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那份心情,依舊是那種方式。
追尋互聯網上的蹤跡,聯絡情趣相投的人兒,擺脫“麥莎”的糾纏,驅車奔向海中那美麗的嵊泗列島。
尋樂篇
一路歡歌,心情甚佳。
直到距上海蘆潮港碼頭2公裡處,接到聯絡人陳小姐的短信:消息失靈,今天所有船只停航。天啊!俺已經能聞到空氣中彌漫的海風的腥氣了,來前還特意跟我說是內部消息,今天下午舟橋二號在台風過後首航。現在跟我說沒船,這不是涮俺們老實人啊?沒轍兒!既來之則安之。
在蘆潮港上解決了溫飽等後顧之憂問題,聽人說有個果園可以玩兒,驅車一路小跑,想去摘倆兒仙桃。見一小鎮,探頭問道:“師傅,請問去果園怎麼走?”“果園?這兒就是啊!”“啊?怎麼沒見果樹啊?”“這地方就叫果園!”
咳!原來果園是一地名。那也該有果樹吧,再信步前行,路邊松樹整齊而茂盛,卻見“麥莎”的身影:一些體弱的被攔腰折斷亦或連根拔起。
見一上書“桃花園”的門廊,幾個農婦模樣的人在兜售桃子,原來她們就是真正的種桃之人,於是隨她們走進桃園深處,滿眼的桃樹,被玉米隔開,每人一畝,品種不一,農婦很是熱情,說著我等聽不大懂的方言,讓我們自己采摘一片還沒摘過的桃樹。眼見桃樹上桃子著實不多,卻個個都用紙細細地包裹著,而地上可滿是黃裡透紅的桃子,讓人可惜,都是“麥莎”惹的禍。言談中得知每畝桃林一年可收獲五、六千元,今年還是大年,收成卻不比往年了。農婦在幫我們裝好了桃子後,還硬要送我們一些,說是路上可以吃,很甜的。感嘆農家真是哪裡都一樣,一樣的純樸、一樣的熱情。
第二天上午在船上搖過三個半小時後,終於看到了心意已久的沙灘,名為基湖海濱浴場。這個是已經人工開發並進入營運的沙灘,全長2200米,寬300米,遠勝普陀千步沙,被人們譽為“南方北戴河”。沙灘平緩,沙質緊硬,碧海如練,清波漫湧,宛如東海女神的秀發。開辟了海浴、衝浪、沙浴、帆板、摩托艇、沙灘排球、沙灘足球、賽車、跑馬、日光浴、拾海貝挖海蟹等旅游活動。但上述項目我們什麼也沒玩兒,銀子問題。在支出了的門票(每人40元),再租了頂太陽傘外加兩把椅子後(55元一小時),撒歡般地撲進了大海的懷抱。
泡在海水裡,詫異天為什麼真有那麼藍?而且是一直那麼藍,藍得簡直讓人懷疑在海的上空,是否還有別樣的色彩?一眼望去是無邊無際的微波蕩漾,台風過後的海沒有了天上的藍,顯出泥土的灰黃色,卻也足已蕩滌心靈,撫平浮燥。曼妙的雲彩踩著輕盈的舞步回旋在純藍的幕布上,賞心悅目,世俗的種種欲望在此變得渺小而微不足道,無欲無求的境界油然而至。周圍男女老少無不是雀躍的、開心的,歡笑是這裡永恆的主題。五彩的救生圈飄蕩在海面上,承載著一個個安逸的軀體,彩條的排球激揚著興奮,傳遞著友情。
看過普陀的百步沙、千步沙,也去過大連、青島的沙灘,皆隨團而去,每每被導游催著,從沒盡情地享受過陽光和大海的熱情,此番自駕之游,豈肯蜻蜓點水?與親友商議後,第三天仍去沙灘,考慮銀子關系,這天去了免費的南長塗沙灘,與基湖沙灘有“姐妹沙”之稱。灘長2750米,寬200米,灘面潔淨柔軟,呈乳黃色。入口處一鬥大招牌:不得下海游泳,後果自負!雖說是未經開發的沙灘,但農家特制的遮陽帳篷一點兒都不比基湖的差,一番討價還價之後,租個全天也只要60元。
於是繼續上一天的游戲,依舊在沙灘上踢球、堆沙、嬉戲,人們不需要相識,卻可以結伴做相同的游戲,老年人三五成群聊著、笑著,年青人手足並用傳遞著皮球,小朋友們更是聚在一起上演著他們特有的節目。
中午時分,我們看著潮水漫過足背,遮陽傘和沙灘椅浸在海水中,海風有力地吹拂在身上,暖暖的,卻沒有灼熱的感覺,在海中吃起了並不豐盛的午餐(因為5—8月是禁漁期),但那感覺卻與飯店的豪華餐廳迥然相異。
無奈篇
古人雲:行萬裡路,破萬卷書。其實在某種意義上說是看得越多,見識也就越多。此次出游與前幾次不同之處在於見識了上海南彙區的警察。
