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旅游中的宰客大觀
最近,我與四十多位來自全國各地的朋友參加了一次歐洲旅游,本來大家是乘興而去,然而卻是掃興而歸。原因就是大家被導游宰得無可奈何。出國前,我們每人按照旅行社規定的價格分別交納了13500元人民幣的團費;跨出國門後,又立即交納100歐元的導游小費。大家按照國內游的習慣認為,其他自費項目如:購物、看表演、吃大餐、第二門票、乘坐游覽車、船等,如果自己不消費,就可以不必再花錢,旅游照常可以進行。然而,歐洲之旅卻與國內游截然不同。
1、游客未出國門先被倒賣兩次
拒了解,游客在當地旅行社報名後,即被當地旅行社倒賣給北京有出國資格的旅行社,先挨上一刀。然後,他們再把游客以每人120—150歐元的價格倒賣給隨團的導游。而導游既然花了大筆的金錢買到了旅行團隊,那不叫他宰客掙錢顯然是不可能的。把游客倒賣給導游,是造成目前歐洲游市場混亂的根源之一,亟待清理與解決。
2、游覽城市請先交納游覽費
在國內旅游,您聽說過游覽城市還要交納游覽費嗎?當然不進入需要購買門票的場所。如:游覽北京、上海、西安、深圳等市。然而,歐洲游的自費項目中,大頭確是城市游覽費用。如:游覽米蘭(30歐元)、佛羅倫薩(50歐元)、維也納(50歐元)、比薩斜塔(25歐元)……這些錢你如果不肯花的話,導游就會不客氣地把你丟到遠離城市的某個地方。由於出國旅游的人員中,大部分不會外語,再加上人生地不熟,不願意被宰的游客,只好下車,在附近游蕩,等大隊人馬游覽城市回來後,再接他們上車,繼續前行。這著可真夠損的!逼著游客乖乖掏錢就範。
3、自費項目價格高得出奇
在歐洲游覽,有些需要購買門票、車票、船票的自費項目,所需費用也出奇地高。如:巴黎凡爾賽宮游覽,所需費用高達60歐元,其實門票僅8歐元,而下午3點半以後入場則6歐元而已。你不去,那就對不起了,你就在別處游逛吧,凡爾賽宮的大門都不讓你看見。其他如巴黎夜游、羅馬夜游,分別為50歐元,高出實際游覽費也不是一星半點的。你可以不去,那就回酒店歇著去吧。游客們無奈地說,既然來了,一萬多元都花了,明知道是當,也得挨宰了。導游類似想方設法宰客撈錢的做法還有許多。
4、下榻酒店遠離市區
歐洲行的14天,我們住宿的酒店大都離市區很遠。如在巴黎住的2宿,地點離巴黎市區約28公裡幾乎沒有人煙的地方。下榻其他的國家的酒店,也大都是遠離市區。我們這才注意到旅行社給我們提供的注意事項中:“由於簽證所限,有些酒店將安排在城市外圍,請您諒解”,這句話的含義。出門旅游在外,大家一般不太挑剔吃住的好壞,但關心下榻酒店的位置。因為歐洲游以乘汽車為主,白天乘車大約七、八個小時,游覽三、四個小時,夜晚住宿後,希望再游覽一下城市的夜景。然而,由於大多數時間是在城市外圍住宿,所以晚上幾乎都是在酒店中度過的,浪費了我們寶貴的旅游時間。同時,由於酒店遠離市區,更便於導游控制游客,為他想方設法宰客創造條件。
我們僅隋團出國旅游一趟,卻感到歐洲游的管理十分混亂:沒有涉外條件的旅行社也參與涉外游;旅行社關於自費項目的說明摸棱兩可,有欺騙游客的行為;旅行社關於旅行 的安排隨意變動;旅行社沒有與游客簽定有效合同。回國後,我還沒有來得極整理旅游資料,就先寫出這麼一篇文章,目的是想告訴准備參團去歐洲旅游的朋友注意汲取我們挨宰的教訓。也想提醒有關歐洲游的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規範各個旅行社的行為,制止這種欺騙行為越演越烈,從而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我們認為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國家管理部門應該出台統一的出國游合同書,根據行程日期,分別列出旅游的國家、參觀的景點,自費的項目和費用,乘坐的車輛、住宿的酒店位置以及用餐的標准等。雙方必須簽字認可,出現不符合情況的現像可以依據索賠,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維護並發展壯大歐洲游市場,促進旅游事業的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