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前,早早的在網上關注起了鼓浪嶼的家庭旅館,本來想定娜娜海岸店的,但在網上看到有些朋友說在碼頭附近晚上會吵,就有點猶豫,後來又看到很多朋友推薦的安海路上的海角8號,說是很不錯,上他家的網站看了看,房間照片的確很有風情。很喜歡他家照片裡的東南亞風情沙曼大床,看上去超大的房間和私密小陽台,就訂了兩晚488/晚的房間。先前彙了一半的定金,一共488。
下午1點到現場check in, 前台又要求我們付掉剩下的所有房費488,再加上100塊定金。去了房間看了實物,只能說大失所望!旅館交通不便,七歪八拐才能找到,的確很幽靜,但也不方便。旅館比我想像中小很多,很小一棟。最關鍵的是他的房間,和照片實在相差太大!一點都感覺不到照片裡的那種東南亞風情。沙曼大床感覺就是很簡單的大床掛了個蚊帳,衛生間出了馬桶,一個孤零零的台盆幾乎一無所有。馬桶旁邊不到10釐米的地方就是所謂的淋浴地方,這個衛生間連個隔檔都沒有,可以想像一邊洗澡,一邊水就會充滿整個房間。陽台的確還算不錯,但對著大街,馬路上人人都能看到你再干嘛,還無私秘感可言。這樣的房間,2,300才算是合理,488的價格實在是把人宰的血淋搭抵!我們當即決定在四處看看,有沒有好點的旅館。
很幸運後來找到了NANA海岸店,當時竟然還有一件海角房空房,680的價格的確很貴,但當我們看了實物一樣,當即拍板2天就住這裡。人家的房間和照片的確是一抹一樣,一點都沒有誇大的感覺。小陽台的私密性很好,竹簾一拉,可以在陽台上聽音樂洗泡泡澡,他的房價是物有所值。
接上來就回海角8號退房,大概是下午3點左右。前台聽說我們要退房態度非常強硬,一定要沒收我們今天的房費488,同時聲稱不能退還第二天的房費定金的20%。我們非常氣憤,表示,第二天還沒到,你無權扣留我們的定金,而今天的房費我願意補償你們的損失,但你們要求全額我們絕對無法接受,因為我們根本還沒過夜。爭執期間,前台仍然買不講理,與當初接受訂房時的態度判若兩人。我當即撥打鼓浪嶼當地工商所的投訴電話,工商局表述對方的做法的確過分,表示會打電話給他們老板,同時也表示,這是我們與旅館的矛盾,還是需要雙方溝通。
他們老板電話後不久,前台表示,488還是要扣的,只能說第二天的488退還給我們。我們還是非常憤怒,這簡直就是在欺詐消費者!是耍無賴!前台甩出一份它們與當地工商所簽訂的合同,表示他們是在按合同辦事,扣留我們的房費是正大光明。天曉得,我們再訂房的時候,他們的合同是在那裡展示給我們看的?這份合同從來沒有給消費者看過,在整個過程中,我們消費者就是不平等的一方,沒有看到過合同,知道這一刻才知道有這麼份合同的存在。
沒多久他們老板來了,溝通了半天還是要求只能退還488。在爭執過程中,我仔細研讀了他們的那份合同。合同中清楚的表明,入住後退房,是無法退回定金的全部,而不是房費的全部。同時,入住前24小時內退房,是扣留定金的20%。所以,他們根本無權要求我們支付第一天的全部房費!在指給他們老板看後,她也只得承認退還我們剩下的錢款。
之後還有一個小插曲,他們檢查後聲稱,由於我們房間已經動過了(只是把枕頭從被子下面放到了被子上面,床都沒睡過),他們要求我們支付清潔費50元。爭執到這一刻,我已經是精疲力竭完全不想再跟他們耗下去了,最後我們協商支付了20元所謂的“清潔費”,搬離了這個噩夢般的地方。客觀地說一句,他們的老板相對伙計還是比較好說話的,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他們合同明確寫著賠償條款細則,她也無話可說。
之後在NANA我們過得非常愉快~晚上和白天其實在房間你根本聽不到外面的聲音,我們很慶幸最終選擇了NANA,雖然浪費了300多塊錢“賠償費”,但總比住在那個地方蹂躪我的心情要好得多。
最後本次事件我們想提醒廣大打算前往鼓浪嶼家庭旅館的朋友幾點:
1.訂房間時要睜大眼睛!不要輕易相信網站的照片,因為實物可能和他相差十萬八千裡!也不要輕易相信一些吹捧某些旅館的帖子,因為經過我們的實際經歷來看,我們簡直無法相信為啥網上會有那麼多為他們唱贊歌的帖子?不得不承認現在遍地都是托兒。
2.就算選好了酒店,再付定金前一定要好好把酒店那些違約條款看看清楚!省得到時候有什麼糾紛損失各位的錢包。
3.鼓浪嶼工商所的電話和地址要記記牢!雖然發揮不了多大的作用,但對於這些旅館來說,工商所始終有一定得約束作用。
4.自己的利益一定要自己爭取!我們當初就決定如果協商不了,我們就一起去工商所,不把事情解決決不罷休。不要隨隨便便就被他們糊弄了,我們不仔細看合同,最後就會被他們把鈔票騙走!
5.如果要住鼓浪嶼,第一選擇還是NANA!環境、地理位置、服務都是沒話說得,雖然價格貴,但度假畢竟還是希望有個難忘的回憶。NANA不會讓你們失望
本來不想回來再寫這些的,實在是看到網上還有不少為他們歌功頌德的帖子,才忍不住寫一下我們遭遇。當然可能很多朋友喜歡那裡是事實,但我們經歷的一切噩夢經歷也是事實。就當給他們提個醒,大家自己斟酌考慮.
看到有些朋友的評價,忍不住上來再說兩句,從始至終,這裡說的都是事實,都是我們親身經歷的事情。你沒有經歷過我們的遭遇,不代表我們說的不是事實。
再次強調下,他們最終退錢給我們,不是嫌麻煩,是因為合同上已經明確規定了他們沒有這樣的權力!如果朋友們喜歡,當然可以選擇海角8號,只不過,我們講述了一下我們的遭遇給他們敲各警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