因台風影響,到蘆潮港而無船,聯系人一口答應定第二天的票,於是很放心地一早開車去候船廳拿票,時間還早,又見候船廳前有一輛車停著,就將車停在了它的旁邊,眼見售票窗口前隊伍老長,才急忙給聯系人打電話,卻被告知票沒有,要自己買。若買不到票,豈不是又要在港口閑逛一天了?只好趕緊排隊,這活兒已十多年沒做了,生疏得不得了,插隊的人比比皆是,卻不見一個警察,排了半個小時,望見一大蓋帽在售票窗口裡享受空調。好不容易買到了票,一出門就見“違章停車”處罰單貼在車窗上,上書到南彙區公安分局交罰款。那單子貼得真叫一個牢啊,撕了半天也撕不干淨。連忙去找警察叔叔求饒,說自己是外地車,不懂規矩,車停在了黃線內,認罰!只求當面給處理了。警察叔叔也真叫一個秉公執法:不行!帖了就必須到公安局去交款。沒轍!只得在游玩結束後,一路去找那個在川奉公路6116號的公安分局,可一路問去,把個川奉公路全部跑光,也沒看到那心意的局,只得麻煩上海110了。電話接通,服務小姐倒算熱情,耳聽她問了幾個身邊的小姐妹,總算打聽到了那個局在一個鎮上。這邊妻也打聽到了那個局事故處理科的電話,再電話聯系知道了這個局距此不算遠,僅10多公裡。
沿一條小路,東拐西繞,走了不少不是川奉公路的路,總算重又看到了川奉公路的路牌,總算找到了這個南彙區公安分局。車剛進門,就見從門衛處奔出一長者,厲聲吼道:這兒不准停車!出去!忙下車向其說明來意,旁邊的警察心腸很好,說交罰款在前面200米處的高樓,不是這裡。於是連忙再驅車前行,耳邊聽得長者的聲音:叫你不要在這裡面停車。那心裡真不是個滋味,仿佛外地車是過街老鼠般遭人厭惡。
交款的大廳甚是敞亮,午間來交罰款的人也不少,一女警熟練地操作電腦,處理著罰單,口中不斷地重復:罰款200,在這兒簽字,到17號窗口交錢。我詢問著:“這外地車就不能通過銀行交罰款?”“不行!必須到這兒來交。”“那罰單貼在我車窗上撕不掉了,你們管嗎?這是不是屬於不文明執法啊?”“這我不管。”“那怎麼投訴啊?”“到4樓去。”
到17號窗口向一穿花襯衫的胖大姐交了錢,徑直上了4樓。信訪辦公室的門關著,斜對面有一間辦公室開著門,就走了進去,警官問什麼事,我趕忙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一番。警官答道:“這罰單開出就進入了法定處理程序,不得再當場處罰,所以必須到這兒來交款。”“那外地車不方便交款,也不能通過銀行之類的途徑?”“不行。”“那貼紙之事?”“這是上海市公安局統一印制的,可能你那張特別粘,你可以在洗車的時候讓他們處理一下。”“那就是說你們是只管貼,不管撕了?”“是的。”“謝謝啊!”
自我感覺是灰溜溜地退出了辦公室,人家是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執法嚴明,而且還是內外一視同仁,就是沒感覺到他們為人民服務的丁點兒人情味。為交200元罰款來回花費2個小時,跑了30公裡路,除了告誡自己以後出門千萬注意交通法規外,剩下的就只有無奈了。
自虐篇
在海邊的日子格外開心:因為沒有任何精神上的束縛和壓力。從早上10點一直開心地曬到下午4點,絲毫不必寄掛明天要交的作業,因為沒有;無須理會流動的烏雲,因為全當它是道風景;無心顧及膚色和容顏,因為有海邊的漁夫相對比。
在城裡的日子變得異常郁悶:因為一直與已和平共處的皮膚開始變臉。先是迅速改變了顏色,由黃變黑,再是不安心地冒出了一個個如珍珠般大小而潔淨的水泡,還伴隨著撩人的痛和癢,最後干脆棄我而去。更為懊惱的是索性全部以舊換新、脫胎換骨倒也干脆明了,可誰知它是藕斷絲連、若即若離,時時不肯更新讓人愛恨無以復加,有心無力難以掌控。
自虐之意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