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麗江古城擬收門票的幾點想法

作者: gucheng

導讀前些天,在網旅游論壇上看到一張貼子,是有關麗江大研古城要收門票的事。貼子上說:“10月14日,麗江古城大研鎮鎮政府開會討論是否決定於明年1月1日起,征收游覽古城景區的門票。80元/人,包含木府、萬古樓,據說還可能包括黑龍潭,期限為五天,在期限內,將可以自由出入古城,本地人以語言作為居民的身份標志。麗江古城因為沒有城牆,征收門票有很大的困難,共� ...

前些天,在網旅游論壇上看到一張貼子,是有關麗江大研古城要收門票的事。貼子上說:“10月14日,麗江古城大研鎮鎮政府開會討論是否決定於明年1月1日起,征收游覽古城景區的門票。80元/人,包含木府、萬古樓,據說還可能包括黑龍潭,期限為五天,在期限內,將可以自由出入古城,本地人以語言作為居民的身份標志。麗江古城因為沒有城牆,征收門票有很大的困難,共有32個入口,故全城將全天24小時有人值班把守。。。。。。”我不知道這條消息的可靠程度如何,但如果麗江古城真如該貼所言,關起門賣門票,我個人認為那將是一場悲劇的開始。我想起一個關於麗江古城的傳說:相傳麗江古城自古以沒有城牆,這是因為當年的統治者木老爺認為,修了圍牆,他住在城內就成了個“困”字。沒有人會願意自己困住自己,傳說後面有真實的歷史背景,當年的木老爺就很清醒地知道,他的這個領地以特殊的地理位置、政治、軍事、經濟等條件,只能采取和平穩定,對外開放的生存之道。如今,木老爺已不在是麗江古城的統治者,但管理者如果把古城圈封起來,寫出的仍將是那個“困”字。

麗江古城不應該賣門票,我的理由是:

第一、麗江古城不是已死亡了的遺跡,也不是民族村之類的人造景觀,是一座活著的城市。故名思義,“城市”有兩個含義,首先是“城”,就是有相當規模的人以一定的社會關系組織在一起居住的場所和設施;其次“市”指的是人們在“城”內的生產和交易活動。到今天,麗江古城還在發揮著城市的功能,有千千萬萬的居民在其中繁衍生息。這座古城是有生命的,冬去春來,風風雨雨,花開花落,生老病死,柴米油鹽,喜怒哀樂,這是古城的真實生活,也是古城真正的魅力所在。古城的歷史、建築、民族、語言、風俗、心理等等,是在古城人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延續的。這個古城從來都是開放而寬容的,是與外界不斷的交流才使今天的古城有了值得自豪的文明積澱。古城作為一個城市發展至今,應該繼續作為一個城市發展下去,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破壞這種傳統與形像。把麗江古城圈起來賣門票,是把古城的品位大大降低,是讓這座古城的品位等同於國內隨處可見的俗氣游樂場館或人造景觀之流。這是對古城的歷史和傳統文化的背離,也是對近年來古城發展之路的一種否定。事實上我們已經看到,這些年麗江古城開發保護的路子是頗為成功的,而對古城城市功能的弱化,將使古城喪失生命力。讓一個充滿生機的、不斷進步發展的城市突然停留在歷史的坐標上,退化成一個靜止的、死亡的文物,這會讓植根於這座古城的傳統文化和民族心理等精神方面的東西突然失去了依托。

其實麗江古城收不收門票,根本的分歧點就在於對麗江古城的定位上。是把她當作一座開放並充滿生機的城市、一個人與自然和諧的居所、一人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相統一的氛圍、一個麗江人物質和精神的家園?還是把她當作一個死去了的,封閉的,僅供人觀賞的、靜止的古董呢?我願意選擇前者,每一個熱愛古城的人都願意選擇前者。

第二、麗江古城賣門票,對古城居民是不公平的。古城內,絕大多是城內居民的私有房產,這是古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外地的游客在古城內參觀的是古城居民的房屋建築,體驗的是古城居民的生活傳統。同時,游客的湧入,給古城帶來了無限的商業機會,這財富是屬於古城居民的。為什麼要由政府把古城居民圈起來,把古城居民的房子圈起來,把古城居民的日常生活圈起來買票展覽呢?為什麼古城居民每天進出自已的城市,都要受到認真的盤查,要一次次證明自己主人的身份?這損害了古城居民的尊嚴。

第三、對游客是不公平的。麗江古城作為世界文化遺產來講,應該是屬於全人類的,人人都有保護的義務,也都有參觀的權力。麗江古城作為城市,應該是遵紀守法的游客可以自由出入的。如果把古城看作一個市場,一個專注於旅游業的市場,那麼游客毫無疑問是最大的消費者,涉足旅游的各種服務行業是經營者,而政府是管理者,是裁判員。管理行為也應是一種服務行為,一個市場的管理者不能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理論上講,在這個市場中,只有在消費者購買了經營者的服務之後,消費者的金錢才轉移成為經營者的收入,這個收入中有一部分用來向政府交納稅費,這種稅費實際上就是購買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的支付。如果政府直接對消費者收門票,那對游客來說是不公平的。這是一種不合理的角色錯位。(關於政府如何從旅游業中積累資金,反過來用於發展旅游業,這將在本文的後半部分討論)

