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哈瓦那老區的安斯莫托旅館時,已是華燈初上。接待台後的小姐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不肯給我任何折扣。我突發奇想,對那個漂亮小姐說:“那你能不能給我511?”她大笑起來,回答:“誰不想住511啊,連我也想”。想了一下,她說道:“你既然那麼喜歡,那就給你411吧”。從1933年到1939年,海明威曾經在511住了整整五年。我曾經喜歡海明威。何止喜歡,而且崇拜。否則我花這麼多錢住這個破飯店干什麼?海明威是世上僅有的幾個能讓我將他們的書一口氣連看三遍的作家之一。而且他也是這世上少有的幾個即能寫書,又能打架,走起路來威風凜凜,連睪丸都能叮當作響的男人。
安斯莫托旅館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