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8 周一這天是7:30起的床。我們收拾好東西後,去辦理checkout手續。每晚住宿155澳元再加電話費1澳元。出了飯店,在門口拍照留念,想這家以賭場為著名的飯店我們竟也沒有時間進賭場去好好看看。8:40,開車出發。快到市區時,上了A6公路,然後快到Tasman Bridge時,不上大橋,在這裡左轉,就上了1號公路。我們在車上先吃了些巧克力墊補墊補。這天我們准備首先去Cadbury(吉百利)巧克力工廠。其實事先已經從資料上得知,要參觀Cadbury巧克力工廠是要事先預訂的。但是17號那天我們按資料上查到的電話號碼打了好幾次,不知是否因為周日(澳大利亞人太講“休息權”了),一直都沒人接。這天,我們心存僥幸,想著干脆直接過去看看吧。開到“Claremont”附近,就看見了Cadbury那熟悉的紫色和白色相間的廣告牌,一路沿著各處指示牌開,也開了不少時間,才到了。誰知,到入口處一問,當天上午的參觀團果然已經全被預訂滿了,只有到了12:30才有空額。接待處的一個小姑娘很熱情,看我們失望的表情,送了好幾塊巧克力給我們。我們准備無功而返了,但想想都到這裡了又參觀不了很不甘心。兩人一商量,又決定訂下了12:30的參觀(報上“姓”登記上就行),工作人員交待12:20就要到。然後,我們開車先去“Brighton”(布賴頓)的“Bonorong Park Wildlife Center”(博諾龍公園野生動物中心)看動物。但是,從Cadbury去找Bonorong Park的過程並不很順利。中途還停下來找人問路。我很喜歡動物,尤其是澳大利亞的koala(考拉)、wombat(袋熊)、kangaroo(袋鼠),這回又知道了wallaby(小袋鼠)、tasmanian devil。看著找不准路,我就很心急,怕到了動物園游覽的時間不充足。後來,我們其實已走上了一條正確的路,可因為遲遲沒有這個公園的指示牌,而且路挺窄、就像鄉間的小路、那一帶很僻靜、遠遠望不見幾戶人家,我們就總擔心是走錯了。等到終於看見了公園指示牌時,我們發現那指示牌指向的竟是一條更窄的沙石土路,而且是有很大坡度的上坡路。我們都懷疑指錯了。因為在我們印像中,“動物園”應該都是面積很大的,比如06年來澳大利亞時在Port Douglas(道格拉斯港)參觀的動物園就頗具規模,這個Bonorong動物園怎麼會在這麼一個偏僻的地方呢。於是我們沒按指示牌拐上那條路,按著原來的路繼續開。可開了很久,更不見任何動物園的蹤跡,只好又掉頭返回。這一來又耽誤了點兒時間。等回到先前看到指示牌的地方,按它的指示拐上那條窄窄的沙石上坡路,轟著大油門上了這大坡,走了一段,真看見了一個動物園。不過看起來讓我們很失望。因為從外面看起來這動物園實在平淡無奇,入口處甚至就是一個簡陋的半截木門。但既然來了,就進去看看吧。門票還真不便宜,16澳元一人,比Port Arthur的12澳元還貴。隨門票,工作人員還給了兩紙袋袋鼠糧。游客只能用這裡提供的袋鼠糧喂袋鼠,不能用“Human food”(人類的)食物(請見我博客http://***/yulinglongjennifer上的文章《袋鼠不是澳大利亞的珍稀動物》)。進了這動物園一看,雖然確實比不上06年在Port Douglas參觀的動物園的規模,不過轉下來,動物的種類也不少。首先占動物園裡動物數量最多的就是袋鼠和小袋鼠。前面已經提到過,澳大利亞的大袋鼠叫kangaroo,但另有一種體積較小的袋鼠叫wallaby。這個動物園和Port Douglas的動物園一樣,kangaroo和wallaby都是隨意放養的,也就是不圈在籠子或柵欄裡,而任它們在整個動物園裡任意的蹦跳覓食。