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牢日子泰國法律規定,警察局對於犯罪嫌疑人的關押不可超過6天,如果超過6天而案情還未了結,則應移送上一級處理,通常是移送到當地的監獄繼續關押。
我對與突如其來的“謀殺”罪名指控非常緊張,恐懼和不滿。聽天由命吧!
巴真武裡監獄是座府級(相當於我們的省級)監獄,內外三道門,高聳的圍牆足有三層樓,監房布局程“同”字形,共有兩層土木結構監房54間,大牆內有食堂,操場,衝水池。我和小田分在一個監房,阿三因傷勢較我嚴重,分在二樓一個人數較少的房間。
監房約有150㎡,卻有127人“入住”,睡覺時分成“頭頂牆式”兩列縱隊與“頭頂頭式”的中間兩列縱隊,由於人口實在太多,只好一個挨著一個“緊密配合”,半夜上廁所一回來往往回找不到原來的“崗位”。我好幾次只好在靠近廁所的地方“補貼”一下睡眠,以應付第二天的“勞動改造”。
我們的作息時間是早晨六點三十分起床“出籠”,洗漱二十分鐘,七點正到操場集合報數,唱國歌;七點三十分早餐,八點正開始“上班”。中午十二點午餐,下午一點繼續“上班”,下午四點“下班”,晚餐,衝涼,集合報數,“進籠”。晚上九點全體起立唱“頌聖歌”(歌頌泰皇恩德的歌曲,有點像我們小時候的“東方紅”),曲終盤腿而坐,念誦“晚經”(佛教經文),九點三十分不熄燈睡覺。這段時間使我的泰文水平大踏步提高,佛經也念得滾瓜亂熟了,但至今還不理解其中的意思,可能是太容易就不是佛經了。
監獄裡的“勞動”主要分為兩個“車間”。一個是用椰子殼的纖維制作擦腳墊的“腳墊車間”,一個是制做節日燈的“節日燈車間”。這兩車間是監獄的“創收來源”,“三來一補”,我們的工作當然沒有薪水。
我和小田原分在“腳墊車間”“上班”,這車間由於從事的工作關系,又髒又累,椰殼的纖維十分扎手,灰塵很大,一不小心那粗糙的纖維就深入你的“皮下組織”,直到有一天我被監獄長“御傳見駕”。原來,監獄長不知從哪得到一盒中國生產的中成藥,卻因看不懂中文而無從下口,“傳”我“見駕”是要我發揮一下,幫他翻譯其中的奧妙。
監獄長笑容可掬地讓我坐在沙發上,這可不附合泰國禮節。泰國是一個君主立憲的資本主義國家,雖然不少東西十分西化,但由於佛教的傳統灌輸,大部分人的精神裡,佛教的觀念非常牢固,上下尊卑的等級很森嚴,見到長輩時你的“合掌禮”雙手一定要高過鼻尖,座位也要比長輩低一些,稱呼自己不可講“POANG”(我),而要說“NU”(“奴”—小老鼠的意思)。所以監獄長的招呼令我受寵若驚,我連忙雙手接過那盒中成藥一看,是一盒“男寶”。我向監獄長解釋說,這是盒男性專用藥,在中國也十分難買(蒙他一下),每次只需用酒合服一粒就可令男人“重振雄風,威風凜凜”。監獄長聽後很高興,得意的環顧他的手下,並開心地和我拉起家常來。監獄長有四分之一的中國血統,他只知道自己的中國姓是“林”,祖輩是廣東潮州人。我也不失時機的向他要求“調動工作”。這樣我和小田順利地調到“節日燈車間”。阿三因傷勢未愈,不用“參加革命”。
泰國的監獄不分罪行輕重都往一房裡塞。我所在的監房裡犯罪分子是五花八門,有殺人犯,強奸犯,盜竊犯,毒犯,軍火販子,柬埔寨的偷渡客,打架鬥毆的。。。。。。但大多數犯人都聲稱自己是無辜的,有幾位毒犯已是“四進宮”的長輩了,和管教獄警混的爛熟,他們上不用做工,有些家裡“資金雄厚”的還可讓獄警每月帶出去“紅燈區”“瀟灑走一回”,更有一個美國毒犯因被判一百年刑,干脆在裡面自己花錢蓋了一棟“別墅”(一座獨立帶空調的小房子)。
泰國的刑法中沒有死刑,犯再大的罪也就是判個一百年刑期,這中間遇到泰國皇帝生日,皇後生日,皇太後生日等重大的紀念日,都有減半刑的“恩澤”。這樣七減八扣的,一百年的刑期用不到二十年就可以“重返人間”了。剛開始我自己非常擔心我的“二級謀殺”,與在同一房的“前輩們”一說,差點沒讓人家笑掉大牙。對於我們這樣的“謀殺”,簡直是“小兒科”。其中一位老大說,這是警察為了多從我們身上撈一把,而故意把罪行往重裡推,一下唬,你為了不想麻煩只剩下掏腰包的份。沒想到標榜自由民主的資本主義也這麼黑。
在國內早就聽說監獄中種種黑暗的行為,最讓我害怕的是“新人”一定會讓“老人”欺負,毒打。。。。。。一些港台電影裡監獄的鏡頭一直左右著我的腦細胞。不過那些恐怖的鏡頭始終沒有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