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一大早我們從大水車包車去機場。一個姓和的捷達出租車司機從一出古城就跟住了我們,他開價80,最後以70成交。
一路上我們心情舒暢,還想趁上飛機前再好好欣賞一下麗江的日出,和姓司機也和我們有說有笑。本來麗江之行就會在愉快之中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但一切在到達收費站時改變了,我們的心情也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在收費站排隊等購票時,和姓司機突然冒出一句:你們要出一程的路費(注:10元)。我們一聽就怔住了,反應過來後馬上據理力爭,但沒有用,和姓司機干脆把車停住不開了。我們下車要取回行李,不坐他的車了,他只是冷冷地說:隨便,但你們要付一半的包車費。天啊,在麗江這個旅游開發如此完善成熟的地方,在光天化日下,我們遇到剪徑的土匪了!我當時非常氣憤,但被同伴按住了。一來飛機不等人,二來在這大清早的前不著村後不挨店的地方很難再打到車,我們最後只好上車繼續走,但此時的車廂內一片寂靜,我們的心情都壞到了極點。
到機場時,我們拿出相機把這位和姓司機和他的車(車牌:雲P-T1552)拍下來,說要在網上和報紙上(我們的一位同伴是報社的)寫寫這件事。和姓司機滿不在乎,說:你們隨便寫,錢我肯定是要這樣收的!還指著車身上模糊不清的投訴號碼讓我們拍下打去投訴。
10元不算多,但在我們包車談價時應該向我們說明,願走就走,不願走拉倒。這是誠信問題,我一向認為做人一定要有誠信,在買賣過程中若違反了誠信,則就是欺騙。這次的遭遇,我認為已經超出了欺騙,與強搶無異。
寫下這些文字,是希望給後來者一個提醒,希望能最大限度地保留一份旅游的好心情,不要重蹈我們的覆轍。

(不誠實的和姓司機)

(不誠實的和姓司機的出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