游人可以用手中的袋鼠糧喂食它們、撫摸它們、和它們照相。不過,游人按規定只能走在固定的小徑上,用手中的糧食招呼袋鼠過來,如果袋鼠離你較遠,你是不能離開小徑、踏上小徑外的地界去追趕它們的,這樣很容易使它們受驚嚇。這時是上午近十一點,也不知之前是不是已經有人把袋鼠們喂飽了。一大片平地上,有至少三十多只袋鼠懶洋洋的或躺或臥在曬太陽,看我拿著兩袋食物過來,只是漠然的望著,有的甚至就在睡覺,理都不理。不過後來,幸好從遠處跳過來一只wallaby,貪婪的追著我要吃的,還有一對袋鼠母子,也很餓的樣子轉了過來,讓我喂了個夠。另外,還看見了我最喜愛的考拉。06年來時,在Port Douglas的動物園,可以抱考拉。當時飼養員介紹說考拉的脾氣很敏感,所以需要飼養員先撫摸安慰考拉半天,然後慢慢的移到游客懷裡抱上一小會兒,毛茸茸的感覺很有趣兒。而且因為它憨態可掬的樣子,看上多少次我都不覺得厭倦,前面說過我對澳大利亞的一大夢想之一就是在這裡當一名考拉飼養員。這個Bonorong動物園裡,我們先看見幾處圍欄裡都有考拉,趴在桉樹枝上懶懶的吃著葉子。之前看到“寶典”上介紹說這家動物園也可以摸考拉的,但是奇怪這裡一個飼養員也看不見,於是隔著圍欄看了半天,我只好依依不舍的走了。但沒想到,柳暗花明的是,後來等我和LG在看其它動物的時候,我突然注意到遠處一群游客在圍著一個飼養員模樣的小伙子說著什麼,然後這個小伙子對他們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這一群人就都向考拉飼養棚走過去了。我告訴LG這情景,LG立刻拉著我也快速跑過去,到了那圍欄前,不出我們所料,果然是那些游客求了飼養員,飼養員就答應他們抱了一只考拉出來,大家可以摸摸它。於是我和LG也湊上了熱鬧。這只考拉個很大,肥肥的,比我們在大洋路上看見的野生考拉的個兒還大,四只腳並攏趴在窄窄的木欄上,乖乖的任大家輪流撫摸、拍照。不過飼養員不停的催大家快點兒,等這一小群人挨個兒都摸完了,小伙子趕緊把胖考拉抱了回去,還對大家說,別告訴公園裡其他的游客,“just between us”(不要告訴其他人)。後來,在快要出公園時,我們看見有專門的考拉表演區,寫著“13:00/15:00”,想來可能是這兩個專門的時間才能摸考拉,但那好心的飼養員小伙子當時破例滿足了包括我們倆在內的這一小群游客的願望。當然還要歸功於我的耳朵尖、觀察力好。此外,在這個動物園還終於看見了“傳說中”的“Tasmanian Devil”。來澳大利亞之前查到的很多資料上,一提到塔斯馬尼亞島,就會提到“Tasmanian Devil”這種動物。這種動物原名是拉丁文,很復雜,中文叫“袋獾”。是一種通體黑色、小狗大小的小型肉食動物。有紅紅的耳朵,背上和下巴下有白色的斑點或斑紋。整個看上去也很可愛(當然沒有考拉可愛)。當你腦中是它的名字“Tasmanian Devil”而看到的是這麼一種體形袖小的小動物時感覺一定很奇怪,而且開始聽見“Tasmanian Devil”這個名字,可能會感到恐怖,因為這名字直譯就是“塔斯馬尼亞魔鬼”。但它之所以得到這個名字,據說是因為捕食時,它們會把嘴張的大大的、露出紅紅的舌頭和尖尖的牙齒、而且在寂靜的黑夜時咆哮聲挺嚇人。但其實它的脾氣並不壞,尤其是動物園馴養出來的更溫順,在有的動物園也可以抱或撫摸它們。還聽說現在好像由於環境污染等一些原因,這種動物正面臨滅絕危險,所以在塔斯馬尼亞很多商店或超市裡,都能看見募捐罐,為了挽救這種動物而號召人捐款。還有一種可愛的動物就是wombat(袋熊)。我和LG把它叫做“土豬”。