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夢中情人

作者: mirinda

導讀我在麗江住了三十多天,最後幾天,去了黎明——以一天之內三次日出日落和丹霞地貌而聞名的地方——歷時三天。臨行之前緊急尋游伴,來響應的人好奇的問,什麼地方,沒聽說過啊,是不是類似於去自虐?旅游之中,風景固然重要,游伴也很關鍵,否則,再好的美景也會被破壞。這樣的人自然不能同去。後來,和一個同樣纖弱的女孩兒一起走了。 去的時候,艷陽高照,汽 ...

我在麗江住了三十多天,最後幾天,去了黎明——以一天之內三次日出日落和丹霞地貌而聞名的地方——歷時三天。臨行之前緊急尋游伴,來響應的人好奇的問,什麼地方,沒聽說過啊,是不是類似於去自虐?旅游之中,風景固然重要,游伴也很關鍵,否則,再好的美景也會被破壞。這樣的人自然不能同去。後來,和一個同樣纖弱的女孩兒一起走了。

去的時候,艷陽高照,汽車在盤山公路上盤旋的時候,山和雲離我們特別近,似乎觸手可及。從前,常聽“海天相接”這個詞,可是在那天的汽車上,我才知道,美麗的時刻,山、天空和雲,也都是可以互相接近的。這樣低低的天空,在接近石鼓(以編織草墩子被游客所知的地方)的時候消失了,隨之而來的,是高山中間奔流的山澗泉水,暗湧盤旋的金沙江水。人跡稀少,很安靜的一路。

到黎明以後,遇到一個哈佛的學生Justin,我們一起找到他的朋友,是個年輕的女子,叫小丁,她替我們安排了住宿和吃飯的地方。偌大的黎明街,居然只有我們三個游客。吃在她家——洛瑪底客棧,住在另一家,因為她家已經被山裡下來的彝族人住滿了。晚上和這些人聊天才知道,離黎明4小時的山路,有巨大的草甸,住著彝族人,他們那裡養犛牛和羊群,風景秀麗。彝族人很團結,有事大家都會一起出動,這次10多個人開著車一起從山裡來到黎明,只是為了陪其中的一個小伙子住院。他們一起,在這裡住了一個星期了。

第二天一早,小丁帶著我們去了千龜山。她家的小狗——小豆豆和我們一起上山,據說此前曾經走過這條山路,它一直在前面帶路。

人們將黎明作為一個旅游景點,是因為黎明的三次日出日落和著名的丹霞地貌。我們去的時候是夏天,而且第二天就開始下雨,所以,無緣目睹三次日出日落的奇觀。但是,我沒有覺得遺憾,因為,其一,我看到了雨中的黎明變幻莫測的美景,其二,同行的小狗因為這場雨證明了它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小狗,我們因為它歡樂無比,其三,因為這天的雨,我們得以在第三天離開黎明的時候,欣賞到路上的美景,看到“世界上最美的一條路”。

黎明的千龜山地貌很特別,周圍有好幾座峰,分別叫:菠蘿,啊波,啊秘(?),千龜山。啊波和啊秘是當地人說的情人峰,是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胖得看不出形狀的那個是女的,瘦唧唧的那根柱子是男的,為什麼胖的東西總是女的,我到現在還不能理解。在著名的千龜山上,山面的岩石看起來真的是許多爬行的小龜,從千龜山頂向遠處看,峽谷、河流、山腳的農家宅子,對面山上的丹霞岩石,雲彩,盡在眼底。因為斷續的下雨,雲有時候遮住了山峰和對面的峽谷,形成一副水墨山水畫,有時候露出一線陽光把山照得清晰蔥綠,讓我們驚嘆而又滿足。小豆豆作為第一只爬上千龜山的小狗,自然謀殺了我不少菲林:它在前面引路的盡職盡責,它在懸崖邊膽戰心驚卻躍躍欲試的擔心,它昂首眺望遠峰的沉默。。。。。。我全都拍了下來。

兩個小時就可以從千龜山來回了。比起虎跳峽,千龜山的山路已經不算什麼了。但是說到景致,我心下認為並不比虎跳峽遜色。

中午下山,午餐後去黎光。

我們出發去黎光的時候,小豆豆跟著我們出門了,像上午一樣,它在前面走著,和我們隔了三、四米的距離,一邊走一邊回頭看我們跟上沒有。我開始驚嘆,原來這是一只酷愛戶外旅行的小狗。就這樣,四個人和一條小狗開始了跋涉。

起先,路上沒有下雨,只是有些泥濘。兩側都是山岩,我們在崇山峻嶺中徒步,沒有行人,一邊走,我一邊幻想從天上往下看時自己這一隊人馬的渺小。小豆豆一路活躍,它甚至衝上路邊的山坡,去和長著白胡子的黑山羊在草叢中對視良久,這難道就是“一見鐘情”?當然,也有不愉快的偶遇,在經過一個村子的時候,那裡的一只本地小狗,仗著地頭熟,拼命追著小豆豆的尾巴啃,我們只好用傘幫豆豆逃離這只惡狗,可憐的豆豆。

