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慨的西安之行西安市政府門前北院門派出所罰款記

作者: 1305

導讀當18日晚上10點30分降落黃花機場時,我們的三天兩晚西安旅游結束了,但是我的內心沒有任何喜悅,有的只是憤慨和說不出的郁悶。10月16日,公司組織二十多位同事去西安游玩,下午4:30到達鹹陽國際機場,滿懷敬畏的踏上了三秦大地。 下午6:30到達古城地標之一的大雁塔, 晚上8:00左右入住西大街附近的西京國際大酒店; 晚上9:30從鼓樓邊的同盛祥吃完泡饃晚餐回酒店 ...

當18日晚上10點30分降落黃花機場時,我們的三天兩晚西安旅游結束了,但是我的內心沒有任何喜悅,有的只是憤慨和說不出的郁悶。10月16日,公司組織二十多位同事去西安游玩,下午4:30到達鹹陽國際機場,滿懷敬畏的踏上了三秦大地。

下午6:30到達古城地標之一的大雁塔,

晚上8:00左右入住西大街附近的西京國際大酒店;

晚上9:30從鼓樓邊的同盛祥吃完泡饃晚餐回酒店,開始和三個同事在房間裡玩跑得快,一張牌一塊錢(一種撲克牌玩法,輸贏通常在一兩百元左右)。

17日凌晨0:20分,有人來敲門,開門進來一個穿警服的警察和三個未穿警服的人,進來後詢問我們情況後,認定我們是賭博,我們一直跟其陳述我們幾個是同事和好朋友,只是來西安旅游的,在酒店無聊打牌娛樂一下好打發時間。

17日凌晨0:30分,其中有一個警察開始用手機拍床上錢的數目,當時錢擺在床上,四個人共有五百多元(每個人的輸贏都未超過一百元),這時我提出要看他們的警官證,只有一個叫武康的警官拿了出來,其他三位一直沒拿。

17日凌晨0:50分他們提出讓我們去派出所一趟,武康跟我們說也沒什麼大事,這是小事,配合下他們的工作,跟所裡的所長解釋下就好。

出門發現走道裡有西京國際大酒店保安隊長及2名主管,我們要求酒店方解釋,酒店方沉默,在我們的要求下酒店方派了一個保安隊長陪同我們過去。

0:55分,在去派出所的路上,獲悉此事的同事打來電話,表示正在跟西京國際大酒店協商協調此事。

1:00到達北院門派出所後(到了門口才知曉,此前幾位警察都未告知我們),讓我們先坐在進門的值班室,在值班室裡,我們同事說話也被他們喝止,並不准我們打電話,等了十多分鐘沒人理我們,也未看到所謂的所長。

1:15分左右,開始分別問話。問話中要求我們四人承認是賭博,我們都陳述自己是在娛樂消遣時間,因警察所錄的口供中只是表述為涉嫌賭博,我們因此都在口供上簽字畫押。

1:35分左右我也進了候問室,在裡面問話的兩位都未穿警服,其中一人因說西安話較快,我聽不太清,要求其說普通話,他一下很火,說我不尊重他,而且表示會從重處罰我。期間所長來了,我向其陳述兩句,就說我態度不好,且說不承認賭博就不放我們走。

1:50分左右我們四個同事在會議室等待結果,兩名警察過來後勸我們承認是賭博,每人交四千元罰款就放我們走,我們都覺得很冤,沒有人同意。看我們沒有同意,他們就說不同意也沒用,我們認定你們是賭博,且表態不同意就拘留我們十五天,罰款三千元。(未出示處理的書面結果)

2:20左右,讓我們四人進了候問室,派了個實習小警察看守我們,要求我們坐著不能動,不能說話,也不能打電話(期間我們請示喝水,回答沒有杯子;請示抽煙,回答不准在候問室抽煙,但警察卻在抽)。

3:20,我們公司領導、西京酒店值班經理、旅游公司經理過來了找到王姓所長協商此事,王姓所長說要拘留我們,沒有什麼商量的,後來公司領導單獨找到他,他同意放人,但要交罰款兩萬,每人五千。據公司領導說,他到二樓找王姓所長兩次,每次都說個把小時的情,王所長就是不松口,說如果不交錢,天亮後就把我們送到拘留所。

5:30領導與我們商量交罰款事宜,我們四人原本打算待滿24小時,但考慮到天亮其他同事還要去華山,也明白沒時間和他們耗,況且當時是又冷又餓,只能認栽,同意領導籌錢後交罰款。

7:00點左右領導把錢交好後,派出所裡的人讓我們四個人分別單獨去候問室隔壁他們睡覺的地方,在裡面我們就是在空白的筆錄、處罰結果、罰款單等紙張上簽字按手印,但我們清楚的看到了罰款單上寫的是罰款2000元(未給我們仍何收據或證明)。

7:30出門後,大家異口同聲說了一句:黑,真他XX的黑,比黑社會還要黑。

此後的幾天行程可想而知,我們是在什麼一種心態中度過的。

對於此事,我本已不想再發在網絡裡,但看到重慶這次的打黑行動,我還是對政府解決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決心多了點信心,還有也想和各位談討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一些執法中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就上述所經歷事實,請教各位網友:

1、 我們同事朋友之間這次打牌是以營利為目的?

2、 我們的輸贏的金額和放在放在床上的金額算是賭博賭資較大的?

3、 如果以上符合,那我們的情節嚴重?

4、 如果情節嚴重,處罰五千元罰款符合那一條?

5、 處罰五千元罰款,派出所有此處罰權?不然主體應是?

6、 處罰五千元罰款,只在罰款單上寫2000元是為那般?每人五千元,四人貳萬,余下一萬貳作為何用?

7、 派出所是否能收罰款?貳萬元罰款金額,沒有一分錢給了我們收條或證明,此行為是否合法?

8、 我們打牌時的被民警拿去的五百多元是否也應開證明給我們?

9、 民警執法時是否應主動亮明身份?執法和作筆錄時民警要不要穿警服?

10、作為被傳喚人員在候問室能否喝水、抽煙、說話?

11、執法人員要求我們在空白的筆錄、處罰結果、罰款單上簽字按手印,此行為我想應該已違法,請教各位是違反那條法律?

12、如果我們不交罰款,那最終會如王所長所說:天亮後就送至拘留所?又會拘留多少天?

13、在西安北院門派出所看到侯問室有攝像頭,那是否還有錄音設備?

14、他們會銷毀我們剛進去時所錄的那份筆錄?

15、從百度地圖上看出北院門派出所的距離西安市政府很近,等於是在天子眼皮底下玩動作,不敢想像西安市其他基層派出所的執法水平是什麼樣?懷疑如此執法,是否代表其得到了西安市政府的默許?

問得太多了,請各位理性回答。

另外要對當晚旅游公司的一位女同志表示敬意,清晰的聽到其在走道質問派出所的干警:你們這樣執法,誰下次還敢來咱們西安旅游。非常贊成,我們公司所有人都不敢來了,原本打算本周五去西安的第二批同事也改至其它城市了。

看守我們的實習警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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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們在假筆錄上按手印的干警 15578392_29511844.jpg (302.27 KB) 2009-10-22 09:44

給我作筆錄的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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