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影子——我的柬埔寨]
序
我一直不知道該如何來寫柬埔寨,因為喜歡,又有無數前輩寫過,於是,時隔半年多,我仍沒提起鏽鈍的筆來,不是怕批評,而是真的太喜歡,才會情怯。愛有時候是負擔,即便是寫給自己的,仍是一種記掛。於是,那個秋天無限蔓延,像一團火,燃燒著。畫面終於在第二年的夏天被打開,讓我意外卻又意料之中的是,它還那麼清晰明澈,色澤鮮亮,夾帶著熱帶的風的氣息,撲面而來,輕輕拍打著我的面頰。
記憶,是立體的,有感情的,而不僅僅平面的平淡的記錄。但記憶也是有偏頗有誤差的,因為它有強烈的個人色彩和個性思維,包括審美,它被冠上了我的姓氏。可這有什麼關系呢?它依然是我走過的路,它依然是我愛過的地方。
記憶可以比行走更長,它穿梭在人的生命裡。當我在北京的街頭覺得擁擠時,當我在辦公室裡覺得空間局促時,當我因為忙碌而煩躁時……這些記憶可以提醒我,我曾經擁有過那樣一個炎熱的十一月,我曾置身於高棉王朝的宗教藝術宮殿裡。只是,隔了一千年的時光,我才飛到這裡,觸摸那段被時間珍藏的歷史。我來遲了嗎?並不,對我來說,剛剛好。
200706北京
一、奔赴吳哥窟
往後的日子裡,別人問我,東南亞好嗎?我總是回答:吳哥窟不錯。
其實單純從旅行的角度來講,我一直覺得,跟國內我走過的路做比較,東南亞是比不得我的西藏和新疆的,可是,吳哥,卻有著同樣的欣喜、力量和美。
所以我去柬埔寨,所以我奔赴吳哥窟。
千年來多少人來過?或遲或早,只是我趕在了70年代末出生,我趕在了2006年尾來這裡。
在老撾的四千美島,在東南亞早晨六點鐘,我就起床,去找老板,我們改了一天時間,提早奔赴柬埔寨。後來證明這個舉動是正確的,不是東德島不好,而是因為我們在柬埔寨的行程比預想的多了1天,原因是我生病了。旅途中,我很容易生病,比如發燒、感冒、嘔吐(我可憐的胃啊,吃不對就會有輕微痙攣),但如果我不提前那一天,我是不是就不會生病了?沒發推想,沒發生過的事,誰又知道,旅行不是科幻片。
老板說要40小時的車到暹粒(Siem Reap),這也是把這一天從四千美島身上割下來的原因。
離開時,黑人正在自家的吊床上晃悠,而東德的人還沒有都起床,只見很多外國游客在小船上,排上長長的一列,我和GRACE上了船。最後來了一個胖妞,她一上我們那只瘦瘦長長的船,兩只大鞋就帶出很多泥水,向我們身上濺過來,而船身也隨之晃動。於是,她被帶到另一只放行李的船上。
小木船向對岸劃去。我們這一船的人,都笑笑地看著並排的那只行李船,上面只有船夫和胖妞,她兩只小胖手拍打著船舷,一臉無辜地看著遠方。
那天的路線是這樣的:
東德島(船)——納卡桑村(車)——老撾邊境(步行)——柬埔寨邊境(車)——上丁河邊(船)——上丁對岸(車)——磅湛(車到金邊或暹粒)。
貌似一直在路上。一會兒卸包,一會兒上包,一位外國老頭看我可憐主動幫我上包的時候說:“small girl,big package.”我笑,他用small形容我,回頭看看我的日漸豐盈的大包,形容正確。
在老柬邊境辦了簽證,21美金,准確點說其中有1美金小費,老撾和柬埔寨邊境的工作人員都是收小費的,但你可以同他們談,兩個人10000K或者1$,當然辦簽證的話,那1$我就不想省了,萬一人家看你計較,不給發VISA,就麻煩了。
在柬埔寨邊境換了兩次車,一次是小車,一次是大的旅行車。坐小車的時候,上來一個25歲的英國男孩,樣子非常可愛,卷發,皮膚極白,一臉天真,我猜他嬰兒期一定是極可愛的洋娃娃形像。後來就知道他大學剛畢業就跑出來玩,已經出來7個月了,其中5個月在馬來西亞。
