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在從株洲前往吉首的火車上,我們三個女人做了一個關於公主和王子的測試,她們兩個的結果是一樣的,等不到夢想中的那個光芒萬丈的王子,生命在結束前還是會選一個與理想有些差距的平凡王子。在過去的整整一年內我沒有寫任何的東西,其間走了又走,看了又看,沒有等到彼岸的花開,卻看到了往昔的浮雲一片。
我要感謝同行的兩個女生,搞怪小周和多動阿牛,是她們讓這個周末變得光彩異常,生動無比,所到之處充滿了歡聲和笑語,就連數日陰雨連綿的鳳凰也破例一展晴顏。按照阿牛的說法,這就是“緣混(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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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點20分我起來,刷牙洗臉,坐在那裡等火車到站。
小周總是非常周到地照顧我和阿牛,比如在我們刷牙洗臉上廁所的時候替我們看著行李,以至於她在火車到站前一分鐘才洗漱完畢,令我很擔心她是否需要從車窗直接跳下站台去;又比如她毫無怨言地扛著我們三個人整兩天的維生素補給,大概有7個蘋果和5個桃子,這令她在其後的兩天內一直敦促我們要及時補充維生素(這樣可以減輕她扛的包包的重量)。多麼好滴人哪!
吉首火車站還是蠻干淨的,清晨的廣場人不多,零散著幾個拉客的女人和出租車司機。阿牛拖著行李箱直往前衝,及時被小周拽回了正軌,要先把回程的火車票給買了。
但是,和我們設想的有點差異,火車站在早上8點20以前是不賣臥鋪票的,只有硬座票。這很是讓我們傷腦筋,小小討論了一番,我們本來計劃乘坐周日晚上9點多的火車,次日早上6點到株洲,這樣在火車上能睡得安穩些。而現在呢,要讓我們在周日晚上坐著回去,那周一基本上就不用干活,釣上一天魚吧。無奈沒有其他選擇了,不然就待周日返程時再來買票,但很有可能沒票噢。最後我做了一個事後看起來還算英明的決定,先買硬座票,周日早點來看有沒有臥鋪,要麼退票再買,要麼上車後補臥鋪票,怎麼樣都比沒票強。一致通過了。
我們在廣場上溜達著找車,先上來個司機,一問價,要80塊,被我們拒絕了。後來又圍上來幾個女人,有個年輕女人問我們是不是去鳳凰,讓我們跟她走去汽車站坐班車。我們問:多少錢?她答道:12塊。我們是做了功課的,所以幾乎同時發出疑問:不是6塊麼?那年輕女人告訴我們6塊是老皇歷了,已經漲價很久了。為了驗證這個女人說的是真話,我們半信半疑地掏出《攻略》,仔細驗證了一下她給我們指的汽車站的方向。結果是對的。
《攻略》已經舊了,但售票口上方的地點牌“鳳凰”卻是新換上去的。於是我們最終還是買票上了車。
路途不算遙遠,可近50公裡的路,我們的車晃蕩了1個半小時,包括到另一個汽車站上客等候時間,花了半個小時。
一路山路顛簸,好像還有一段搓板路(意想不到啊),我一路提防我旁邊的老鄉不要睡著了靠上我肩頭。這個過程很是讓我苦惱。我本來與包包相安無事的。
遠遠地能看到鳳凰全貌的時候,車突然停下了。上來一個長得頗為怪異的女人,一頭細碎的卷發,一副啤酒瓶底厚的眼鏡,牙齒有些突出,讓我聯想到“暴牙珍”。我幾乎要把她引申為車匪路霸級人物,因為這裡是湘西嘛,我小時候就看過《烏龍山剿匪記》了。
那女人不經意地掃了一下車廂,然後把目光鎖定了我。(所以說人穿得光鮮一些就是沒辦法,總是引人注意的。)她用非常艱難的普通話,其實我估計是因為那個暴牙所產生的特效,略微口齒不清,但是仍然顯得挺熱心地問我幾個人,需不需要住宿,同時把光榮的導游證亮給我們看。
我也不含糊,當即就跟著她在南門就下車了,當然還有小周、阿牛和一個丫頭。此丫頭這個時候我還不知道姓啥名甚,坐在我的右上角對面位置,獨行。我座位的右邊扶手在女售票員處理行李時候多手弄了那麼一下下,我就再也不能使其回復原位了,這丫頭幫我使勁扳扶手來著。雖然也沒成功,但是我因此和她搭訕了幾句,知道她一個人,所以下車也一塊兒把她捎上了。
阿牛拖著行李嘩啦啦地趕著走,我和那女人在前面。她帶我們從橫跨沱江的新橋邊沿階梯下直至走到古城牆。在橋上能將鳳凰的全貌,沱江的秀美一覽無遺,我還是忍不住大呼小叫了一番。
古城牆一帶是女人的家,但是不合我們的心水,推開窗不是沱江怎麼行呢?!於是繼續往前走,是靠北門的一溜客棧,也是沱江上的吊腳樓區。那女人小心翼翼地叮囑我們,她沒問的人家我們也別問,她問的人家我們才好去看房間,我們點頭應允。
朋友回短信說虹橋一帶住宿比較好,我也知道包大娘家、翠翠客棧等聲名在外,我們這次來是指望不上了。我一門心思要找有“美人靠”的吊腳樓,和小周看了一戶又一戶。終於女人帶我們走進一間二層閣樓,全木結構,主人是女人的鄰居,據稱。我們先看了樓下的四人房,窗外便是沱江,聲色俱佳;主人聽說我們要找有陽台的房間,便極力推薦閣樓,人還沒退房呢,硬被我們生生敲了開。首先躍入視野的是滿床的衣服,然後是一光膀子的男人,這男人連聲誇房間好,說連住了好幾日;我和小周極為認真地考察了這家的露台,真不錯,腳下就是幽幽的沱江水緩緩流淌,岸對面就是酷似西游記中孫悟空變的“二郎神廟”,露台可以坐著曬太陽看風景發呆,倒也雅致。唯一的不足即是為適合蜜月的雙人房,而我們有四個人。我和小周當即就在露台開了小會,緊鑼密鼓地策劃和商量著,完全不顧人家還光著大膀子,直到人客氣地趕我們出去。
一則考慮到阿牛拖著行李不便,二則我和小周也走累了,三則四人間一晚才100元,四則鳳凰雖然也是苗寨,但其實這裡和貴州的苗寨有所不同,所有吊腳樓都是沒有“美人靠”的,既然沒有,那麼在我看來,住哪裡都無所謂啦。綜上所有原因,我和小周當機立斷,就這兒啦。
那女人辛苦引路、陪我們找住宿是不收錢的,她要賺的是游覽費、包車費等,如果我們有去鳳凰周邊游玩的需要的話。用她的話說,就是照顧她的生意。這當然沒問題啦!可惜我們出來時就決定只在鳳凰呆著,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