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行英國(1)--在英國開車

作者: *林子*

導讀在 英 國 開 車去英國的計劃,說起來很早,以什麼樣的方式走遍英國,一直是變來變去。多數人都傾向於坐火車和地鐵,這在歐洲是最普及也最發達的交通工具。問過的人,無論是中國籍的親朋,還是地道的美國同事,加之參考網絡上的議論,都沒有建議和支持駕車游英國的。據說90%的美國人不敢在英國開車,主要的原因就是英國是左行。對開車自信如我的人,有 ...

在 英 國 開 車去英國的計劃,說起來很早,以什麼樣的方式走遍英國,一直是變來變去。多數人都傾向於坐火車和地鐵,這在歐洲是最普及也最發達的交通工具。問過的人,無論是中國籍的親朋,還是地道的美國同事,加之參考網絡上的議論,都沒有建議和支持駕車游英國的。據說90%的美國人不敢在英國開車,主要的原因就是英國是左行。對開車自信如我的人,有著同樣的顧忌。而終於在臨行前下了決心租車自己開,倒是同行的林給了我這個信心。他說,他會開手動車,如果我不敢開就交給他來開,保證沒問題。得此承諾,抱著“反正不行還有他在”的心理,下了租車的決定。

遠的心理素質一向比我好,習慣開慢車的他,遇到復雜的情況,肯定會比我穩,尤其,他總是把安全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不像我,喜歡玩車的刺激,所以,經常是行走在危險的邊緣。我對他開車的水平一止持著說不上欣賞的態度,但,畢竟他也開了10來年車了,並且也是開手動車起步的,雖是自學成才,記錄卻一直清白,這應該不全是運氣。相比之下,只有4年駕齡的我,記錄倒是要落人口舌的,暴過4次胎,被人撞過一次,還自己把車開進過溝裡。雖然在我的保險單中這些記錄都不算是我的錯,但因為我的坦白卻造成了遠對我開車的成見,他從知道我開車出過事,就不再相信我開車的技術了。

一到英國,還沒出機場,我就知道自己“上當”了。遠比我先到,他是落在GATEWAY機場,而我落在了HEATHROW機場。兩個機場間相距不足20英裡。他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你得有心理准備,英國的車很不好開,比想像的要難開多了。”臉上,是一幅驚魂未散的沉重。聽得我的心一下子就涼到了底。我試探性地問遠,要不要我開,說這話的時候,我腳地發軟,語氣發虛。說老實話,對左行的車該怎麼開,我也心理一直沒底兒,在沒見到車前,我的腦子中一直想著怎麼克服左轉和右轉的障礙,忘了司機的位置,也要從左側移到右側去,這就是說要左手掛檔。好在遠馬上說了“不要了”。他說好歹他已經開了一段路了,還是他把車開出機場,等到了好開的地方再給我。我長出了一口氣,心理很感激他的細致和體貼。

出了候機室,在進入停車場的門口附近,看到寫著大大的“P”字的自動售賣機,我問遠是干什麼用的,遠說是付停車費的。我奇怪,若不在出口收費,那怎麼控制時間呢,比如趕上已經交了費,卻在通往出口的路上塞了車?遠說我們不管,反正我們是去出口交費就是了。我還是去偷看了一下那個售賣機怎麼用,純粹是出於好奇。

一進停車場,就傻眼了,英國的車,一個賽一個的小,都跟動畫片裡的玩具似的,形狀多跟PT CRUISOR有幾分類似,很古老,很陳舊的樣子。我們租的是部INTERMEDIA大小的WAGON,就算大的了,但比之美國的車,至少小了兩個檔次,汽缸只有1。9立升。車牌多不認識,後來才知道,那個不辭辛苦立在車頭的四角獸,是法國標致車的像征,英國遍地都是這個牌子的車,我們租的也不例外。