他自報家門的時候,總是會把城市加上:“英國,曼徹斯特”。於是我笑,我說你們有支著名的球隊,他就很欣喜,想都不用想,他肯定是曼聯的球迷,我沒敢說我喜歡Liverpool和切爾西,不過我們都喜歡曼聯當年那位坎通納,還有他們英國以前那個率性可愛的加斯科因。於是一路我就同他在說足球,我問他,你們英國人是不是都喜歡足球,忘了他怎麼回答,可的確我們聊籃球、網球,他雖然知道,卻沒有足球那麼如數家珍。
車上還有那個胖妞,她的同伴是兩個極瘦的妞,非常美,更襯得胖妞非常可愛。只要我們有人下車覓食,胖妞總會一臉貪婪地夾在其中。粗略估計170cm左右的她該有80-90公斤,大概胖人多半好性子,她總是笑笑的。
傍晚,去金邊的人要下去換車了,旅行車裡的我、GRACE、胖妞和她的朋友、兩個男的留了下來,我們是直接去暹粒。英國小男生在我後面大睡,我慌忙大力拍打他,把他叫醒。後來我下車找東西時,他正放行李,衝我道謝。那一瞬間,我才明白為什麼我覺得他熟悉,因為他的發型很像《魔戒》裡的哈比人:梅裡或者皮平,不過不是弗羅多。
那兩個男老外樣子也很有意思,我到現在都記得:都很年輕,個子很高,一個很酷,歪嘴笑的時候很像大兵,另一個則總是帶著害羞的神情。我覺得他們很像斷臂山。
車把我們帶到一個Guest House,條件很差,到處是蟲子。還沒進房間,就聽見胖妞在房間狂叫,估計是被蟑螂嚇到了。東南亞、南亞最讓我吃不消的其實就是蟲子,如果沒有它們,我的世界將會太平一大半。
但即便沒在我房間看到太多蟲子,我也依然病了,睡覺前,突然開始發燒,全身關節痛,半夜起來兩次,腰都覺得直不起來,小腹巨痛。
後來好不容易睡著了,第二天卻要早起,吃了白服寧的夜片,在車上一直睡。大概旅行社看我們只有7個人,就安排我們坐了Local bus,不過車況還可以,只是天熱,車一停,空調也就沒了,車裡就如同蒸籠。
終於在下午一點左右到達了暹粒(Siem Reap),才知道是四千美島的那個人告訴我們錯了,本以為是晚上到,沒法訂走吳哥窟的車,才提前一天離開老撾。不過已經這樣,也無所謂,而且給我的病一天的休息時間。
一下車,就有一群群的人湧了上來,這一路,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人潮湧動,真是誇張。他們都是拉生意的。GRACE會問些問題,反而更多人圍她,我一直裝啞巴,別人跟我說話,我假裝聽不懂,就很少人理我了。
終於殺出重圍,還是被兜生意的拉上,坐了免費的TUTU(如果你住他們介紹的地方,那麼車費都是免的),住進了一家Guest House,5美金一天。房間很好,走到老市場,也不過五分鐘。後來我一個人在吳哥窟轉悠的時候,遇到了不少中國人,他們多半住宿條件與我的差不多:雙人間、有風扇、獨立衛生間、熱水器、電視(有中文台),地理位置也相近,價格卻差非常遠,他們的多半在10美金左右,居然還有兩個北京女孩,住的是18美金一晚。看來出門旅行,心理價位要調整好,才好還價。
我躺在床上,很虛弱。但還是叫來一個男孩談三天進吳哥窟的價格。因為GRACE年初剛來過柬埔寨,所以我是一個人走吳哥,那也只能選擇摩托車了,如果是TUTU車,則最好要3個人以上來包,那麼價格肯定比我一個人坐摩托要便宜,也要舒服一些。
不過我無所謂,來吳哥,是我感覺非常幸福的一件事。雖然一直以來,大家都說,柬埔寨只有一個吳哥,柬埔寨人甚至拿了那麼昂貴的門票價卻不用來修復,修復的錢都是法國、日本、德國、中國等國捐款,他們因為吳哥而懶惰,而且柬埔寨至今仍有數百萬枚地雷等待挖掘,這至少要花費10年的時間……可是,沒有辦法,很少人能夠抵擋吳哥的誘惑,人們從四面八方走來,因為那一個偉大的建築。很奇怪是不是?明明建築不會說話,卻是恆古不變的一種語言,散發著誘人的魅力。
