕與未婚媽媽更令女子相當恐懼懷孕。

(6)走婚原本是摩梭人們在感情事上的自然表述,屬於純樸真摯的自然狀態。

但如今游客卻抱著探險、獵奇的心態來“走婚”,一小撮摩梭年輕人把“走婚”視作摩梭身份像征,也借走婚來了解外面城市,甚至有助自己出外發展。因此,游客與摩梭人這種性接觸,與傳統走婚大異其趣。美其名“走婚”,實則只是最佳借口,讓男與女各取所需。寧蒗縣旅游局局長汝享濃布也承認:“我常接待單位領導到落水村,客人不時會提出‘走婚’要求,其實那根本不是走婚,只不過他們不可能問可否介紹一個情婦今晚‘搞婚外情’。‘走婚’只是借口。”

在落水村,摩梭男人與女游客走婚,會被視作平常自然,但摩梭女人與男游客走婚,卻承受道德壓力。這種兩性權力與情欲空間的雙重標准,在傳統摩梭文化裡並不存在,是落水人十多年來每天浸淫在現代(父權)資訊與媒體之後遺症。

落水近年已衍生相當龐大的公眾領域,從白天等待游客劃船騎馬的沙灘,草坪上與游客一起摔角之草坪,湖上與游客劃船時談論走婚與母系,晚上到茶室隨意聊天,以至經常開會討論村內事的村委會。但這些公共空間卻相當男性中心,譬如村委會九個委員,其中八個是男人。至於湖思茶室,晚上經常有大批摩梭年輕男人來喝酒、搭訕,但絕少有摩梭女人三五成群出現。

就筆者在落水村觀察所見,摩梭男子與女游客的走個婚個案,比諸摩梭女子與男游客,比率約是二十比一,可見前者比後者容易許多。筆者又發現,幾乎每天都有男游客向摩梭女子提出走婚要求或暗示,卻罕見女游客主動向摩梭男子,或摩梭女子向男游客要求走婚。關鍵正是摩梭年輕男人越發享有“現代文明”給予男人之性別與情欲特權,認為男子花心四處留情是正常事,故絕不介意主動向女游客提出走婚要求。相反,摩梭女子越發被納入現代文明對婦女的性別與情欲鉗制,認為要溫柔低調,切忌淫蕩花心。

另方面,在落水住上超過一星期的游客大多是女性。一來女游客在大城市面對許多性別與情欲雙重標准的壓力,絕不能輕越雷池半步。如今來到高度尊重女性之“女兒國”,一旦與摩梭小伙子發生感情,總不忍剛動情便猝然離開。即使沒走婚,在這個女性主導的摩梭文化裡呆下來,身旁不乏摩梭小伙子示好,都是城市難得之美妙感受。相反,落水女子經常面對色迷迷之男游客,已習慣拒絕游客的走婚要求。即使發生絕無僅有的成功個案,男游客的心態與女游客不盡相同,便多只求與摩梭女子一夜情,“得手”後也安心離開。

摩梭男人與女游客走婚,從沒金錢交易,但男游客與摩梭女子走婚,卻可能要“付錢”。筆者就曾碰上一位廣東文化人,希望能親身體會走婚,在兩位摩梭小伙子帶引下,到永寧溫泉成功“走婚”。但摩梭小伙子卻提醒他應給點錢,他亦直接將錢交給這位十六歲的摩梭女子。這種金錢交易的性接觸。在傳統摩梭文化絕對不容,為摩梭人所鄙視。

落水小伙子承認,與女游客走婚,比諸與當地摩梭女子走婚來得容易。首先,在摩梭文化內,走婚絕非輕易,村內親戚關系如蜘蛛網千絲萬縷,如今八十家人都是從原本九家人互相走婚而擴展出來,大部分村民都有親屬關系。在親屬禁忌下,可走婚的選擇對像相當有限。落水因每天接觸游客,難以像從前動輒往偏遠山莊走婚,加上公眾領域擴大,每天都與其他幾十個男女伙伴接觸,村內無任何秘密可言;昨夜走婚,今天肯定傳遍伙伴,因而構成無形約束、規範與壓力。反而與女游客走婚,完全離開村內與族內既有的嚴密道德與閑話網絡,輕松自在許多。有一位摩梭小伙子就向筆者承認,已經三年沒有與任何摩梭人走婚,卻先後與五個女游客走婚。他說:

“許多女游客很放得開,本來就很憧憬一些浪漫愛情經歷,來到瀘沽湖,已經醉了一半,再了解母系社會對女性之尊重,整個人飄起來,還有摩梭小伙子主動提出走婚,她的虛榮心被徹底滿足。逐漸我們也熟練了,知道什麼動作與說話最能打動女游客。女游客與摩梭女子截然不同,對女游客可以隨便,對本地女人就隨便不得。我們一輩子住這裡,不可亂來。”

一位女游客也坦言表示:

“起初我覺得很浪漫,造夢一樣,到瀘沽湖第二天便戀上摩梭帥哥,與他太有緣份。昨天與一位當地女子聊天,令我震驚。原來他對女游客老是這樣,都帶她們看星星,晚上劃豬槽船,然後走婚。其實他們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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