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叫CC的吉它手,已經在江邊唱了很久了,他披著長發,戴著小帽,穿一件背心,一身的藝術家行頭,多數時間是他自彈自唱,還有兩次看到他給路人伴奏,讓別人高歌。他還賣過他自己制作的CD,名字叫《爸爸媽媽》,挺親切的,讓人感受到了他的人情味。50元一張碟,有點貴,估計他的銷量不大,成本又高,這個價估計也就是成本價了吧。
這一晚他又在江邊開唱了,在這之前是另外一個小伙子占據在這個位置。今天看到他又回來。可能是先前生病,他今天嗓子很不好,沙啞,費勁,但是他還在那裡唱,他的吉它彈得比江邊別的人好。這一晚他顯得緊張,唱一會就向西張望,因為有個人告訴他警察(或城管)從西邊巡過來,他還是裝做沒事人的樣子,可是不多久,戴帽子的人終於走了過來,有一大堆,將他團團圍住,不知向他說了點什麼,他回答說:
“如果是街道檢查,我配合,如果是想沒收我的琴,那我就只好跳(江)下去了。”
他的話軟中帶硬,讓警察無措,我們圍觀的人有人幫他說話。大家說:群眾娛樂嘛,何必那麼緊張呢,大家都是喜歡、自願的。
戴帽子的說:周圍有人投訴了。
我說:笑話,這周圍就兩個建築,一個星海音樂廳,一個廣州美術館,晚上音樂廳就算有音樂會也是在裡面開,那音響效果隔音效果眾所周之,絕不會受到外面的騷擾,美術館夜晚更加關閉,沒有任何居民,誰來投訴呢。
戴帽人又說:他是收費的呀,他不收費還好說。
我心想,他並沒有乞討,他只是將琴盒放在地上,唱著自己喜歡的歌而已,喜歡聽的人覺得好放下一二硬幣,不放錢的也照聽不誤,聽著好的,坐在台階或座椅上靜靜地聽,唱的好給個掌,還有散步路過江邊的,有個別喜歡給錢的,大多是一聽而過的,還有一些站在周圍隨意聽的,他又影響誰了?這和那些街邊小販有明顯的不同,相反,對這些還算比較“高雅”的東西(尤其是星海音樂廳的江邊上),文化局的人應該來大力扶持才對,怎麼冒出個城管來管這些閑事呢,真沒事兒往東走,管管那些海印橋底又開始自發擺攤,亂占路面影響大家散步的也好嘛。為什麼偏和這小伙兒做對呢?即使是換到別的地方,真擾了民,還可以規定噪聲標准,時間地點等。
戴帽子的人裡有人朝我瞥了兩眼,我走出了人群,小伙子還在為自己的權利爭辯著……
這事如果在外國聽說不會這樣。
唉,中國人,你的權利在哪兒,如果有人管了不該管的???
2009年8月29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