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邀人去旅游(目的的敦煌)。大家說“太遠了”,無人響應。邀人未果,讓我突然很想念兩位朋友:A,B。於我而言A,B最大得好處在於不管我的提議多麼荒唐,他們總是二話不說,站在我一方,身體力行。所以我們可以在暴風雨的夜晚,雷電交加,騎車追逐暴雨中的閃電。(我才知道原來在曠野中的閃電如此的動人心魄。)所以我們可以提著自行車,爬上山,在山頂的茶館裡喝茶聽大太陽天的轟轟雷聲,全然不顧登山者的詫異。所以我們可以在只有月光的夜裡盡情的在河裡裸泳...
我們一起長大,少年時我們好像有很多很多的時間,總在街頭漫無目的的騎車游蕩。最討厭的是遇見十字路口,沒人願意選擇道路,總在路口僵持,直到有人不耐煩挑出道路。要不然,我們就在河裡游泳,躺在河邊曬太陽。A總是越曬越黑,呈現出讓人羨慕的黑裡透紅;B則相反,越曬越白,皮膚被曬得白得透明,隱隱顯青;我則曬成黑不黑,黃不黃就作罷。(有一個夏天,我專選正午太陽最大時去游泳,拼命的曬太陽。還是如此,讓我無比沮喪。)
少年時代,別人怎麼過的我不知道。但想想對異性的好奇肯定導致有許多話是討論異性的吧。我們沒有。也許是太小一塊長大,羞於談及此。少年時,我們在談論些什麼呢?沒有任何准確的記憶。我只記得我常常呆在B家,一人趴在B的床上看書。我走的時候,有時候B都不在家。而在A家,A B 我,總會因為什麼事情一直傻笑不已。
A生性溫婉,為人優柔寡斷,很難拒絕人,以我的眼光看他長的很漂亮,且人如其名(他有一個很女性化的名字)。正是這個機其溫婉,從不大聲說話的人,早在我們讀高一時,便喜歡深夜飆車(那種很酷的摩托)。他還喜歡在水閘門上跳水。(要知道那個閘門從來不關完,我很擔心被激流衝到閘門下卡住。而且,那個閘門對於我而言實在是太高。)B則為人過於精明,這個人小時候便叫囂“我要征服全世界”。讀高中時候其文流傳於班級間,但上面總赫然有幾句髒話。長大後,喜歡研究有關性的問題,一副要做此中高手的樣子。他可以當著眾多親友的面表演port kiss,卻在戀愛後,一天到晚老穿厚厚的牛仔褲,並一本正經的告訴我“這樣安全些"。
朋友是什麼?真的是很難定義。若干年沒見A,A打電話給我,直奔主題,大咧咧的要我寫份畢業設計給他。我就挑燈夜戰,寫了洋洋六七十頁給他。結果立刻招致A的批評:“寫的太好,哪裡像一個中等成績的人做的?重寫!”我於是又放下所有的事情,做了一份含有若干錯誤的給他。反正好像怎麼都是你該做的。B讀大一的時候,喜歡上了一個30多歲的老師,第一次和我談及感情,密密麻麻用了好幾頁紙。那時我壓根不相信30多歲和19歲會有愛情(現在有點相信),也沒想到我老媽就比老爸小了十歲,急急忙忙跳上火車,坐了一夜火車,直奔其學校而去...而這倆個人,一次我們游泳渡河。游到大半,我覺得體力不支,說:”我不行了“(當然不能直呼救命,這太丟面子了),那倆人,A朝我微微一笑,B漠然看我一眼,便不再理睬我,徑直游走了。我嘆了口氣,只得拼命游過去。
我們之間唯一的不能稱為麻煩的麻煩是我們彼此太為相似,生活又有交集,因此難免會看上同一個異性。幸而大多是時間不同,但橫刀奪愛也是有的。只是奪者毫無愧色, 被奪者亦無怨言。而且我們彼此從不談論此事此人。真實的是“情人如衣服,朋友如手足”。歲月沉澱出友誼,而那些生命中和我們曾有千絲萬縷聯系的光暄衣服卻早已變成了不知哪裡丟棄的破抹布。
哎,若和這兩人結伴旅游,該是多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