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送你一束百合

作者: 66909805

導讀讓我送你一束百合——講述一個百合花式的愛情故事我的妻是一位教師,普普通通的一位教師,再過幾天就是教師節了,我好想買一束百合送給她。我是一個愛花的人,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曾經和大我一歲半的哥哥一起,在現在被我稱作“老家”的房前屋後種滿了鮮花。記得那還是1980年前後的日子,土地才剛剛包產到戶不久,我家和全國的農民一樣貧窮。當別人家的房前屋 ...

讓我送你一束百合——講述一個百合花式的愛情故事我的妻是一位教師,普普通通的一位教師,再過幾天就是教師節了,我好想買一束百合送給她。我是一個愛花的人,在我還很小的時候,就曾經和大我一歲半的哥哥一起,在現在被我稱作“老家”的房前屋後種滿了鮮花。記得那還是1980年前後的日子,土地才剛剛包產到戶不久,我家和全國的農民一樣貧窮。當別人家的房前屋後都被大人們種上四季蔬菜的時候,我們年輕漂亮的母親和英俊帥氣的父親就一直任由他們的兩個寶貝兒子糊弄他們的“小花園”。春天的雛菊,夏天的玫瑰,秋天的菊花,冬天的腊梅,不管是學校的花園,同學家的瓦缽,還是村頭的溪畔或田間地頭,只要有我們喜歡的花,都會把它弄回來。當不能吃不能喝的花花草草逐漸占領了我家房前屋後的那塊小空地,鄉裡的鄰居和路人見了,總會投來奇異的目光。那是一個缺少鮮花的年代,回想起來,我們兄弟倆種得最多的“鮮花”,還是仙人掌和仙人球。後來,在城裡買了房,搬家的第一天,我就買回來滿陽台的大小花缽,興致的給花缽裝滿新土,心裡想:一定要學城裡人,也在陽台種滿鮮花。然而,長期在外地工作的我少有回家,我家的陽台始終沒能如願的繁花似錦。不再年輕的老母親,就把一個個花缽變成了“小菜地”,種上了從老家帶來的蒜苗、香蔥和幾顆老家山坡上挖來的草藥,我家的陽台四季裡到也郁郁青青。近年來,由於工作和職業的原因,從郁金香、玫瑰再到金百合,鮮花無時不伴隨在我的左右。我常常對朋友們戲稱:“現在的我猶如一位‘花花公子’,天天都在賞花、談花、寫花、宣傳花,做有關花的事情”。但是,搜尋內心深處所有的記憶,於平生之中,我還從未曾向任何一位女孩送過一只真實的花朵,包括我的妻子。說來還真的是難以讓人置信。記得年少的時候,也曾有過幾度朝思暮想的“愛”,但是,在我還沒來得及偷偷摘下校園牆角的那朵玫瑰,我們已經各奔東西,杳無音信。妻是我生命中第一個真實的戀人,那些熱戀的日子,我們倆常常坐在她家屋後河邊草坡上曬夕陽,青青的草叢總有開不完的美麗野花。不只一次的我,將辛苦采摘來的花朵送到她的面前,她總是含笑拒絕。我暗自發誓,在我們結婚之前,一定要送她一束最美麗的鮮花。然而,就在1998年那個幸福的秋季,在最終還是沒能夠成功送出我生命中的第一朵鮮花之前,她就義無返顧的嫁給了我。妻一直生活和工作在我們戀愛並結婚的那座美麗小城,小城人傑地靈,是國畫大師張大千的故鄉,人們習慣叫它大千故裡;而我,一直就奔波忙碌在煩鬧的大都市,猶如妻在春天的草地放飛的那只迎風飛翔的風箏。前些年我飛翔在北京,甚至是沈陽長春;這些年,我的翅膀終於停留在成都,我們的愛就像她手裡那根透明的繩。我常常對她說:“妻,我是你手裡的風箏,能飛多高,全靠你的牽引”。習慣了與妻坐在草坡上看夕陽,在她家屋後河邊草坡上或者就在我家後山的山崗,每隔半年或者半個月,總會有我們手拉手漫步的身影,最先還是我們倆,這些年多了一個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小女孩和我一樣,喜歡去摘沿路的小花,妻卻從不。宋代大詩人蘇東坡,他用了最高級的形容詞來描述百合花的美麗:“山丹得春雨,艷色照庭除。末品何曾數,群芳自不如”。據說,百合花在伊甸園裡盛開的時候,魔鬼正在誘惑夏娃。此時周圍的萬物沒有不被污染的,惟獨百合花始終保持她自己的純潔和清白。古今中外,若論花之聖潔,當數百合第一。

