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們一行五人在山東蓬萊的游記。我們是一群安徽籍的游客,於3月15日下午3時左右到蓬萊市並入住蓬萊閣賓館。傍晚時分(約6時)我們一行五人即步出酒店,漫步海邊大堤並陶醉於蓬萊仙境美麗的景色。但隨後發生的一系列事情,則令我們游興全無,無奈之余,頗為激憤地離開景區,而此刻仙境之旅已變為惡夢。
事情是這樣的,當晚由於賓館沒有任何娛樂設施,晚上我們一行只能在賓館客房裡打牌,到晚上10:40分左右,由於賓館不能提供消夜送餐服務(四星級酒店不應該如此),我們在派人到樓下停車場的汽車裡拿一些在大連、煙台購買的魚干之類的小吃時,發現汽車後備箱的門完全敞開著,裡面的燈亮著,部分物品被盜。於是我們向不遠處的保安報案,並要求報警。在我們先後打了二次110後約40分鐘,警察終於到了,在簡單地看了現場,並粗略統計了損失情況後,答復由於刑偵處已下班,要到第二天上午7時左右才能來詳細勘察現場,此時已深夜二點多,而我們一直未能休息。
第二天一早,刑警在做了一定的技術勘察並和當事人做了筆錄及初步核定損失後(1207元),答復是,由於破案要有個過程,余下的事情由我們自己和賓館協商。
由於出面協調此事的客房部經理不能作主,在我們強烈要求面見總經理的情況下,總經理終於出面了。他一見面即對昨晚在酒店發生的被盜事件表示道歉,並承諾對各位的損失予以賠償。我們當時的態度也很明確並表示,發生此事,做為我們雙方誰都不願意看到,既然賓館有此誠意,我們歡迎並同意。但原先我們的安排是上午游覽蓬萊閣,下午趕回安徽。由於此事的發生(此時已上午11點),耽擱了我們的游玩時間且當天趕回已不可能,要求賓館免費延住一晚。沒想到的是,對此合理要求在孟總經理隨後給某位董事請示後,事情急轉直下。首先他推翻了予以賠償的承諾,要求此事必須在警方有個結論後,才能考慮補償。考慮到我們是外地游客,將答復時間初定為中午12點,即時他將主動和我們聯系。到了12點賓館方面沒有任何答復,無奈之余,我們主動打電話找這位孟總經理,賓館的人說他不在,可當我們走到大堂時,卻意外地發現他正在和其它客人說話。見到我們後他頗為尷尬並承諾最遲到下午3點無論警方有無結果,一定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到了下午3點,依然音訊全無,當我們主動和他聯系時,開始手機撥通即被其掛斷,在我們換用不同手機反復撥打後,他終於在辦公室回了電話並再一次要求我們還需等到下午6點。而在他話音剛落沒過二分鐘,賓館的客房部經理和保安部經理卻上門說,孟總經理一直在公安局,協助調查此事到現在還沒回來,我們當場揭穿了他們的謊言,告訴他們,孟總在二分鐘以前,才用辦公室電話和我們通過話,怎麼會不在哪?有手機來電顯示為證。
而隨後的一段時間沒有人過問此事,到6點在我們焦急地四處尋求和孟總聯系時,孟總一直避而不見,直至約7點,孟總和一名警官出現了,說結論出來了:一是汽車沒有撬壓的痕跡;二是只有我們其中二個人的指紋且連駕駛員的指紋都沒有。當時我們的駕駛員即表示異意,3、15當天在入住賓館並辦完住宿手續後,駕駛員在咨詢了賓館總台服務員洗車地點後即外出洗車,洗完車在洗車場還對後備箱進行了整理,有洗車場員工可以作證,不可能沒有指紋,如沒有很可能被盜竊者抹去了。我們要求提供警方的鑒定報告也一直未果。由於此刻賓館方面已無誠意,孟總則對我們東西是否丟失也表示了懷疑,並強調損失無法核准,不能僅憑我們一面之詞。我們當即表示,很多丟失的東西是昨天在威海韓國城買的,現在不是旅游旺季,我們可以留下一人,和賓館、警方一道去調查取證,那裡的店鋪相信我們還能找到,賣主也能想起我們買了什麼東西,花了多少錢。在大連買的海鮮可以問當時的導游。但孟總此刻已完全變得蠻不講理,致我們一直被耽擱到現在,完全是他再三推遲所造成的事實於不顧,提出:一是如晚上繼續在此住宿需立即補交房費;二是此事如警方有早一日破案,損失賓館自會補償,言下之意如破不了案損失即不予補償;三是賓館可以派人和我們一同前往威海及大連等地調查取證,但費用需我們自己出,取證後如證明我們所言屬實,仍需待警方破案後,才能予以補償。而我們認為:一、做為一名消費者,賓館方面有責任有義務保障住店客人的人生財產安全,我們的車輛在賓館指定的停車場被盜,責任理應在賓館方面。況且賓館有24小時保安和監控設備,而車輛就停在餐廳和主樓門口,透過餐廳和賓館大堂的玻璃窗也能看到汽車停放的位置;二、被盜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我們在和警方做筆錄時都是簽了字的,我們對我們的言行負法律責任,賓館方面理應先行賠付,如有早一日警方偵破此案,證明我們的言行有不實之處,我們會承擔因此而應負的法律責任;三、賓館方面對是否被盜及我們的損失表示懷疑,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舉證的責任在賓館而不是消費者,在我們自己提出可以去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賓館方面再提出費用由我們出,且尚需等案件偵破以後,才能予以賠償,則明顯是借故拖延和沒有誠意的。試想如果此案一直沒有偵破,那我們丟失的損失不但找不回來,而且還要增加調查取證的一系列費用,更何況還有時間損失;四、在和警官談話的過程中,從警官口中我們得知昨晚8點多鐘,有一名住酒店的客人發現汽車後備箱被打開並告訴總台,說可能有一輛汽車被盜,可總台對此事置若罔聞,直到10點40分左右我們自己發現為止,我們對一個四星級賓館的這種對客人毫不負責的態度在感到不可理解的同時也感到憤慨,奇怪的是這樣一個硬件、軟件都不夠標准的酒店四星是如何評上的?
而更為令人感到賓館方面在處理此類問題時顯得無理和自大的是,在解決問題的後期,賓館方面盡然請來了幾名治安隊員,我們要求其出示證件,他們卻拿不出來,對我們的違權行為進行干涉,大有要帶我們走的樣子。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撥打了煙台市的12315,接線員的答復是,由於警方的介入,工商部門不好再行介入。
做為一名外地游客,在全國人民關注的維權之夜,在煙台、在蓬萊似乎出現了維權真空。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我們再也不想在此地多停留一分鐘,於晚上8點多,我們離開了這一令我們倍感失望的傷心地。其實對於我們來說,1207元的損失並不算什麼,但賓館方面在處理此事的過程中, 反復扯謊、出爾反爾、推卸責任直至不聞不問的行為在崇尚誠信的今天,做為一個四星級酒店是令人失望的。另外我們想通過你們提醒酒店,在賓館大門的左側有四根露出地面的鋼筋,這無疑又是一個事故隱患,因此,趕快將這一隱患去除,否則,有早一日造成市民或客人受傷,會不會又要發生像我們一樣的無奈呢?
一群安徽籍的游客
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