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bf於11月18日從上海出發去塞班旅游,剛坐上飛機不久,空姐便手拿一個嘔吐袋前來收取打火機,在詢問下被告知由於美國法律的規定,打火機是不能帶進美國領土的,如果被查到將受到罰款.
下飛機排隊過關時,遇到我們的導游後問及此事,得到的也是相同的答案,並說是巨額罰款.一頭霧水的bf找了那裡的負責人詢問此事,卻得到了完全不同的答案.
打火機是可以帶進美國領土的,只是在你離開美國時,不可隨身攜帶上飛機...
不知東航和乘務員和導游是如何得到這個消息的,也許是在玩"copy 不走樣"的游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