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亞] 七、爬乞力馬扎羅第五天之登頂 Uhuru peak21日,爬山第五天,據說總行程超過20公裡,包括登頂和下山。乞力馬扎羅登頂實在是此行的重頭戲,我總想,那不僅要對得起那近1000美金,還要對得起我千裡迢迢從中國來到遙遠的坦桑尼亞。
20日晚上我還真的睡著了,雖然之前也輾轉反側,但我的睡眠的確是著名的好,居然睡了三個小時。11點鐘,我被LING叫醒,她和RITA告訴我,她倆一直都沒睡著。
我迅速起來。摸摸水壺裡的水還是熱的,快速穿衣服,把自己圍成“套中人”:圍臉兒、圍巾裹在頭上又在脖子那繞了一圈、毛線帽、兩副手套、抓絨、單層衝鋒衣、戶外羽絨服、護膝、秋褲、休閑褲(這幾天一直穿的那條)、衝鋒褲(LING借我的,感謝呀)、登山鞋襪……別小看這些裝備,雖然爬山過程中,我們會出汗,但登頂這天實在很冷,即使穿這些走在路上,我也不過覺得剛剛好。
我把水壺放在羽絨服裡面的口袋裡,放DV的腰包系在抓絨衣外,外面是暖和的羽絨服,然後背上雙肩包,裡面是相機和護照。昨天暫時淘汰下來的筆、數碼伴侶、小相機等被我扔在了睡袋裡,又吃了一個速效救心丸,因為是半夜爬山,我戴上了那副200度的近視眼鏡。一切准備停當,就和她們去吃飯的帳篷去了。
喝了點熱茶,又吃了幾片菠蘿,我們開始出發。前面是那個坦桑尼亞的向導,後面是約瑟夫和一個背夫,背夫就是我們的臨時向導,以備不時之需。
一出帳篷,就見山上星星點點的燈火——其實都是頭燈和手電,蜿蜒著,形成一道彎曲的線,高高低低,讓我想起了螞蟻搬家。
這次旅行出發前,我用慣的頭燈怎麼都找不到了(我常年都在找不到東西),新買的頭燈則被我搞壞了(我常年在破壞東西),只好順手抄了個小手電就出發了。這次路上用著那個小手電,結果登頂那天,電量不足了,我只好借著別人的光前進。
我記得約瑟夫說登頂的路線有14公裡,我感覺遠遠不止,當這是後話,因為登頂的過程裡,根本忘記了感覺距離,這種距離感是在次日下山時感覺到的。坦桑尼亞的向導則說過,之所以晚上登頂,是因為晚上大家看不清楚,心裡不感覺恐慌,不會心生絕望,因為山路難走而且漫長。我記得當時他說完我們都笑,我不覺得這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當然是為了在山頂看到乞力馬扎羅的日出,那光芒萬丈的日出。
我們排在了那蜿蜒的頭燈大軍裡,剛開始海拔只有4600米,感覺還可以。沒多久,RITA又習慣性地落在了後面,約瑟夫是個很好的人,他就在後面陪著RITA慢慢走。
坦桑尼亞的向導在前面帶隊,之後是荷蘭情侶、我、LING,最後是那個臨時的向導即背夫壓陣。
沒多久我就開始累了,但從12歲時起,我就明白在長途跋涉中堅持的重要性,所以在被榨干最後一分力氣前,一定要跟住、堅持。在大部分徒步過程中我都沒有掉隊,因為一旦掉隊,就很難再跟上了,在這樣的地方,“追”幾乎是個不可能的字眼兒。
LING的胃開始出問題,她的體能其實比我好,但今天的大半時間裡,她都在我後面,我時不時回頭看看她,她說她的胃很疼。那個坦桑尼亞向導問我LING怎麼了,我說胃疼,但是沒有關系。
我不記得那種迷茫的、機械的前行維持了多久,似乎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就是在黑夜裡向前走,看不到前方,也看不到來時的路。
終於,終於,在大概凌晨五點即徒步5個小時以後,我的體力到了極限,如果我是一節電池,那麼電池現在沒有能量了。我當時的狀態差到極點,當時離山頂大概只有60-90分鐘的距離,可是我走不動了。我每堅持走10步,就停下來,把整個身體都靠在那只登山仗上,然後拉下圍臉,使勁喘。我記得坦桑尼亞向導衝了過來,拿手電照著我的臉,不停問我:“回去嗎?”“下山嗎?”,我記得我尖叫著:“NO,NO”,像只受傷的小動物。他跟我的對話及他當時的動作,每次回想,我都覺得形如審犯人。我當然不能回去,我已經堅持了5個多小時,最後一段路,哪怕爬也要爬上去。那個向導人不是很好,他一臉功利,眼神總是很精湛,不像約瑟夫那樣看起來很無辜。在他倆身上,人是可以貌相的。後來LING告訴我,當天那個向導也一直嫌LING累贅,卻不成想,到最後,LING的體能比那對荷蘭人好。
LING那天也顧不上我,她自己的胃早支撐不住,停下吐了。但她體能到底比我好,她一直能跟住坦桑尼亞向導和荷蘭人,他們走在了我前面,很快我見不到他們了。
那個背夫真好,他特別有耐心地等我,也特別努力地拉著我。我停下來,跑到大石頭後面,開始吐,吐完了,我用水漱了漱口,繼續走。
這個臨時向導開始拉著我、拽著我、推著我。他看我不成了,就幫我把雙肩包背上,我的全副家當都在裡頭:大相機、護照和現金。可是哪顧得上這麼多,而且我當時也不怕,我覺得他是個好人,事實證明真的如此。