柬埔寨地處熱帶,暹粒是其中著名卻非常小的一個城市,小到讓你覺得,中國任何一個縣城都可以比它更像一個城市。街上所有的一切都與吳哥有關,暹粒人倚靠吳哥,靠吳哥吃飯。
只是,你要記得:談價格的時候,雖然他會很嫻熟地告訴你,第一天,你走小圈,第二天,是大圈,第三天,是女王宮等地,而且走小圈之前那天,他會帶你去買門票,這張門票能夠讓你在5點左右進入,等於免費讓你進去一次,大部分人,都用這次機會,看了巴肯山的日落。我也不例外……但你還是要記得,雖然這是最常規的路線,但最好還是把小圈、大圈的寺名同他核對一遍,不然萬一有遺漏,是加錢給他嗎?那勢必不甘心。
還有,就是找司機的時候,越年輕的男孩子,人越會好些。那些年長些的,混了多年,漸漸成了給年輕男孩子拉客人的,或者是很油滑了。我記得GRACE就提醒我說:我們今年來的時候,就是車站那一大群人的外面,遇到了純潔的17歲的傑克。這句話她說的自然,我卻每想起來都笑,倒是事實,值得借鑒。
因為生病,我就在暹粒多住了一天,拿來散步,曬太陽。估計很少有人這麼浪費吳哥的大好時光,但我拿來“浪費”了。
我睡到自然醒,然後蹦起來,一個人跑郵局買郵票(這是我的喜好,喜歡收藏所到之處的郵票和錢幣),結果才發現是周日,郵局關門。只好悻悻回來,把昨天洗的衣服統統曬到大露台上,紅紅紫紫的一片,像各國國旗大會展,煞是好看。陽光真是猛烈,連刷的布鞋都迅速干了。
下午跟小男生司機去買票。吳哥的門票分三種:1天的20美金、3天的40美金、7天的60美金。大部分人都是買3天的票。門票上有時間範圍,有本人照片。如果沒帶照片,他們免費給拍,但是就要排很長的隊,我是提前帶了照片的,就被管理員用中文叫著,直接辦了手續。在柬埔寨,中文也是很熱門的語言。
我非常迅速地爬到了巴肯山(Phnom Bakheng)上,卻只看到了一個日落的尾巴。周圍大量的人,多到恐怖,聽見非常多熟悉的中國話,那些中文在耳邊交錯縱橫,一時間還以為回國了。
抓住一個北京女孩給我拍了幾張照片,可惜我一臉汗,照片出來都反光,汗津津的。然後我就坐在那,打量一下巴肯山的建築,覺得還不錯,卻沒有想像中美。但我還沒失望,我開始熱切盼望後面的高棉微笑、吳哥窟的淺浮雕、女王宮、塔布籠寺(拍《古墓麗影》的那個),事實上,幾天後我才知道,我熱切盼望的這些,恰恰正是我真的最喜歡的幾個地方。
病已經快好了。後面的三天我需要每天早出晚歸,因為要拍日出日落,每天5點就要出門,但為了喜歡的地方早起,雖然疲憊,但總是打心眼兒裡認為值得,因為它有那樣的意義,因為它有那樣的美。
作為古高棉王國輝煌歷史見證的吳哥(Angkor),曾經被歷史遺忘,被湮沒在熱帶叢林裡,可時間總是在流轉中做出驚人之舉,法國人Henri Mouhot在采集植物標本時,喚醒了這座沉睡了四百年的城市,於是,它再次以俊美的姿態,呈現在了世人面前。
我的生命映在吳哥1000多年的歲月裡,顯得那麼微小;可是,這段短暫的吳哥記憶,卻在我的生命裡,顯得很長。後來,吳哥成為東南亞我所去過的地方裡,最為我所喜歡並難忘的。
未必每個人都如我般愛它,但我相信,每個跟我一樣輕輕觸摸過它的人,總會記得這張神秘而特別的面孔。
2007年7月9日 newnew 北京

我很喜歡的淺浮雕

高棉微笑
(1)

女王宮
(1)

巴肯山
(1)

(女王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