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新世紀國旅“豪華泰國游”

作者: 飛紫

導讀春節期間有幸參加了由重慶新世紀國旅組織的“泰國特色文化七日之旅”。經歷了過後發現居然跟他們公司所簽合同,所附游程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第一天,飛機准時從重慶飛往泰國首都曼谷,落地時間凌晨2點鐘(含時差1小時)。行程上入住位於曼谷唐人街的大華酒店或眉江酒店。導游小姐和先生在沒有和任何游客協商的情況下,直接通知我們已換為其它同級酒店。雖然很突 ...

春節期間有幸參加了由重慶新世紀國旅組織的“泰國特色文化七日之旅”。經歷了過後發現居然跟他們公司所簽合同,所附游程完全不是一個檔次。第一天,飛機准時從重慶飛往泰國首都曼谷,落地時間凌晨2點鐘(含時差1小時)。行程上入住位於曼谷唐人街的大華酒店或眉江酒店。導游小姐和先生在沒有和任何游客協商的情況下,直接通知我們已換為其它同級酒店。雖然很突然,但大家都很體諒。旅行社的違約從此時開始,完全脫離合同約定。第二天,早餐在該酒店的兩樓(正對大廳的左手邊)進餐。食物的種類少且缺。讓只睡了4個小時的我們,第一次沒有食欲。在該酒店的一樓有個自助餐餐廳,而我們不能去吃早餐。下午去著名的大王宮體會泰國特色文化,導游的講解根本沒介紹文化,只是說:這是國王用的寶劍等。對文化的介紹甚至沒有大部份團員了解得更清楚。玉佛因為當天4點的法事沒能參觀。至使這天的行程完全失敗。晚上應入住的大華或眉江酒店仍然沒實現。違約第二天!第三天,入住羅永府皇家海軍軍官酒店,附7號樓。條件簡陋。蚊蟲肆掠,夜間只有冷水洗澡,至使有3名團員感冒。第四天,旅行社安排出海游島。一行人不加船上人員共18人,船上救生衣僅有9件,且有兩件無法相扣,如同虛設。到一處小島前面沙灘一片,導游說就在這裡上岸玩海灘。船不能靠岸讓我們或游或坐小艇(僅能乘2人)上岸。因救生衣不夠。幾名男團員自行游過去,讓女團員每人都能穿上救生衣,其間沒有任何人為此事解釋或安排。沒有旅行社所說的專業人員為我們服務。到達沙灘後,先前游過去的四名男團員被離岸僅2米寬的水域內的海膽帶蟄傷。導游才喊:大家不要上岸有海膽。小船在劃回去的時候,因沒有專業人員的指導和協助,翻復!!!!上面有個6歲大的孩子和父親同時落水,情形危急,而此時,孩子的媽媽獨自一個人在離小艇50米遠的海中撲騰,當時沒有任何專業人員施救。等水手趕到,已是半個小時後。孩子父親眼鏡掉入海裡,導游小姐和先生沒有一句關心和安慰。讓團員感到後怕和寒心。午餐草草結束,回到軍官酒店。此前旅行社為這天行程安排的5個島,除了“海膽島”其余4個沒有看到,沒有講解,沒有前往。用礦泉水瓶作的海釣活動,在不過半小時的時間裡匆匆收場。游程寫明可看見的東南亞航空母艦,導游沒有任何的提起,也沒看到就像根本沒得這回事一樣。全體人員於下午2點回到“酒店”居然沒有服務人員做清潔,與旅行社所承諾的“豪華”2字相距太遠。團員的安全沒有得到保障,而出事之後導游未對此事做任何的處理,裝聾作啞!!!!!當晚旅行社安排了豐富的泰式海鮮大餐(可見圖片),讓大家見識真正的“大餐”。因燒的炭火,沒有任何的防護措施,炭灰直接吹進了團員的眼睛。第五天,按旅行社的安排應入住帕塔亞的"pattaya park hotel",但導游帶我們去了一家住於酒吧街的小酒店,在全體團員的抗意下,導游說:是我走錯了。又上車到了另一家(中文:格蘭特)見圖片。該酒店外部環境嘈雜,是外國人最喜歡泡妞和喝酒的地方。房間內部肮髒不堪,床單有污漬未能除去,馬桶的蓋子和坐便器是兩種顏色。讓人不敢使用。雖然遭到全體團員的不下車抗意,但導游仍然堅持住此酒店並聲稱是與"pattaya park hotel"是同個級別。我們早在1月就交了全款定酒店和餐廳。旅行社竟私自又一次更換酒店並要求強行入住。開創國內第一次讓6歲的孩子往在紅燈區的酒店內。全體團員的身心都受到傷害。6個白天的行程已走完大半。對導游的強行安排激起了所有團員的不滿。第六天,在全體團員的強烈要求下,導游同意去參觀pattaya park hotel。團員以散客去定房間,酒店答復完全可以滿足這幾個房間的需求。只余一天的行程,全體團員同時要求旅行社履行在pattaya park hotel住一晚的約定,在同導游發生激烈爭執後得以入住。第七天,從帕塔亞往曼谷回程,期間泰國導游要求我們簽放棄大城府的景點。因為旅行社的安排和簽約的內容嚴重失實,導致此次旅游產品失敗,還要求我們簽自動放棄景點的可恥行為,此案已向重慶市旅游局投訴。而重慶新世紀國旅對此次的所謂失誤,從未主動聯系團員積極協調解決的辦法。讓各位團員很受傷。在現在這個服務行業競爭如此激烈的戰場,重慶新世紀國旅為什麼就不把游客放在心上呢?!不知道有沒有哪位懂行的朋友給我解答一二?!!!全體團員在與重慶新世紀國旅自行協商未果後,由重慶旅游稽察大隊協調解決。在協調會上,重慶新世紀國旅的李總遲到達半小時之久。並且對遲到的解釋和同事的解釋有多個版本。可見重慶新世紀國旅的“誠懇”態度。此案已進入訴訟程序。



(海鮮“大餐”)



(“同級”雞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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