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購物受騙記

作者: liangaiwu

導讀(一) 我9月初到香港自由行3天,本沒有購物的打算,只想吃吃睡睡,隨便閑逛。 早上12點到達九龍酒店,前台告訴我們,客房在清理,要下午2點才能入住,只好跟同伴跑出去吃飯。因為同伴們有購物任務,所有直接跑深水埠鴨寮街,陪他們逛的時候就發現,貨物的型號一報,商家就回一個低價,但等你決定要的時候,商家要麼沒貨,要麼讓你等著,說馬上去提貨,同時向 ...

(一)

我9月初到香港自由行3天,本沒有購物的打算,只想吃吃睡睡,隨便閑逛。

早上12點到達九龍酒店,前台告訴我們,客房在清理,要下午2點才能入住,只好跟同伴跑出去吃飯。因為同伴們有購物任務,所有直接跑深水埠鴨寮街,陪他們逛的時候就發現,貨物的型號一報,商家就回一個低價,但等你決定要的時候,商家要麼沒貨,要麼讓你等著,說馬上去提貨,同時向你推銷別的產品,並說你決定買的東西如何如何不好。而且,服務態度也不怎的,交易不成交,馬上就來一句“無謂浪費大家(彼此)的時間”,把顧客掃地出門。

老公想買一個GPS,到香港前在網上查到美國價格不到30美元,國內正規商家買5000人民幣左右(其實國內水貨也就買2700元)。在鴨寮街176號,238電業公司,發現有GARMINETREXVISTA ,一問價格HKD3550,覺得價格可以接受。我們也知道要貨比三家,但鴨寮街走的一圈,也沒有發現別家買GPS的,我們又回去,向賣主了解商品的情況,這家店告訴我們,它是香港唯一代理,所以價格很死。我們就相信了,以HKD3500買了一台。

第二天我跟老公在尖沙咀逛街,發現有店鋪買同樣的商品,一問價格HKD2680,而且貨很全,我們當時的第一反映就是價格相差如此大,到底哪個是真的?抱著要搞個明白的目的,我們又找到一家店(九龍尖沙咀麼地道1號,錦輝電業有限公司)一問價格HKD2750,而且店員的態度非常誠懇,對GPS的各種型號也非常熟悉,我們確信自己買貴了。店員袁銘泉先生告訴我們可以采取2種方法:1,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2,在鴨寮街找警察,直接到238電業公司理論。袁先生告訴我們因為香港旅游局和警察局有合作,在旅游區的警署,一部分警力負責游客的消費投訴,在尖沙咀警察局,就有這樣的警員,並拿出一份刊有尖沙咀游客消費案件報道的報紙。

我們接受了袁先生的建議,首先以書面的形式向香港消協發送傳真(消協星期六下午,星期天不辦公)。然後跑到鴨寮街找到警察。

兩個警察聽完我們的所說,馬上說:“小姐,這不屬於我們的職責範圍,而且,這錢多半要不回來。”

我說:“這我很清楚,只是你們電視上經常播放:有困難找警察。我現在是希望你們給予兩個外地游客一個幫助,嘗試能不能把問題解決。”

兩位警察在一再重申他們無權干涉的情況下,答應找另外兩個比較熟悉這區的警員過來幫助我們,另外兩個警員又再重申一遍他們的無權力後,陪同我們到鴨寮街176號238電業公司。警員對店家陳述了一遍,那家店員馬上說:“阿sir,不可能的,我們價格是公道的,我們是正貨”

我說:“我比較過了,別人的也是正貨,但價格比你便宜得多。而且你們並不是香港的唯一代理”

店員馬上說:“你要是能以這樣的價格買得到,我把差價還給你”

旁邊的警員馬上反應過來:“那豈不讓他們買了兩台GPS”

我說:“好,就算我買兩台好了,我買回來,你們是不是就真的賠我差價”

店員:“那你去買好了”

我聽上去語氣不對,我對兩位警員說:“阿sir,你們可不可以作證,他們剛才所說的答應賠償我們差價的話”

兩位警員搖頭:“我們不能保證他們所說的話,你們買回來後,他說他沒說過賠償,我們也沒辦法”

我聽了真來氣:“我並不是要求你們保證我能拿回差價,我是要求在我投訴或是起訴這家店的時候,你們能作為兩個證人,證明他們曾經說過這句話,這是普通公民能盡的義務,更何況你們是政府公務員”

他們兩個還是搖頭說:“不行,不行”

這時,又來了一個警察,對我們說:“我是他們的上司,這事由我來處理”然後把我叫到一邊,又重復了一遍他們無權過問。還問:“你們是什麼學歷?”

