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簽注

作者: allenlio

導讀證件: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游、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1. 港澳個人旅游 G簽注為對於國內已經開通港澳自由行的城市居民(以戶口所在地為准),當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發給赴香港或澳門進行個人旅游申請人 ...

證件:

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旅游、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等非公務活動,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簽注前往。

1. 港澳個人旅游
G簽注為對於國內已經開通港澳自由行的城市居民(以戶口所在地為准),當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發給赴香港或澳門進行個人旅游申請人的簽注,稱為:個人旅游簽注(G)。該簽注分為3個月一次簽注、3個月二次簽注、1年一次簽注、1年二次簽注四種,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時間不超過7天。

1.1 接受「個人游」申請城市

由 2005 年 11 月 1 日起 ,接受「個人游」申請的城市增加至 38 個,詳情如下:
北京市
上海市
天津市
重慶市
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惠州、汕頭、潮州、清遠、肇慶、雲浮、梅州、陽江、茂名、湛江、韶關、揭陽、汕尾及河源
江蘇省:南京、無錫、蘇州
浙江省:杭州、寧波、台州
福建省:福州 ( 僅限市區 ) 、泉州、廈門
四川省:成都
遼寧省:大連、沈陽
山東省:濟南
江西省:南昌
湖南省:長沙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
海南省:海口
貴州省:貴陽
雲南省:昆明

1.2 申請條件

必須為當地常住戶口居民。

1.3 申請辦法

前往戶口所在地的縣(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

提交填寫完整的《XX 省/XX 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旅游、探親、商務申請表》1份(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能使用圓珠筆),提交大一寸(48mmX 33mm)背景為藍色的正面免冠光學光面彩色近照 2 張。 拍照需30-40元。

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原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已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提交《往來港澳通行證》。

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及銀行、金融等部門工作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個人赴港澳訪問簽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它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1.4 收費標准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 100 元。

一次有效簽注每項 20 元。

兩次有效簽注每項 40 元

(以上收費標准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

2. 港澳團隊旅游

旅游簽注( L )發給赴香港或者澳門旅游的人員。有效期為 7 天或者 14 天,一次 ( 或兩次 ) 進入有效。進入截止期限為自簽注簽發之日起 3 個月。過關時需要辦理隨團名單。

2.1 申請流程

到有港澳游經管權的旅行社報名參團;

向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申請;

出境時需辦理隨團名單,收費50-100不等

2.2 申請手續

提交填寫完整的《 XX 省 /XX 市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一份,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光學照片(規格為 48X 33mm )三張;拍照需30-40元。

提交居民身份證( 16 周歲以下交驗出生證)和戶口簿或者其它戶籍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交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額旅游費用的發票復印件,交驗原件;

已向公安部門通報出境備案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單位領導及銀行、金融等部門工作人員,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港澳團隊旅游簽注,須按干部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意見。其它人員,無需提交單位或派出所意見。

2.3 收費標准

根據各地旅行社收費標准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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