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2月18日到南京出差,住在南京位於中山路的4星級新紀元大酒店。她和一位女同事同住。20日早上退房時,酒店前台聲稱其居住的房間19日晚上18:50開始點播了收費電視,就是那種很黃很暴力的電視節目,要加收費用88元。LP他們一干同事19日下午18:05左右離開酒店前往湖南路吃飯。到晚上22點多才回酒店。
LP和她的同事當場對這個消費表示質疑,酒店大堂一位看上去有點像家庭婦女的50多歲的女經理摸樣的人出來,很不耐煩地說,就是你們房間的紀錄,肯定是你們看的,還拉出酒店IT的人拉出了紀錄單(點播的節目好像叫“美女二合一”)。奇怪的另外一個記錄單上除了LP的客人門鑰下午16:30左右離開房間(她們到同事那裡聊天了)的紀錄上另外有19:45酒店酒店員工進入房間的記錄。
LP當場要求他們出示酒店錄像,這個中年婦女很囂張地說:“錄像是沒有的,IT記錄說明就是你們看的。”LP她們離開南京的火車還有30分鐘就要開車了,這種情況下,她們不得已現付了這88元去趕火車,好在一同去出差的還有幾位同事是第二天離開南京,於是由其中一位留下來繼續處理,這位同事決定報警,出警的兩位南京鼓樓警署警官中一位姓劉,警官還是比較負責任的,當場要求酒店出示錄像,這個中年婦女依然聲稱沒有。警官自然不信她那套說辭,錄像確認的結果如LP她們所說,的確於18:05離開酒店,直至19點多沒有回來,至此酒店才算理屈詞窮,同意退回88元。
問題是,這個所謂的四星級酒店,硬件設備馬馬虎虎,可以下問題實在值得酒店管理層好好總結:
1、不是清潔時間,怎麼會有員工私自出入客房?
2、酒店大堂經理態度惡劣,形像不佳,是否也屬於硬件不合格的範疇?
3、酒店IT記錄如果是真實的,只能說明有酒店員工乘客人不在偷偷地收看收費電視,管理相當混亂。
4、4星級酒店公然播放很黃很暴力的節目,是否得到南京市精神文明辦的批准?
在這裡表揚南京警察的效率和公正負責的態度,我們很喜歡南京,希望酒店那位不符合4星級酒店專業水准的的中年婦女的形像和酒店不規範管理的現像僅僅是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