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雲:“五岳歸來不看山,黃山歸來不看岳”,而歷代的文 人墨客也留下了無數的題詠,所以愛好旅游和文學的我,對它也是景
仰已久,籌劃已久。
到達黃山市轄區,天色尚早,便想驅車直奔溫泉。誰知離景區還
有幾十公裡,突然有人騎著摩托車從後面追過來,連連揮手,又不像
是搶劫,到似乎是搭便車。同行一人頗懂行,說:“這是給酒店拉客
的。”但終於禁不住對方的頑強緊跟,停下車來。
“搭便車”的小姐沿途跟我們講解黃山的風物,倒也提供了不少
有用的信息,但最終把我們“嗒”到了她所工作的酒店。雖然我們有
意不住這裡(也半是因為價格談不攏),但也總算領教了黃山旅店拉
客的厲害——那位小姐上車以後,一路上,還有若干輛摩托車如是追
之,但怎麼比得上她來的干脆(候在幾十公裡之外)。
從這個酒店裡出來,吾心稍安,想著可以去溫泉住宿了。可是車
到南大門口,又有人過來攔住車,聲稱:(1 )汽車進大門要交20元;
(2 )上行300 米,住交警休養所,可以免交此費。結果,為了貪圖
省這20元,成為我們“上當”的根源。我這裡的“上當”一詞,不是
說黃山的商人違法、行騙,而是說他們用合法的手段賺走了我們的錢,
還使我們沒有玩好。
“上當”之一;住在離湯口鎮不遠的黃山南大門,而不是溫泉,
使我們失去了趕早登山的機會。第二天等我們坐車到達山門,已經是
人山人海。
“上當”之二:既然住了他的店,在他的“推薦”之下,就參加
了他的旅行社,這不僅使我們多花錢,而且使我們失去了活動自由,
也失去了避開大股人流的可能。來不及流連景色,死趕活趕,只是為
了跟上吵吵嚷嚷的隊伍,差點沒把人累死、吵死。
“上當”之三:既然交了錢,參加了旅行社,就只有按著他們的
線路來走。而旅行社為了圖方便,帶著游客,後山上,前山下,錯過
了千百年來文人俠士的登山路線。“迎客松”變成了“送客松”。蓮
花、天都兩大主峰,都成了臨別時的一瞥。下山時,體力已經十分不
濟,更兼之下起雨來,風大雨急,前山的路又陡滑,那還有功夫細看。
明媚的陽光,充沛的體力,都浪費在乏味的後山上,真是可惜呀可惜。
可惡的是,旅行社明知這個季節黃山是“上午晴,下午雨”,還要這
樣安排行程,真是黑心之極。
“上當”之四:聽信他們“山上住宿很貴”的話,選擇了“一日
游”,把人累死不說,失去了在山上感受晨昏的機會,真是讓人痛心。
回想在張家界、天柱山,夕觀霧聚,朝迎霞飛,在黃山反而不可得了。
而且,黃山可登之峰一十有二,“一日游”不過臨其三,簡直連走馬
觀花都算不上。算一算我們在跟團和在山下多住一晚的費用(因為我
們都覺得不盡興,又在山下幾個小景點如“翡翠谷”什麼的玩了一天),
足夠在山上住一晚上的了。
“上當”之五:聽信謠言,以“翡翠谷”、“九龍瀑”、“野生
猴谷”補黃山之游。些許小景,那裡都有,怎麼能混充黃山奇絕?只
能增加遺憾。
上當如此,愧復多言,但告天下同仁,別再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