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敲詐太缺德

作者: lw123459876

導讀旅游敲詐太缺德 我們是九江中國國際旅行社,於7月14日—16日接待了一批自稱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的潘燕等一行13人(電話:021-61011126,傳真:021-61011458)。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多天,卻發現他們在網上發貼,毫無根據地將我們的服務質量說得一塌糊塗,而對其自身違約卻只字不提,並不斷地對我社進行威協,說現在不要發票了,要現金。故此我們只得借助互聯網將此� ...

旅游敲詐太缺德

我們是九江中國國際旅行社,於7月14日—16日接待了一批自稱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的潘燕等一行13人(電話:021-61011126,傳真:021-61011458)。時間已經過去了十多天,卻發現他們在網上發貼,毫無根據地將我們的服務質量說得一塌糊塗,而對其自身違約卻只字不提,並不斷地對我社進行威協,說現在不要發票了,要現金。故此我們只得借助互聯網將此事向社會澄清,同時也給我們的旅游同行提個醒,遇到類似團隊千萬要慎重。事情經過如下:6月30日我們按客人要求確認了旅游協議(在確認協議前,客人要求入住西湖賓館,我們就對西湖賓館的服務作了詳細介紹,他們在並不怎麼知情的情況下就賓館的服務進行了百般挑剔.當確認協議時我們要求對方加蓋單位公章,可是對方堅決不同意,他們就說:假如是散客難道你們就不接了。我們想這也在理,就跟他們確認了),將客人安排在廬山最好的賓館-西湖賓館。 7月14日7:31分我社如期在廬山站接團,上山後直接去西湖賓館(掛四星標准)用早餐(接團前已經安排好了),餐後游廬山一線,晚餐在西湖賓館用,事先我們按客人要求訂好了餐標20元/人,可當晚潘燕就打電話給我說:不想在賓館用餐了,我說:這也許比不了上海,但在廬山是最好的。但我們還是與賓館協商,賓館也同意了客人的要求。 15日下雨,早餐客人要在外用,因事先我們雙方確認的行程是要在賓館用早晚餐的,而且我社也與賓館確認了,這樣因他們違約也就導致我社同賓館毀約,經我社再三與他們解釋,他們還是一意孤行,在外面用餐。 早餐後游廬山二線,天公不作美,正值雷雨天氣,可客人來到含鄱口偏要爬五老峰,導游善意地提醒他們,山陡路滑,打雷很危險,尤其是下雨天,出了事我們擔當不起,更何況廬山五老峰曾出現雷電傷人事件,我們國旅服務宗旨是“客人安全第一”。可是導游的好意勸阻,返而被說成完全沒有職業道德,不履行職責,用髒話侮辱她,試想:帶過四年團隊的老導游小徐,那樣團隊沒見過,她自始至終都是按照行程履行自已的職責。由於潘燕一行額外地惡意刁難侮辱導游,導游只好借晚上的機會向我社哭訴,我們國旅作為接待方,老導游的哭訴使我們心情十分沉痛(我們是在做人啊,在自己想做一個真正的人的同時,更要把別人當人看),但出於職業責任,還是做了導游的工作,一定要把客人服務好。導游當時也沒說什麼,並答應了將第三天行程做好。

16日行程是石鐘山,騰王閣,早餐後導游按確認的行程把16日回程的10人10張火車票交給他們,爾後,他們卻說石鐘山不去了,不與旅行社商量無故取消行程,車按他們的要求直接去南昌(至此,他們已是一再違約,我們本可按合同法規定即時終止協議,但反過來想,他們是上帝啊,就隨他去吧,只要他們不說我們壞話就好了)。上午去了八一廣場,司機導游陪著他們轉,下午去騰王閣,他們說:不用導游了,他們自己買門票,導游說我必須按照行程服務完每一個景點,這是我的職責,這時情況已經發生了變化,導游及時打電話回來,說其中3位客人已經走了,10人去騰王閣,我們想問一下潘燕為什麼,可潘燕就是不接電話,這是下午3點左右。游完騰王閣後司機把他們送到了火車站。導游按確認的行程要求潘燕把余下的團款給我們,可她卻要求把18日的3張車票送到他們手裡,否則不付余下的團款。我們說按行程16日下午將你們送到火車站,我們旅游服務行程已經完畢,且行程也確認應於16日付余下團款,再則13人本是團體票,他們硬要將另外三張分開買,要知道,在這個旅游旺季,散客臥鋪票是很難買的,我們一再保證18日前將票送到他們手中,就是買不到(其實17日將票送到他們手中我們是有絕對把握的),18日坐飛機也讓3人回上海,我們會自始至終履行我們的義務(其實此時另外3人早於下午3點前就已走了,他們要18日的車票只是他們不想付團款的一個借口),17日我們票務將3張票購回時,卻已早就找不到人了。 該團總團款是12500元,預付彙入5000元,接團時按確認行程付導游5000元,剩下的2500元減去石鐘山未去,騰王閣自己買票,余款1330元未付(客人違約損失未算),下午5點(6:08的火車)導游按行程要求請對方付清團款,5500元發票照給。可是我們旅行社的團款,無論導游怎麼說她就是不給,無奈之下,導游也只有將余下的發票帶回(旅行社已經給了他們7000元的旅游發票),他們一走了之。 24日晚潘燕打電話給我社索要發票,我們說可以,你必須把余款彙來。當時她沒說什麼就掛段了電話。 可事後我們才查清,21日他們就在網上發了帖子,說什麼我們不是正宗旅行社,罵旅行社,罵導游,我們經理打電話給她,她說現在不要發票了,旅行社必須付她3000元現金才行。說什麼我們只給了7000元的發票,3000元是為了彌補那未開的3000發票的損失,而我們的團款只字未提。他們在給我們打電話的之前就將這篇惡意的所謂游記粘貼到網上,沒有給我們一點協商的時間,使我們同他們協商已經成為不可能,也許這就是干他們這一行的固有模式,現在我們才真正感受到敲詐勒索的滋味。要知道人的貪欲是無窮盡的,且互聯網上已經有人惡意地將他們的文章進行了轉貼,我方無法與她溝通。潘燕一行自稱是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員工,我們不敢相信,於是我們在網上查了一下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的聯系方式,卻發現公司的電話都是以“5”打頭,而此次所接團隊電話是以“6”字打頭,這就令我們更加茫然了,我想如果他們不是亦或是上海西門子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的,該公司對他們一行的表現一定會有所感想……. 借此機會,我也想給我們的旅游同行們提個醒,遇到的團隊有以下跡像的請留個神: 1.客人需要最好的服務,在我們介紹我們的賓館酒店等服務情況時,客人在對賓館酒店不知情的情況下,就開始左刁難右挑刺,就已經給後面的問題埋下了伏筆。 2.有些團隊自稱是某單位的,行程確認時卻又拿不出公章的,在確認行程時千萬要慎重。 3.在客人找一些行程之外的內容進行惡意刁難時,應及時掌握,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以便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4.在客人惡意違反合同情況下,應及時掌握證據,果斷終止合同,以最大限度地挽回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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