全身也像考拉一樣毛茸茸的,不過毛稍微有點兒硬,呼哧呼哧的在草叢裡鑽來鑽去,憨憨的樣子也讓人忍俊不禁。圍欄旁邊有告示說不要碰觸它們,但是有一只胖乎乎的wombat剛好就過來沿著圍欄底邊來來回回的爬,我實在忍不住彎腰用手摸摸它,它也沒反應,還自顧自爬來爬去。除了上面說的這主要幾種動物外,動物園裡還有一種叫echidna(針鼴)的,原來我們以為是刺蝟。先也在草叢裡鑽來鑽去,然後趴在木板上擺著一個酷酷的姿勢給人照相。另外還有不少鳥類,比如鴕鳥、emu(鴯鹋)、孔雀等,有一種體型挺大的鳥,像是一種雞,也沒被圈在籠子裡,在整個動物園裡隨意的走來走去,不時還和袋鼠們搶游人喂的糧食吃。准備離開動物園時,我去出口處的洗手間,因為先前喂了袋鼠,所以先洗了洗手。我洗手前,本來排在一個外國老太太的前面,但洗完手,看那老太太已往前移了一位,我就排在了她後面等著上廁所。等我出了洗手間在外面等LG時,先前那個老太太走過來,猶豫了一小會兒後,向我說了一句話。剛開始的一兩秒我因為沒太聽清,反應成老太太認為我“jump the queue”(插隊),有點兒莫名其妙和小小的生氣,但馬上迅速就理解過來,原來人家老太太是在向我道歉,說她很抱歉是否在我前面插了隊。因為她看我洗手以為我是用完了洗手間了,就向前走了一步。當時我趕緊安慰這老太太說沒關系,同時心裡又一次為這裡的人如此高的文明素質深深感動。在他們心裡,按順序排隊是很根深蒂固的習慣,這位老人因為以為我洗手就是用完洗手間了從而走到我前面,就因此很內疚地認為自己jump the queue了,而且以如此大的年紀反向我一個年輕人道歉。接著,我們再開車按來時的路返回Cadbury。在入口處確認了預訂的12:30的參觀、付款進去。15澳元一人。之前在查得的資料上看見預訂時就要交錢,而且如果自己因故取消參觀還不退錢,我們還很感慨Cadbury如此之牛,現在看來不是那樣。進去之後,還有一點點時間,我們就先在這裡的café吃點東西當午餐。這個café其實看的出來就是他們這裡的員工食堂,很多穿著工作服的人在用餐。我看有的人並不吃東西,就點一杯咖啡在那兒看報紙。真不明白他們一杯咖啡能頂住一下午的工作嗎?如果叫他們只喝一杯咖啡然後去像我一樣上上一下午的課肯定就會飢腸轆轆了。我是那種時間緊就吃不下東西的人,而且這個“食堂”的食物也確實不怎麼樣,只能算作匆匆填飽肚子而已。兩人吃了一份通心粉、一份牛肉咖喱飯、一杯咖啡、一杯茶,共13澳元。剛剛緊張的吃完,就有人來叫說參觀時間到了。我們隨著走進一個大屋子,已經有好幾排人坐在那兒。然後有一位老婦人進來,她是帶我們進去參觀的導游。她先講了一通注意事項,再發給每個人一頂紙帽子,要求大家戴上。我沒帶任何發卡,長發老從帽子裡跑出來,弄得這導游後來好幾次提醒我把頭發塞回去。然後又來到一屋子,導游讓大家把自己的手機、相機(裡面不許拍照)等東西放在一個大盒子裡,然後才可以進去參觀。跟著導游一路走,導游當然都是用英語介紹的。車間裡噪音挺大、有的地方很熱(我們總是怕冷,還穿著挺多衣服),看著各道巧克力的生產程序,整個過程稍微有點兒枯燥。只有看見一盤盤的巧克力從機器上面過、還沒凝固成塊狀前一盤盤的巧克力汁、一塊塊巧克力自動就被包裝好、機器自動給巧克力上糖漿的過程、工人丈量巧克力,尺寸不合格的就再揉成一團扔回機器、巧克力在一個鐵箱裡被快速搖晃據說是搖出裡面的氣泡,這些情景時還稍微覺得有趣些。整個過程大約一小時。到了出口處,是一商店,有Cadbury的各種產品賣。這也是我們來這裡參觀的一個主要原因。Cadbury是澳大利亞的一個著名巧克力品牌。在國內雖然也能買到,但都是在中國大陸產的。而在這裡就能買到原產的、幾乎以出廠價出售的、品種更多的產品。差不多是超市價的60%。