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遇的發生地就在東薈城的out lets的二樓CLUB 21(就是照片上的這家店),這家店主要是賣A/X CK DKNY 的折扣商品。剛到香港時就在這家店買了條CK的皮帶,等第四天要回北京的時候我先把行李在香港站托運了,就又來到了這家店,因為是周末的原因,這家又上了不少新貨,我就在店內挑了4件東西,其中有一個DKNY的包。挑完後就拿著東西去交款,收款員用電腦打完條碼後,告訴我多少錢,我就按她說的交了錢,另外的一個人把我買的東西放在一個袋子裡就交給了我,我提著袋子出來找在外面等我的朋友,這時正好我的朋友不在,我就在外面等他,等一會不見他來,我就自己打開提袋想看看買的東西和收據,一翻發現怎麼沒有收據呀,我想我剛從店內出來收據不會丟的呀,就提著袋子找到收款員,問她:怎麼沒給我收據呀,她說你看看袋子,我說我翻了沒有呀,這時收款員從她的收款抽屜裡才拿出了折了一個折的收據,她看了一眼收據後問我:你買了幾件?我說:四件呀。他馬上說:對不起,給你打錯了,我搶過收據一看,他把我買的包打成了2個,也就是說我買了一個包她收了我2個包的錢!!!!!!這時她說對不起我馬上給你退錢,我就懷著氣憤的心情等她退我錢,看她在電腦上改了一下,退了我500多元,我拿著錢感覺怎麼還是不對,這時我拿過收款台上的計算器自己算起來,算後我對他說,你退的錢不對!這時,她回答是嗎?等等我再給你算算,就在這時在我後面有個大陸的男士和他的老婆買了大概10多件的衣服,她就給這位男士收錢,等收完了,我看那位男士好像是要趕飛機,提著包就衝出了這家店,這時這位收款員才又在電腦上打了一會,說:對不起是不對,還要退您100多元。這時我強壓著火,拿回錢,正這時我的朋友也回來了,問我怎麼了。我就把經過和他說了,他說去告她,我想既然錢找回來了就算了,也沒多說就出了這家店。
出來後我想,剛才買了10多件的那位,是不是也被她多收了????這可保不准!!!!
在回來的飛機上我想了想,她可能不止一次這麼干了,首先我交的是現金,她故意不給我收據,等我走後,他只要重新改了單子,錢就可以到她的手裡,另外,她看我是大陸的一個男士可能會很粗心,不會看收據!,所以就給了她可乘之機。如果我的朋友當時在外面等我,我也就不會再看買的東西,也就不知道她沒給我收據,也就不知道她多收了我一個包的錢!!!在此寫出來,想提醒去香港購物的朋友,尤其是付現金買東西時一定要算好再交錢而且一定要收據!不給那些想坑大陸同胞的人可乘之機。告訴他們我們也不是好騙的

(東薈城outlets二樓的CLUB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