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這樣的土皇帝——寫給包車或駕車出游的驢友們

作者: 老J

導讀青海省河南縣,一個與甘肅碌曲接壤的偏遠小縣,縣交警大隊的大隊長,可以隨意執法,隨意罰款,群眾敢怒不敢言,還有人去管他嗎?我們這回就與他鬥爭了一下,並且這場鬥爭遠還沒結束! 這次五一,我們一行22人從銀川出發,包了一輛28座的尼桑面包車,一路從銀川經甘南到西寧。先是在蘭州有兩人留下了,後又在郎木寺留下了三人,剩下的17人繼續前往西寧。我們在甘 ...

青海省河南縣,一個與甘肅碌曲接壤的偏遠小縣,縣交警大隊的大隊長,可以隨意執法,隨意罰款,群眾敢怒不敢言,還有人去管他嗎?我們這回就與他鬥爭了一下,並且這場鬥爭遠還沒結束!

這次五一,我們一行22人從銀川出發,包了一輛28座的尼桑面包車,一路從銀川經甘南到西寧。先是在蘭州有兩人留下了,後又在郎木寺留下了三人,剩下的17人繼續前往西寧。我們在甘南旅游的同時,還考察了當地的學校情況,並與郎木寺鎮的小學校長進行了溝通,看是否有機會在當地進行一些助學活動。5月5日上午10點,我們從郎木寺出來,選擇的線路是經碌曲、賽爾隆、河南、澤庫、同仁、平安到西寧,順道也考察一下沿途的經濟狀況。在剛進入青海省河南縣境內的時候,我們的車就被公路邊的一輛警車給攔了下來。先是一個一杠一花的警察走過來圍著我們的車轉了一圈,檢查了駕駛員的證件,然後走回警車,呼啦一下從警車和另一輛公路局的車裡出來了7、8個人,一起向我們的車走來,其中一個沒帶帽子長得像猴臉,肩章是一杠三花的人,自稱是河南縣交警大隊的大隊長,硬說我們裝在車上的登山包是貨,我們的車是客貨混裝,要罰司機2000元,扣6分,並要我們把行李卸下來,另找車裝才放行。

我們解釋說我們出來旅游7天,總要帶些行李包,他居然強詞奪理地說行李就是貨,還說:“出來旅游帶個小包就行了,上飛機不也只讓帶一個包嘛”。我被他的歪理激怒了,要看他證件,他說沒帶,於是就指出他衣服上既沒佩帶警號,也不帶警帽,又沒攜帶證件,完全是違章執法。他惱羞成怒了,要我們去交警大隊接受處理,我們當然不怕,就跟著他的警車來到了縣交警大隊。

在去縣城的路上,我用手機撥打110投訴,說有人違章執法,結果沒想到110說他們是派出所,不管的,給了我縣公安局的指導員的電話,結果辦公室沒人接,手機停機。到了交警大隊,猴臉說要做筆錄,並要拍照取證,我們當然不會阻止,因為我們自信沒有違反交通法,還告訴他我們會向上一級部門投訴。他叫囂著說盡管投訴,大不了不當大隊長了,還問我們要不要廳長的手機號碼,但當我們真問他要的時候,他卻讓我們自己去打聽了。

在做筆錄的時候,他不讓我們在旁,只留司機一人,我只好關照司機堅決不能讓他們在筆錄上寫我們裝的是貨,必須是寫行李才能簽字。沒想到一份筆錄可以做一個多小時,做完後又不讓簽字了。一會說要罰500並扣駕駛副證,一會又說要罰2000,始終不給我們一個明確的答復。我們同行的人中有兩個台胞,拿著台胞證向他說明我們是來考察當地的學校狀況的,他還說你們去的是四川,跟他這裡沒關系。又拖了一個多小時,可能他冷靜下來也覺得這次碰到硬骨頭了,於是開始向上級請示,尋求支持。

我們中姓王的台胞當時一直在他旁邊跟他講理,他礙於台胞的身份也不便趕他走。一通電話後,猴臉又說要罰2000,我們的王先生明確告訴他,罰多少錢都可以,就看你們警察敢不敢拿。要罰2000也可以,但是按國家規定罰款得交銀行,不是付現。而且,因為要等銀行放完五一假上班後才能交罰款放行的話,耽誤大家行程,要他幫我們在當地解決住宿問題。猴臉有些害怕,又開始打電話向上級請示,上級回復他千萬不能讓我們留下來,而且不能罰2000。最後只能跟我們協商,說罰500扣2分,並要我們卸掉幾個包另外裝車,才肯放行。因為耽擱了太久時間,我們也急著要趕往西寧,只能先同意他的要求,等離開那裡後再尋求其他途徑來進行申訴。於是又重新做筆錄,更可笑的是居然要我們在筆錄上寫明是自願交納罰款,當然被我們嚴詞拒絕,也一再強調必須寫行李不能寫貨。

最後我們還在筆錄上寫明不同意他的處罰決定。客貨混裝的罰款是從500到2000元,除了我們之外,在警局我們還看到有其他車也已同樣理由扣留了2天,本來大隊長也要罰對方2000元,但對方只是貨運司機,車上除了貨物就是其他2人負責押運的工人,這樣也被按上了客貨混裝的罪名,估計只能是貨物自己開車,才不會是客貨混裝。大隊長一張口就要2000現金,但是對方交不出任何錢,談到了300也沒辦法。大家注意,罰款最低是500,如果罰300就是隊長自己要私吞的現金款了。

在耽誤了我們近3個半小時後,他終於把駕照給了司機,同意放行,但必須卸行李。我們找了一輛出租,卸下了幾個大包裝上後,問他要走多遠才行,他說不管,你們走到西寧也行,言下之意就是離開他的視線就行。我們在出租上坐了一個押車的人,就一起往城外走,交談中,司機說那個大隊長就像是個土皇帝,在當地沒人敢惹他。在開出了大約幾百米,轉了個彎,趁出租車加油的時候,我們就重新把行李裝上車,出租車司機挺好的,還帶我們又開了一段,送到往澤庫方向的公路上才回頭。最後,當我們趕到西寧,已經是第二天的凌晨兩點了。

在事件過程中,我們有進行了拍照、錄像和錄音,留作證據。

我覺得,我們大家都需要與這種現像進行鬥爭,才能逐漸減少這樣的土皇帝的存在,讓我們的社會盡快納入法制的軌道。雖然暫時我們還沒有取得最後的勝利,但相信經過我們按正常渠道進行申訴,政府會且應當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復的。

老J寫於2006年5月8日


(1.小交警攔下我們的車,檢查司機的證件)



(2.一群執法者向我們走來,左邊的猴臉就是大隊長,注意兩個警察都沒有戴警帽和警號)



(3.我們跟著這輛由大隊長駕駛的警車來到了縣交警大隊)



(4.猴臉叫邊上的警察送來了帽子和證件,並蠻橫地不許我們拍照.我們的台胞王先生在跟他講理)



(5.我們在車後排所堆放的行李,同樣的畫面當地交警也進行了拍照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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