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風光如畫,可桂林一些服務行業宰客時有所聞.88年我們在桂林一酒巴已被宰,當時在深圳一杯15元的酒在桂林被收80元,還要加20%服務費。 今年3月到桂林又差點在賓館被宰。這天下飛機後我們被接到一酒店住宿,看到這的價格和條件還行,我們住了下來。第二天早上退房時總台小姐客氣地說,你們昨日在客房裡的地氈燒了個煙灰洞,要賠80元,一盒葡萄干開封了,要收20元。這是冤枉,我們心中有數,到樓上找客房服務員理論,一個服務員帶我到房間指著茶幾下地氈的煙灰洞說:“這洞還有煙灰呢?”這是絕不可能的事,住酒店要注意的事我們知道。我和她們據理力爭,而且態度堅決。5、6個服務員圍在一起誰也不吭聲,看到我毫不妥協的樣子,最後一個小姐說洞是以前燒的,盒也是以前開的,和我們無關。我們不禁心寒,這麼多年過去了,桂林還是這樣胡來,有關部門真不知怎樣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