我看他那副說話慢吞吞的樣子,而且說話內容沒有條理,就想反問你什麼學歷,但還是強忍著回答:“大學”。

他說:“你們是受過教育的,明白事理,首先,這家店沒有接受過投訴;第二,你們在尖沙咀問的價格多半是被人騙了,那裡很多黑店”

我馬上回應:“阿sir,你說過你們不是處理投訴機構,既然如此,你怎能說這家店鋪沒有受到過投訴呢,只有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才能說這家店有沒有被投訴過;第二,你怎能確定我問來的價格是錯的呢,我完全可以買來一台同樣型號不同價格的商品,只要你們能作證店員所說的話,我馬上去買過來”

這位警員上司不說話,又跑到店家那裡,過一會又到我面前問:“你會不會英文?”然後把我們帶到店裡面,指著電腦屏幕說:“上面寫著他們是代理,還有價格。”

我一看,真是哭笑不得,上面是店家打開buy.com的頁面,輸入商品名稱,顯示出來賣家的價格,根本不是這位上司所說的那麼一回事。我對這位上司的素質很感到懷疑,事情至此,我覺得沒必要再繼續下去,我根本就是在跟一家無賴店家和一個素質極低警員上司打交道。

第三天,我們到深水埠警署投訴這位警員上司。內容是:身為政府公務人員處理事情態度不公正,給予我不正確的信息,有誤導的嫌疑。同時,我還對警署的警員說:“雖然你們口口聲聲說游客消費投訴不屬於你們管核範圍,但我還是要讓你們知道自己眼皮底下的就有黑店,只有更了解你自己核區裡面是些什麼人,才能管好那裡的治安。我更希望你們能幫助下一個顧客不成為受害者”。警署轉交了我的投訴,但讓我再次感到失望的是:我跟深水埠警署的高級警員談話的過程中,發現他的素質也不怎的。

(二)

晚上,到油塘的鯉魚門吃海鮮,吃之前就問了加工費是HKD60/人,龍蝦HKD8/兩,蘇美20/兩,瀨尿蝦8/兩,吃完結帳,加工費是買海鮮的攤檔收的,跟飯店無關,一斤按16兩算,另加10%服務費,四個人3樣菜吃了HKD1700。這樣的價格還不如到酒店吃。而且讓我不解的是,香港標榜自己是國際都市,計量標准怎會如此落後?第二天,我在街上買水果,發現計量單位是磅,我感覺又被騙了。還有,同事在海港城潮州菜館吃魚翅,圖片上的跟捧上來簡直不成比例,唉,打落門牙和血吞。

總結三天香港之行:

1、 香港並沒有什麼美景,物價也不便宜,要通過反復的比較,還有跟商家的鬥智鬥勇,就算你買到了超便宜的電子產品,要不是批量購買的話,算上機票和時間的成本,心力的耗費,我覺得一點都不值得。

2、 商家們的經營手法讓我覺得惡心,他們好像當顧客是弱智的,只在乎眼前利益,騙得則騙。這裡還舉兩例:一、同事夫婦在鴨寮街買相機電池,說好要原裝貨,店家開據發票,同事一看上面所寫的是另一型號,提出異議,商家作醒悟狀說沒貨了。二、另一同事去買相機,商家報價比國內還要貴,同事說你們的價格怎麼比國內還貴?商家說:哦,你們是游客嗎?有通行證嗎?有的話我給你便宜點。然後還裝模作樣查看通行證。(這裡呼吁一下:他們不是香港警察,無權查看你們的證件)

3、 香港標榜自己是一個法治社會,但這些警員同時向我一再表明,好多商家都通過法律的漏洞來經營,他們也無可奈何。這豈不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們的公務人員辦事前可能都一一聲明自己的職責,只要事不關己,就高高掛起。那同時我想一問:你們的義務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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