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回扣的最初概念是廖哥給我的。給我回扣的第一個老板是郭林漢. 90年代初,四川旅游的消費市場還很不成熟.當時,沒有現在的這樣水晶,那樣珠寶,更沒有寺廟裡的開光活動.導游掙錢的方法很簡單,就是吃房費,俗稱"啃床腳腳".由於當時經營國內旅游的旅游公司做的多半是操作的小包價團隊,所以客人的消費水准決定導游司機的收入.一般來說,一個四十個人的團隊,進出九寨溝一次六到八天,導游可以掙到幾十到一百不等的"床腳費".各旅游公司也把定點住宿就餐作為創收的法寶,旅游公司的老板和沿途都有各種形式的默契.
廖哥把我介紹給郭林漢的時候,同時也給我交代了政策:以後,公司的散客團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