憑作對鮮花的熱愛,我第一次偶然聽見刀郎(當初我並不知他就是刀郎)的歌,就一下子記住了這幾句關於花的歌詞和它動人的旋律:“你是我的情人,像玫瑰花一樣的女人,你那火火的嘴唇,午夜裡給我無盡的消魂;你是我的愛人,像百合花一樣清醇的女人,你那溫溫的體溫,撫慰我心中無盡的傷痕”。當時我就曾壞壞的在想:一個人同時擁有一個情人和一個愛人,那多幸福!這不,這蝦唱得……聯想起時下流行的情人、二奶、金牌王老五等生活場景,不管是從買花送花,還是用鮮花來傳遞對女子的愛意,百合都是不敵玫瑰的,於是我釋然,於送花之事,更是耿耿於心。

前些天讀過一段網文《有錢與無錢的區別》:“無錢的時候,趴在牆角打玻璃彈丸;有錢的時候,站在草地上打高爾夫。無錢的時候,老婆兼情人;有錢的時候,情人兼老婆。”聯想到當初對那首歌的理解,我嘩然。原來,這首歌不也正是為我等窮人而歌而詠的嗎?突然,一種激動閃過我的腦際,一個聲音發自我的心底:“妻,我要送你一束百合!”

然而,我的妻,是一個不喜歡鮮花的女人。結婚前,我是這麼想,結婚後我更是這麼認為。妻是一個不喜歡任何東西都太香的女人。最初發現這一秘密源自半瓶法國香水。在一次整理家物的時候,我發現她的箱底有個精巧的水晶玻璃瓶,半瓶亮棕色液體、古典英文商標和起蓋後悠悠的奇香告訴我,這是地道的法國香水。我剛想給她噴點香的時候,就被她提前制止,她說香水是她母親留下來的,因為自己不喜歡香水太香,所以一直沒有用。我說給我用吧,她沒有反對,但是不能在她在場的時候用。結果,這半瓶香水就一直留在了箱底。所以結婚七年來,我從來沒有給她買過任何香水,她自己也從來不用香水。妻是一個不喜歡化裝的女人。不染發、不燙發、不化裝,只是輕修眉,也很少用口紅。所以,妻的手袋裡只有一個小圓鏡、一把眉莢、一只眉筆、一只與嘴唇近色的口紅。放在家裡的護膚霜也只有兩瓶,一瓶用於檫手,一瓶用來抹臉,都是淡淡的那種,聞起來幾乎沒有香味。但是,妻的身體常常會自然的發出一股淡淡新鮮蓮藕的清香,我對妻講,她始終不信。於是,我自以為,妻是一個不喜歡鮮花的女人。也就不再奇怪2000年的那個情人節,我和妻在成都的街頭牽手溜街,一個賣玫瑰花的小女孩尾追我們兩條街,妻始終沒讓我買下那只才賣2元錢的玫瑰的原因了。此後的所有節日,我再沒給妻買過一束鮮花。但,石像湖的郁金香開了,她年年都去;石像湖的玫瑰花紅了,她每次都來。中國的主流文化,常常對同樣的故事有著全然相反的兩種注解。傳說時代中有大禹治水十三年,三過家門而不入,被世人傳為美德。春秋時期有衛國貴族衛開方追隨齊王15年而不回家,卻被管仲不幸言中假忠貞。余讀史至此,悠悠長噓!春為郁金香,我曾連續兩月半沒能回家;而如今,又為金百合,離家又逾月過半!我還算是一個真正的愛花之人嗎?以史為鑒,我羞於言此。9月8日,首屆石像湖百合花旅游節就要開幕了,正好臨近教師節,我早早的就給妻去了電話。我說:妻,我想接你去石像湖看百合。她說:她也很喜歡百合花,學校剛剛開學,到時候會很忙,不一定會有時間。我說:妻,我想送你一束百合。她說:不要!我追問她:你為什麼從來不接受我送給你的任何鮮花?你也不像是真不愛花的女人嗎?她說:“愛她,你就應該珍惜她!” 說來也巧,今秋我與妻即將度過婚姻的最後忌日——“七年之癢”。我想,如果今生果真有緣,我寧願相信:今秋,石像湖的百合花就是為我們開放的!“愛她,你就應該珍惜她!” 妻,終於說出了七年來一直想對我說出的一句話。今秋,藏在我心底的那一束百合,開得無比的燦爛!而我,生命中的第一束鮮花始終沒能送出!我很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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