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戟沉沙武夷山——反饋篇
《折戟沉沙武夷山》一文(http://www.ctrip.com/community/itinerarywri/1116806.html) 的結尾附言中我曾寫道:“這篇文章接下去應該是‘五、反饋’、‘六、結局’等,這樣整個故事才會完整。等我收到政府部門的投訴反饋、處理結果什麼的,我再接著寫。”現在,我的投訴信已經在政府部門間漫游幾個月了,也算有了一些反饋,先向大家作一簡要彙報。
一、武夷山市政府
我於9月4日將投訴信發給了武夷山信息網的《市長信箱》,網站的返回頁面一直出錯,沒有收到投訴件的編號和驗證碼,也就是說對方是否答復、答復什麼我都不知道。於是只好向南平市政府投訴。
二、南平市政府
9月22日向福建省南平市政府門戶網站的《市長信箱》投訴,訴求件編號為08092200005。一個月後,我查到了回復:
尊敬的小陳游客:您好,首先感謝您對武夷山的厚愛,關於您在華東第一漂發生翻船造成財物損失及一位游客手臂脫臼一事,我局極為重視,聯合安監,海事等相關部門由分管副局長親自帶隊到漂流公司調查處理,經初步調查,你所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在調查過程中,漂流公司確實存在一些不規範的行為,我局已與漂流公司負責人嚴肅指出存在的問題並針對我局檢查中存在的問題要求進行整改,現將處理情況反饋如下:一責令漂流公司全面停業整頓(已停業整頓);二對護漂的當班人員進行處罰和教育;三要求公司將積極采納游客提出的建議和意見,不斷提高公司服務質量,完善服務設施,給游客創造一個良好的旅游環境(武夷山市政府辦於2008-10-24 08:05回復)
而在這期間,我在網絡上搜索到了武夷山市政府對我的投訴的答復。讓我驚異的是,兩級政府的答復竟然一字不差!難道這兩級政府合署辦公?於是針對這一投訴處理之事,我向南平市政府的《市長信箱》再次發去了投訴,這算是“不滿投訴處理的投訴”吧。
三、南平市政府
投訴標題:對訴求件編號為08092200005的處理結果不滿意。
投訴內容:
1、投訴時留下了電子郵件,為什麼不通過郵件答復、聯絡投訴人?
2、我們不是不通情達理的人,我們對武夷山市的處理意見不滿意主要基於以下幾點:
(1)、我們的情況特殊,我們是受到了人身傷害之後才造成財產損失的,所以我們覺得這樣處理是不夠的,應該要有賠償;
(2)、“華東第一漂”發生這種游客財產奇異消失的事不是一次兩次了,恐怕十起二十起也不止了吧?為什麼這種情況漂流公司心知肚明、束手無策,武夷山市市政府也毫無辦法呢?我不知武夷山市有沒有配置公安局,也許“市情”不同,不敢亂建議。
3、南平市市政府給出的答復與當時向武夷山市投訴時得到的答復一字不差,是否表明南平市市政府的意見和武夷山市的意見一模一樣?是否暗示即使向福建省省政府或者國家旅游局投訴也是結果一樣,都會像南平市市政府一樣不作為?
4、一字不差的答復要化一個多月才能讓投訴人見到?沒關系,我們准備再等一個多月看看南平市市政府對此“不滿投訴處理的投訴”是否會有答復,然後再作進一步打算。這是否算尊重對方、有理有節了?明人不做暗事嘛——就像投訴到政府之前我們通知過漂流公司一樣。
本次訴求件的編號為08102700003。
老習慣,一個月後我查到了(注意:不是收到了)答復:
尊敬的游客:武夷山市旅游局就您投訴"華東第一漂"游客發生人身財產損失[對訴求件編號為08092200005的處理結果不滿意]一事.我局十分重視,迅速組成調查組到漂流公司調查,並對一線工作人員及護漂員一一進行詢問.經初步調查,情況基本屬實.因你財產損失情況現無法確認,請您提供相關材料,以便調查取證.漂流公司也有意與您聯系溝通,聯系電話05995314555.武夷山市旅游局(武夷山市政府辦於2008-11-18 08:19回復)
不錯,這次有點像是要解決問題的樣子了。雖然每次投訴我都附上了自己的電子郵箱地址和手機號碼、失物登記表上也有我們的聯系方式,沒有主動和我們聯系似乎有點不應該,但是要我們打過去也沒什麼,畢竟有了解決問題的態度。
好,這就是到目前為止的所有反饋信息。這些信息誠懇、務實,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處理這一事務的官員們為民辦事的急迫心情。估計只要進行一些有效的溝通和協商,事情將很快得到圓滿解決。
在此先感謝一下關心這一事件的網友朋友們。沒有你們的支持和關注,事情的進展也許不會如此順利。謝謝大家!
對了,還有件事差點忘了:您撥打一下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留給我的聯系電話試試?05995314555。別擔心,它不會讓您花費哪怕一分錢的話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