第四、旅游業不是麗江古城生活的全部,每天進出古城的人,來自全國各地,來自世界各國,他們不全是游客。麗江是改革開放後,較早對外開放的城市之一,也就是說,只要是有合法身份的國內外居民,都有可以進出這座城市,進行各種合法的活動,旅游只是其中的一種活動。如果麗江古城要求游客買門票,那麼不是來旅游的人要不要買呢?如果不需要,那如何區別游客與非游客呢?如果要買,那是不是意味著古城要拒絕或阻止旅游之外的對外交往呢?我們來討論一下誰該買這個門票。古城居民肯定是不買的,那麼:

1、居住在古城之外的麗江縣城居民進古城要不要買門票呢?他們有相當的一部分是古城的原住居民,在古城內有自已的房產。就算沒有房產,父母、兄弟姐妹,親戚朋友還在古城,與古城有血肉的聯系。他們有沒有權力免費進出古城呢?

2、縣城以外的二十多萬麗江縣居民是不是買門票才有權進入麗江古城呢?他們為什麼不可以像以往那樣進入古城呢?同樣他們與古城也是血肉相連的。簡單的行政區劃不可能分開人與人之間的聯系。

3、麗江地區其他三個縣的居民是不是要買票才能進入進入麗江古城呢?他們算不算本地人呢?

4、全世界、全國各地除麗江地區之外的人是不是都要買票才能進入古城旅游?或是進行旅游之外的各種活動?包括經商,公務,探親訪友,婚喪嫁娶等?如果是古城的子弟到了外地、外國居住,他們回家時是不是也成了“游客”?

…… 夠了,我們可以看到,要清楚的劃定“本地人”、“游客”這幾個概念的具體外延會引起更多的問題的。作為一個城市,對來旅游的人賣門票是不合理的。對非來旅游的人賣門票,那更是不講道理的。這是這城市多年對外開放的倒退。

5、麗江古城賣門票,在感情上是不能接受的。麗江在發展過程中,特別是在九六年遭受“2。3”大地震後,得到了全世界、全國各地的的無私援助。麗江的發展,是麗江人民、麗江政府、雲南省及中央政府、以及所有關心熱愛麗江的人共同努力的結果。包括古城在內的麗江,震後迅速恢重建,並很快發展成一個著名的旅游城市。這是對關愛麗江的人最好的回報,現在是麗江敞開心胸,笑迎天下朋友的時候了。從地方的傳統和民族的心理上講,賣門票是感情上讓人不能接受的方式。

第五、收門票的方法的不合理性和不可操作性。

1、80元的門票包括木府與萬古樓等,這是一種典型的捆綁銷售,完全不給消費者選擇權,這不合理。而對木府和萬古樓來說,沒了壓力,會放松管理,不積極地做工作吸引游客,而是輕松地分得門票收入,坐享其成,培養隋性。

2、界定誰該買門票就很難(其實本文的觀點是都不該買的),如果強行劃定了一個界線,那麼是不是給不用買票的人發通行證呢?這個通行證的發放數量也許就會是上萬,上十萬,甚至是上百萬了。這麼多的本地人,出入自己的城市,卻被迫一次次出示通行證,這是對人的不尊重。憑什麼要出示通行證?

3、以本地語言作為身份標志也是不可行的。麗江有十多個民族,常用的民族語言和漢語方言有很多種,那麼查驗身分的管理員是不是都能熟悉這些語言和口音呢?就算在“本地居民”的界線劃定的情況下,“本地居民”與“講本地話的人”或“會講本地話的人”不是同一的概念,完全有相當多的不重合部分,根本不能作為區分的依據。如果硬要這麼辦,那就會產生很多不必要的磨擦,會傷害到相當一部人。

4、每天進出麗江古城的有近萬人,這麼多的人都要一一要排隊等候、排隊驗票,這樣會人為地制造混亂,對游客與居民的心理造成不良的影響。

5、古城原本就沒有圍牆,進出的口子有很多,要在所有的口子都設置關卡,放上與古城的風格極不諧調的路障,站著穿奇形怪狀制服或戴袖套的管理員,這對古城的美景絕對是一種破壞。

第六、麗江古城買門票將會對損害麗江的旅游業,影響麗江的經濟。

1、有些觀點認為,中國人口那麼多,每人來一次麗江,麗江的旅游就有不斷的客源,其實這是一種很不明智的想法。單說國內游客,中國有十三億人,但不是每個人都出門旅游的,不是每個旅游的人都到麗江的。所以像麗江這樣品位的旅游城市,要注意培育較長期的,穩定的客源。其中回頭客是很重要的。如果只想做一次性的買賣,不注意旅游業的品位,服務的質量(這裡包括政府的公共服務),那麼一個城市很難具有長久的吸引力。賣古城門票是一種很急功近利的行為,也許在短期內聚集到相當的一部分資金,但從長遠來看,這會破壞麗江古城的氛圍,影響游客的心理,損害麗江的形像。一個產業的培育是不容易的,但一個產業的滑坡也許就很快。旅游業要是跨了,麗江還做什麼呢?