路上,看到了當地人稱之為“蒙古包”、“少女”的山,都是丹霞地貌,岩石形成的,也看到了黎光的天然大佛,它立在一座山的山腰上。我們爬上山看它,這個時候已經是滂沱大雨了,大佛的眉眼居然清晰可見,驚訝之余,雖然下雨,我還是忍不住拍了幾張照片。山上還有小瀑布,好幾處養蜂人的蜂窩。我們的小豆豆,冒著雨和我們一起上山,在半人高的草叢中穿梭,路上的雨水和泥老是擋著它,它一邊哭一邊繼續給我們帶路,還要回頭看我們跟上沒有。為了感激它,我拍了不少它的英姿,可是它老待在哈佛小子的腳邊,於是我只好兩個一起拍,後來,我心有不甘的問Justin,這輩子還從來沒有人給你的腳拍這麼多照片吧。就是這樣不辭辛苦的小狗,我們上山以後,它居然還和養蜂人一起去趕山羊,還跑到草叢裡去幫著趕黑乎乎的大豬,精力旺盛。下山的時候,它原本在前面帶路,結果到岔路的時候不見了,我料想它跑錯了,因為上山的時候它就是在岔路跟著當地人走了高路,後來被我們抓下來了,但是它聞著氣味還是會走上去。我們開始拼命的叫它的名字,彝族的小伙子回去找它,等了好久,我依稀聽見它熟悉的哭聲,好半天,濕漉漉的它終於出現在眼前,把我們高興死了。

回去的路上我們打著傘,可是小豆豆和彝族小伙子沒有傘,他們也不肯和我們一起打傘。雨特別大,我心疼死了(包括人和狗),提議到路邊的農戶家裡避雨。在農民家裡的火塘邊,大家烤著。我給豆豆擦干身上的雨水,它眼裡都是眼淚,“吟吟”的低聲哭,後來我把它拖到火邊,它就屁股對著火塘烤著,慢慢的不哭了。在農民家裡,我忍不住給大家拍了照片,後來JUSTIN(哈佛的小子)說,這樣會讓他們心裡不舒服,我心底不服氣,暗暗的想,我只是想給旅途留下點回憶而已,並不是獵奇。可是,我反省自己時發現,我必須誠實的坦白,看到他們捧著灰蒙蒙的碗喝著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看到冒著煙的黑黑的火塘,看到沉默的衣衫襤褸的老人和小孩,我未嘗沒有一點獵奇的優勢心理在其中。意識到這一點,讓我覺得自己的渺小。雨停,我們離開了。

遺憾的是,這一路,沒有找到小丁說的瀑布,我們只在照片裡見到它,真的很大也很美,瀑布下還有一個池子。但是,有小豆豆做伴,有雨中的美景,我們的遺憾已經彌補了。我一直認為,小豆豆如果是個人,一定是我的夢中情人。因為,他精力充沛,有責任心,會照顧人,還不乏幽默感和赤子之心,如果真是個人,我一定愛上他。尤為一提的是,小丁是“雲南最好的廚師”,她做的飯菜太好吃了,我們在雲南以外再也沒有這樣美餐的記憶了。小丁的兒子小雲已經四歲,特別特別的漂亮,可能因為媽媽和爸爸都漂亮吧,眼鏡很大很美。他老是膩在我身邊,叫我阿姨,我一邊吃飯,一邊喂他,他媽媽說,他以前從來不吃肉,可是我喂給他,他就會吃,他特別喜歡我。我抱著他照了好多照片。走的時候,我答應他買輛坦克給他。昨天我在北京的玩具市場買了一個會翻跟鬥的大坦克,准備照片洗出來之後一起寄給他,不知道他還記得我這個阿姨嗎。

第二天從黎明回麗江。因為頭天下過雨,空氣清新,也沒有暴曬的陽光,沒有塵土,司機一路放著很前衛的流行歌曲,和景色相得益彰,前面的長途車上綁著兩只可愛的小狗,我們心情愉快的欣賞路邊的風景。直到現在我仍然認為,從黎明到石鼓這段路程(限定是路的左邊,右邊沒有左邊好),是世界上最美麗的路。可能因為天氣好,下過雨,加上是清早出發吧。金沙江一路相伴(也許,不是金沙江?反正,是條大河,我已經無從考證),岸邊遠山,有玉帶雲山間盤繞,山腳大片煙田,整齊的村落,雨洗過的小池塘,草叢中燦爛的太陽花,看到這些,才真正的明白,為什麼古人能夠創作出那麼意境深遠的古典水墨山水畫,不是他們能耐,實在是因為自然的神奇。至少,我一路就數次發出“我愛偉大的祖國”這樣由衷的贊嘆,呵呵。

回來的路上,還吃到了雲南最好吃的早餐,頗為滿足。所以,總結我此次黎明之行,實在愉快之至。如果能夠再去一次彝族人的村子,再看看瀑布,一定更快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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