我在努力走,雖然很慢。不記得這種狀態維持了多久,但我知道過了很長時間路仍沒到頭,我開始絕望,我確實很絕望,明明知道目標就在不遠處,可是總也觸不到,這種感覺真的很壞。
後來,突然我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不,是兩個,那對荷蘭情侶。原來他們在那休息。我又突然聽到有人喊我:妞!我一看,是LING,那一瞬間,真是說不出的興奮,雖然已經累到無法表達。
LING說前面就到了,果然,沒走多遠,我們就到了一個開闊地,我一看,天,原來這裡就是KILI的山頂,這裡就是Uhuru峰。
爬到頂的一刻,LING說我哭了。我自己一點感覺都沒有,但我看到她哭了。因為最初,我登頂之夜前,我對LING說,如果我們一起登頂,我可能會抱著你哭,因為對我太難了。等我真的上去時,我感覺自己的鼻涕已經因為寒冷往下流,我努力抽搭,可是我沒覺得自己有淚。LING卻說:你一把鼻涕一把淚。
我們擁抱在一起,我一點哭的跡像和感覺都沒有,但她堅持說是看到我哭她才哭的。
這成了我在KILI山頂的一個謎。
但無論如何,KILI的美無與倫比。這裡沒有海明威筆下的豹子屍體,但有火山口,有冰川,有雪,最美的還是日出,那樣開闊的遠方,大面積的雲海,太陽正要升起,它在四周的天邊投射出各種光芒,顏色紛雜地糾纏在一起,在大面積的金黃色之上,分明能看到每一種顏色的層次。我和LING驚嘆,我們都用微弱的力量說:太美了!
我和LING都掙扎著拿出相機,可是手抖的太厲害,拍出來的日出都是虛的。我拿出DV,拍了一段。日後,我回看DV時,看到自己在那樣驚艷的日出前一臉虛弱地對著鏡頭說:我不爬山了,我真的再也不爬山了。
這時,太陽已經升起,那些奇幻的色彩已經消失。背夫一直默默在我身邊等我,他拉拉我,帶我往前走。其實只有一公裡左右的路,甚至更短,我對那段路實在沒有行程上的概念了。從我們看日出的地方開始,一直有人往那裡走,我不知道他們去往何處、看什麼,因為背夫不懂英文,他也沒法告訴我。
這段路我就自己背了包,不是怕他拿我的東西,我根本不怕,有些人,即使你不認識,可是你信任,這種感覺很奇怪,哪怕只是剎那相逢、彼此只是生命過客。我自己背包是因為我覺得這是爬山,人要負擔自己起碼的東西,剛才那一小時我已經讓別人幫我背包了,現在我能堅持的時候,應該自己來。
那一段路我走了很長時間。路上有冰川,在陽光下閃耀著晶瑩的色彩,還有雪,它們一撮一撮,像擴大版的塔糖——你小時候吃過塔糖嗎?媽媽說那是殺蟲子的,可以讓肚子不疼,我卻在那個貧瘠的年代熱愛塔糖的甜味,哪管它有什麼功效——這些塔糖在KILI的山頂上鋪展開來,樣貌別致。
穿過“塔糖”,又拐過一片石頭,終於知道要來這做什麼了,前面就是有著海拔5895米標志的地方,我和LING互相給對方拍了照片留念,就離開那個大風口,往回走。
回來終於細細打量這路上的風景,實在有種形容不出的夢幻的感覺。這一切,如果不登頂,根本什麼都看不到。因為過程的艱辛,那麼即使燦爛的時刻如此短暫,也深覺值得和安慰。
我在冰川那揮舞著登山仗,LING替我拍了下來。我和LING在上頂拍的照片都很少,人太疲憊,外面太冷,但肯定不會忘記。
還有兩張照片,是我下山後回看相機時發現的,山邊有大片的金黃的氤氳的影子,不知道是雲,還是光。我卻完全不知道我在如何情況下拍的這張照片,那一瞬間完全從我的記憶裡剪掉了,幸虧有照片為證。
和LING回來的路上,大概7點半,我們在“塔糖”那遇到了往“5895米”走的RITA。她後來告訴我們,她是在半山腰看到的日出。我更加慶幸自己前面的堅持,也更加感謝這位臨時向導,如果沒有他,我想自己也能堅持到登頂,可是,卻一定會錯過山頂的日出時分。
幾個月後,在北京溫暖的家裡,我給老公看DV裡的日出片段,他也驚訝地說:這麼好看!
是啊,KILI的山頂日出,是我見過最美的。從沒在徒步後見過那樣絢爛的、多彩的、瑰麗的、晶瑩的、壯美的景色,日後或許有什麼能夠超越吧,也或許沒有,不敢說“再也無法”一類的話,畢竟人生那麼長,還有很多路要走,誰敢肯定呢!
而且,旅行的人都知道,很多風景,都沒法用相機或者攝影機記錄,親眼所見的,往往最美!說不定有一天,科技發達到可以把人的記憶轉化成實物,那一天到來之後,有人就可以在別人的記憶裡旅行了。不過我仍堅持自己去體驗,我不大喜歡借別人的眼和嘴。
我回來後仍是不想再徒步了,但有KILI作為我徒步的收山之作,終歸是件非常幸福的事。
2007年12月17日 newnew 北京文章引用自: http://***/newnew

(山頂)

(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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