2、古城門票這樣的收費,對旅行社而言,是增加了做團成本,而同時沒有增加利潤,這樣一來,在全國的旅游市場上,削弱了麗江旅游價格的競爭力。

3、古城門票的收取和有效期的規定,限制了游客的駐留時間,會影響到本地旅游總消費。

第七、麗江古城賣門票會引發一些不良的經濟行為。

1、古城門票的有效期的規定,會促使一部分不法旅行社或不法導游,甚至居民倒賣門票,讓一張門票多人多次使用。這樣會發展一批專門從事這類不法經濟活動的人。如果規定門票只是一次性使用,那會引發更多的問題,限制了游客進入古城的次數,減少人流,從而減少城內的物流和資金流,影響到城內的經濟。也會影響到城內房屋的租金價格,影響相當一部分居民的就收入。會影響到城內的就業水平。

2、會誘使一些居民利用有利的地形,私下帶領游客入城,收取比門票低的費用。要知道,三點八平方公裡的古城是沒有圍牆的。

上面說了種種反對古城賣門票的理由,但我並不反對政府從旅游業以收費的方式積累一定的資金,專門用於古城的保護和開發。因為首先,麗江古城的恢復重建,保護有開發,政府投入了相當的資金,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貸了的款,這些貸款是要還的。其次,古城的保護方面,每年仍需要投入很多的資金。而地方財政很困難,沒有錢是辦不了事的。再次就是,雖然從理論上講,政府在收稅之後,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的,但照目前國內的財稅制度,中央稅與地方稅分開,投資與受益者並不完全一致。另外,國內稅務的征收水平還有不足,所以地方性的收費有存在的合理性,作為對稅收的補充。但是,君子愛才,取之有道,怎麼收?要講究方法。

我認為,這個費用不應以門票的方式向游客直接征收,而應向涉足旅游的行業經營者征收。當然,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這個成本會轉嫁到游客身上,但這種轉嫁是合理的,是合乎經濟規律的。這種費用的收取,先要確定征收對像。凡是涉及到古城旅游業的,都要在這個範圍之內。然後根據行業的特點,從旅游業的受益程度,盈利水平,對古城城建設施的依賴程度,對古城環境的壓力不同,來科學合理地確定對其收費的標准,不能搞一刀切。我粗略地分為這幾類:

一、星級賓館酒店,旅游社。這些企業不一定在古城內,但它們的客人都會到古城去,對他們收費是合理的。賓館酒店可以在他們的房價當中收取,而且根據星級的不同,標准也應有區別。旅行社追求的是游客的數量,積少成多利潤率低,可以要求按接待客人的數量交納一定的費用,但這個人均費用應相對底些。

二、古城內的旅游品商店。這些店可以根據經營面積,地段,經營項目來規定不同的費用。

三、古城內的酒吧,餐館等。這要區分地段,按經營面積收費。單純的酒巴與餐館要有區別,因為它們對消防,排污的的依賴不同,餐館費率要相對高些。

四、古樂宮、東巴宮等表演場所,這類企業聽眾多,盈利高,對消防與安全等依賴高,可以按座位收取。

五、小攤販。小攤販的利潤率高,但營業額並不高,可以適當收費。

六、在古城內的務工人員,比如在餐館,灑吧打工的人員,可以按人頭根據一般的工資水平按比例收取。

七、出租房屋的古城居民,不同的地段與用途房子,租金價格差距很大,應區別對待,比照正常的價格按也租面積收取。

八、向古城居民征收,因為古城居民也是受益者。

這裡沒有提到的行業肯定還多,可以深入研究,但我想要強調一個原則就是不能一刀切,一定要科學劃分,區別對待,積少成多,不能殺雞取蛋。

收費還可以有目的地作為一種經濟調控的手段。在麗江古城內,有些地段很繁華,但有些地段卻很冷清,如果有意識地提高繁華地段的收費標准,降底或免收冷清的地段費用,可以漸漸地促進一些地段的開發。使整個古城內的各個部位,得到全面的,均衡的發展。

對政府來說,收費不是最終目的,積累資金的目的是加快地方建設,而地方建設的目的是增加老百姓的收入,促進就業。旅游業是項富民產業,藏富於民,地方的經濟才有活力。從旅游業中收取用於保護古城的費用,一定要注意實事求事,科學評估,合理負擔,應收多少只收多少,不能依目標定任務,加重人民負擔。一項政策的制定,應充分權衡利弊,有所必為,有所不為,不能因小失大。

總而言之,麗江古城收門票是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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