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隆坡(KUALA LUMPUR)吉隆坡是馬來西亞首都,位於巴生河和鵝麥河交彙處,面積243平方公裡,人口約150萬,北距檳城408公裡,南離新加坡395公裡,西去巴生港43公裡。一般認為,吉隆坡是由華人葉亞來(葉德來)率領華工在1857年開埠的。19世紀下半葉在此發現錫礦,吉隆坡也隨著錫礦業的發展而迅速崛起。1880年,英國殖民當局將吉隆坡定為雪蘭莪州首府。1975年2月,吉隆坡從雪蘭莪州分離出來,劃為聯邦直轄區,作為馬來西亞首都。 “吉隆坡”的馬來語含義是低窪潮濕的泥河口。20世紀70年代以來迅速發展成為繁榮、美麗、整潔的現代化都市,是馬來西亞政治、經濟、商業、文化中心,市內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