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朔---遇龍河的山與水;西街溫情外衣下…尋找寧靜;躍動的欲望
一個人出游,帶著一種尋找寧靜的心,同時也帶著一種躍動的欲望。
出行前,在攜程網上征求異性導游,只得一自游行朋友響應。
3月30日中午由廣州坐巴士到陽朔,晚上九時左右抵達,找到了那異性網友,她與另一位外國男游客在一起,不便打擾。吃完飯後便各自行動。與飯店的女服務員S聊得不錯,她說她也想漂流,答應了第二天請假,和我一起騎自行車和坐竹筏漂流。其實,我在三、四年前到過陽朔,在遇龍河遇龍橋附近坐了一會竹筏,那寧靜的山、水和微風至今難以忘懷。所以這次才請數天假期再臨舊地。其實我需要的並不是導游,而是渴望享受與一女性朋友在那山水中把臂同游的溫馨。
晚上離開飯店後,到西街閑蕩,找不到感覺,也找不到情人----呵呵,其實並沒有找。晚,住李x飯店,每晚50元,外游二十多次以來,最便宜的標准間,房間還算干淨,但棉被有微微的晦濕味。
第二天,S如期應約,換了到竹林飯店租房(更便宜,一張雙人床,帶洗手間,只需四十元,不過房間比較小)。跟著便出發往遇龍橋,在附近走了一段鄉間小路,在一座山(白面山附近)前,路邊有一名干活的村民忽然叫住我們,告訴我們山腰中有一國民黨時期留下來的土匪窩,並鼓勵我們上去,我們興趣不大。我反而有興趣騎自行車更深入山區裡,但S不太敢,於是便回到遇龍河旁的小路繼續騎車。在古城對面附近坐竹筏,八十元,漂流到朝陽附近,約兩小時。
在遇龍河漂流,與坐船在漓江很不一樣。由桂林坐船到陽朔,你可“看到”美麗的山水。但在遇龍河你所看到的山水,氣勢或者有些許遜色,但美麗不減。更重要的是,你可“感覺到、觸摸到”這些山和水。坐在竹筏上,那波平如鏡的河水垂水可得,河兩邊是青草和田野,河邊偶爾漂來柚子花的香味和草香。再稍遠處,是一座座的小山和山中小路。當天,剛好下著微雨,山巒若隱若現於一層薄霧之中,仿若人間仙境。此時,如果能和一紅顏知己把臂同舟,定必發出“夫復何求”之嘆。惜S非本人的紅顏知己。然,此時此刻仍不免陶醉在山水之間。
31日晚,覺得當日意猶未盡,於是到青年國際旅行社請了一名導游在第二天伴游再到遇龍河,一日20元。當晚,於西街一素描T恤人像攤檔前,認識了一名成都來的女大學生H。她31日下午剛到,也住在竹林,同房住著一名荷蘭人及一名德國人。由於她英語不太好,所以難以溝通,在陽朔一人無聊,計劃明天下午到桂林。於是我便邀她同游。是晚往酒吧閑聊到凌晨一時,後各自回房睡覺。
4月1日,與H往遇龍河,在昨天竹筏抵達地附近,往下漂到風車山莊,一百元。感覺依舊良好,在竹筏上,由於H主修中文,於是和H暢談中國現代及當代文學。漂流完畢,騎車在月亮山附近轉轉。然後去了蝴蝶泉,門票30元,進去後,覺得沒什么特別,有點浪費金錢和時間。晚上約六時回陽朔西街,給了導游40元。是夜,在西街口吃啤酒魚和田螺,味道還可以。飯後,和H泡吧,和H從我國現代歷史事件談起,H對我對七十年代以來歷史的了解透徹感到驚奇。也談到男女關系、感情之類,談不出什么感覺。H想睡覺,先回去休息。我也感疲累,跑了去按摩兩個鐘一百元。
4月2日,和H坐車到興坪鎮,約四十分鐘,再坐船到漁村(克林頓去過的那條村子)。門票5元,村子簡樸,是圍村式的建築,村子由一圍牆包圍(不過並非四面均有圍牆),各家各戶房子緊密相聯,有點湖南張家英村的味道。村裡有一展廳,裡有一些圖片,有孫中山照片加上一行字說明孫曾到漁村、一些香港中華電力老板嘉道理家族成員與領導人合照(在北京)的圖片,但都沒有詳細說明。我對出現嘉道理的圖片感到疑惑(出村後才想起很多家的房頂有太陽能發電裝置,此村為再生能源示範村,中電可能是有關設備的資助者之一)。可惜的是,走了全村,看不到有對此村歷史的簡單文字或圖片介紹,只有展廳零碎的片段,及克林頓訪問的圖片。聽村民說,原來這裡曾是革命根據地。
4月2日下午五時左右,送H到陽朔汽車站坐車到桂林。我回廣東的車要到晚上九時才出發。吃完晚飯,到一家洗發店洗頭,該店似有點不正規。洗完頭,洗頭妹有點害羞地問要不要按摩,一百五十元一個鐘,我說那么貴,洗頭妹小聲說是不正規的服務的價錢。老板看我沒有響應,便說可到飯店。坦誠地說,我心跳速度有點加快,不過,最後還是沒有光顧。
晚上九時坐上了臥鋪車,帶著一顆不太寧靜的心、依舊跳動的欲望離開了昏黃燈光裡的陽朔………
溫情的外衣裡的無情
到過陽朔,就算不住在西街,也肯定要到西街轉轉。這裡給人很悠閑的感覺,但星期六、星期天除外(因為人太多了),好像每家店服務態度都很好,老板也很溫情。不過,老板的溫情可能只是對客人而言。
我記得在三、四年前到陽朔時,西街部份服務員差劣的工作待遇令我印像深刻。所以這次我和餐廳服務員閑聊,除了聊聊陽朔的風土人情外,總會和她們聊聊工作待遇。在餐廳和飯店當服務員的很多是年輕人,不少是抱著在此體驗一下生活,或者在工作中練習英文,一般來說,老板很容易招聘服務員,而工作待遇壓到很低的程度。很多餐廳的服務員每月只有二、三百元,但每日要工作十多小時,每日由八、九時工作至晚上十二小時,雖然中間可休息片刻,但必須老板批准,服務員沒有加班費,有些餐廳的服務員更整月沒有休息日。回來後,我上網找了一下,發現桂林市屬縣的最低工資應是每月315元(每月工作21日,每日八小時)。如果,按法律規定,包括平日加班為一點五倍,休息日加班為兩倍,那么這些服務員拿到的工資只有應得的工資的不足三分之一。實際上,餐廳/飯店完全可以采取兩更制,及輪休休息日,我所接觸的服務員很多都覺得工作時間太長以及沒有休息日不合理。不過,對老板來說,他們情願讓多余的人手上班當值,也不願作一個比較人性的工作時間編排,因為根本沒有壓力要他們尊重服務員的權利。
當然,寫這些可能會讓有的人覺得有點少見多怪,在很多城市不也是這樣嗎?但是,君不認為此種情況與西街要營造溫情的形像,不正是極大諷刺嗎?況且不合理就是不合理,不應該多出現就便覺得合理。
或許,體驗生活的年輕服務員們,她們有一天也會群起拿起法律作為武器,去體驗一下維權的滋味。那么她們與客人的交流,將更為溫情,笑容更多的發自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