在通往出口的路口,我們被一個明確的標示牌攔了下來,那上面寫著“先交費,後進出口”。等我們開始找那個自動售賣機的時候,它好像從地球上消失了,繞來繞去,總是不見。只好遠把車停了下來,我坐升降機跑回最初看到的那個去塞了張10塊錢的紙幣,找回了幾個不認識的硬幣,半個小時,要付近5個英鎊。從此以後,這個"P”字的收費機跟了我們一路。凡是有停車場的地方,不管是路邊的還是圍起來的,都這樣,從未見到有人工收費的。我寧願相信,不是英國的人工比美國貴,而是這個民族的整體素質,比美國高。

一坐上遠開的車,我的心就跳到了嗓子眼兒,再沒下去過。手,死死地抓住把手,起初還做些掩飾,唯恐讓他看見更緊張,而後來,才發現,他根本顧不上看我。遠開車,沒有提早看標識的習慣,他不認路的時候,就打緊急燈,停路中間慢慢看,等他看清楚了,也不管後面的人怎麼辦,他想左轉就左轉,想右轉就右轉。我告訴他不能轉,他說沒事兒,後面的人看到他打緊急燈了,會讓他的。他就這麼往過衝,他覺得人家讓他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這種要靠別人讓來走路的開法,看得我目瞪口呆。這正是我和他在開車的方式上口角的根源。我最痛恨的開法就是這種。這種開法隱含的危險,比任何超速都更厲害,而且,不夠道德。這是種需要利用別人對你的同情,憐憫,以及對你的失誤和無能為力做出諒解來達到解救自己的目的的做法,是種我不敢苟同的弱者哲學。

我們繞了半個多小時還出不去機場。路標和美國有很大的不同,路線更是讓人發蒙,車又動不動就死火。看得我直著急卻使不上勁兒。見此情景,幾次徵求遠的意見換司機,無奈遠都不肯。他倒真是不慌不忙,對後面嘀的喇叭充耳不聞,對樹立在路旁的標識牌視而不見,對從橋洞底下鑽來轉去更是泰然若之。他的心理素質的確比我好太多了!

車終於出了機場,一上M10這條通往倫敦城的高速,我馬上非常肯定地讓遠靠邊停,換我來開。遠用懷疑的眼光看著我,問我:“你行嗎?”我寬慰他說,也只有這種高速公路才能練車,不然,等進了城,就更沒折了。我騙他說,我就在邊道上慢慢習慣,遠這才心有余忌地把車交給了我,不成想,我調好了車,試了試左手掛檔,油門,離合,煞車都還在我習慣了的腳下,感覺上沒問題,就一腳油門上了正路,車跟著就順了起來。遠用不信任的眼神看著我,嘴上直叮囑我“慢點兒,慢點兒,你著什麼急?”我解釋說:“這是高速,手動和自動根本沒區別,左行和右行也沒區別,而且提早看,你就會發現,英國的標識很規範的。”遠一直認為我們開車的水平是沒有差距的,不同的只是我習慣開快而他習慣開慢。他並不認為在這快與慢間,有著怎樣的習慣差異。他不會理解為了維持這種“快”,有多少需要用快來跟進的環節;而要穩住這個快,又有多少周全的因素要千錘百煉。他不會理解把車開得快而穩,背後所經歷的漫長而艱苦的磨煉。這一路上,他唯一不忘提醒我的就是“你能不能慢點兒?”。他認為,慢就不會出錯。這是我能記住的他對我說過的最多的一句話。要是趕巧兩個人心情都好的時候,遠會想起來問“我總這麼說,你會不會煩?”我會嘻皮笑臉地說“你說你的,聽不聽得見就不保證了,我有選擇性耳聾。”遇上兩個中有一個心情不那麼好的,氣氛就緊張了。

真正艱難的路段從進了倫敦城開始,路面出奇的狹窄不說,經常在交彙的路口附近出現一連串角形的曲線,這是我們在美國從來沒見過的路線標識,估計是車輛要根據兩邊的距離來確定是否可以輕微過線,大有左右搖擺之意。倒是,車都不完全走自己的線,可謂無孔不鑽,明明寫著計程車專用的一條道也不時的被私車占用,習慣了見縫插針的我,更加不會老老實實地守在最長的那條道上規規矩矩地往前挪,人的本能和習慣,是不會因為環境的改變而有質的區別的,越是開在艱難的路段,越是有種末名的興奮刺激著我,去挑戰一種不可知。在費城城裡磨礪出來的鑽竄的本事,在這裡得到了最好的發揮,看得遠目瞪口呆。

倫敦城裡,是出了名的塞車。信號燈的間隔短,車的起停都非常快,有時候,車還沒起來,就又停紅燈了,一路能掛上2擋的地方都很有限,雙手和雙腳都沒一刻得閑。最危險的是在一個不規則的交叉路口,我們從一條很窄的路上鑽出來,看看地上的線,是白色的虛線,而對面沒有正對的通路,習慣性地,我就以為自己是走在單行道上,不自覺地就把車停在了靠右的線上,然後我看到左側後上來的車,一位英國紳士,搖下了車窗,衝著我們的車又嘀喇叭,又擺手的,我才恍然明白,我站錯了線,趕緊一打方向把車扭進了那部車的頭裡,還沒等我擺正車頭,對面的車已經擦肩而過了。我對遠吐了吐舌頭,慶幸英國人真好,這還是在倫敦,要是換了在紐約,絕對沒人讓你加塞兒。紐約的車,看技術,更看誰比誰橫;而倫敦,亂中有序,是全看真本事的。英國人的涵養,在開車上,倒是體現不出來的。我有生以來,頭一次經歷了因起車慢了拍兒而被嘀了喇叭,就在倫敦。在倫敦開車,感受最深的就是那刺耳的喇叭,無論你有任何細微的差池,馬上就能聽見喇叭的嘀叫聲。

按照和遠預先的說定,想著倫敦城裡的車會比較難開,所以,我們頭天只是進城去中國店買些必需的東西,就往城外開,准備等習慣了之後,再回到倫敦城,這樣,車就好開多了。這一考慮竟在無形中救了我們。

上到高速公路,我們驚奇地發現,沒有限速牌。不過,很少有車上快車道。當我不自量力地以80英裡的時速開上快車道的時候,我才發現事情有什麼不對,幾乎所有的車都能超我。原來快車道是真的夠快才上得去的,我的身後不斷有飛馳而至的車逼近,在快車道上,我是呆不住的。我試圖提速,發現,這部1。9氣缸的法國標致,不管我怎麼踩油門,速度死活都不過80。後來就再不敢上了,心裡直生氣,怎麼租了這麼部老爺車。遠還奇怪,我怎麼突然變得老實了,他不知道我已經把油門踩到了底,卻於事無補,是不得已才下了快車道的。2天後才發現這部老爺車提速的竅門,掛3檔提速到60,然後掛4檔提速過90後再換5檔,這樣速度就能上去了,可想而知的是,對發動機的磨損之大,噪音之響,讓遠覺得沒人比我更敗家的了。起初遠以為我是聽不出該換檔了,還直提醒我,後來才發現我是在強行提速。遠說我這是拿騾子當馬騎的開法兒,可看出不是自己的車了。遠是真的心疼,他這個人的善良和正直,有時候,超出我的理解和想像,而在某些我認為不很光明磊落的事情上,他居然能做得異常的心安理得。大概我們之間真的有代溝。雖然我們的口角只發生在開車上,然而,一個人開車的習慣,和他做人所持的是一樣的原則,所以,因為開車的口角導致了我們最終的分手,就不奇怪了。

英國人的車,開得我心服口服。不知道是不是有法律規定,M系列的高速公路,一般三條線的車道,所有的大型貨車都在最左邊的慢車道上行進,時速大概可以維持在60英裡左右,中間道,多是如我開的一樣的小車,時速大概在70到80英裡左右,而快車道,除了那些寶馬和奔馳之類的好車,可以肆意開飛車一路通行外,所有的人,都絕不會長時間占用,只做超車用,所以,車流非常的通暢,如果不是修路等故障,塞車的可能性已經人為地降到了最低。我認可的做個好司機的標准,在美國,很少人認同並能貫徹,而在英國,已經是人人都習以為常的規矩,再基本不過。單就開車這門手藝,出了美國,越發敬佩,真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恍然間覺醒,自己不過只是一個水平一般的車手,實在沒有任何可驕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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