出工廠門口時,還有工作人員發給每位游客免費的一盒巧克力。此後,我們再次開車出發,下一站是Richmond(裡士滿)。一路上我自然又在副座上忙得不亦樂乎,拍照、看地圖、指路等等。路邊是鄉村田野的優美景色,綠樹野花望不到頭,天上湛藍的天空襯著各種形狀的白雲。有一片白雲在藍天上形成一大片放射狀的圖形,我拍了好幾張照片。按著“寶典”的指示,在到達Richmond之前,有一個“Prospect House”(展望宅第),“建於1830年”,“現在作為餐廳和殖民地式住宿處”,說裡面的“牆壁是粉紅色的,用餐間以奶白色為基調,塔斯馬尼亞的鄉村風格菜肴菜式美觀,哪怕只是一塊黃油,上面也會裝點小花”。說的這麼吸引人,我們倆當然想進去嘗試一番、只喝杯下午茶也行。可惜,我們找到了這處建築,外觀看確實就很可愛,一大片綠草坪上一座兩層的綠色和粉色相間的房子,可還沒進去,就有人出來說這個時候不開門,只能等晚餐,好失望哦。只好在房子外面照了照相,繼續出發了。下午三點,我們到了Richmond,這是一個很幽靜安閑的小城市,其實在我們看來就可以說是一個小鎮或小鄉村。一座座低矮但漂亮美觀的小房子排列在路邊,路很窄,路邊不見多少行人,路上也很少有車。一派“歐洲鄉村”(澳大利亞很多地方是歐洲風格)的優美景像。我們先找到那著名的石橋。叫“Richmond Bridge”。據說是“1823年由這裡的流放犯建成的”,是“澳大利亞最古老的石結構橋”。當然這個歷史跟中國的很多橋比起來算不了什麼。吸引我的還因為“寶典”上的一則傳說。說是在建造這座橋的時候,“由於監工心腸狠毒而被犯人們所憎恨,其中的一個犯人趁有一天河水上漲把監工推到河裡了,後來這裡就經常有幽靈出現”,晚上散步的人沒准就能“看見變成幽靈的監工”。不過,這天下午我們去的時候,陽光明媚、石橋周圍綠樹成蔭,一點兒也沒有“恐怖”氣息。石橋下的河水很淺、清可見底,石橋一側是一大片綠草坪,幾個年輕人躺在草坪上橋頭一棵大樹形成的綠蔭下,悠閑自得。這麼溫暖宜人的陽光下,我們不覺也累了。開著車慢慢在路上轉,找到個大樹在路邊形成的綠蔭,停在下面,就在車中小憩了一會兒。然後,又開上車准備走了,卻發現了路邊一個tearoom,一棟綠色的小房子和幾個涼棚及綠色的桌椅掩映在一片綠樹之間,吸引的我們由不得停下車來(還因為想起了墨爾本Dendenong山裡的Miss MARPLES Tea Room),正好可以彌補先前沒在Prospect House喝上下午茶的遺憾。我們要了兩杯茶(3澳元一杯)、一份scone(5.5澳元),坐在茶屋外面草坪上的涼棚下面。這裡的scone比不上Miss MARPLES的大份量,但那homemade的獨特香味、再抹上香甜的果醬和奶油(奶油裝在小碟裡堆成一朵花的形狀),讓我從這一刻起更絕對無可救藥的愛上了Tassie的scone這種食物,後來的行程裡幾乎每天都要吃一份。而且,品著香滑的奶茶(自然要“Earl Grey”)、嘗著美味的scone、看著周圍的綠樹、窄窄的街道、街對面同樣綠色屋頂的可愛的小房子、偶爾一過的行人,就想這麼在這一充滿了鄉村風味的茶屋坐上一下午。這茶屋的男主人很有趣,是一留著濃密的大胡子的老人。在我們喝茶的間隙,他走過來坐下,問我們倆的名字,然後取出兩張印有漂亮花邊的紙條,在紙條上的空白地方用一種特制的鋼筆用漂亮的花體字分別寫下我們倆的名字,送給我們。有趣的是,老人在一張紙條上寫完LG的名字的兩個單詞、四個字母(他的名字的拼音)後,停筆等著LG說第三個單詞,LG說沒有了,老人就驚訝道LG的名字這麼短,覺得很有趣,然後在紙條上LG的名字後畫了些花紋補充剩下的空白。寫完我們的名字,讓我們繼續安靜的喝茶,老人就轉向另一桌後來的客人去送他們的名字了。這個茶屋叫“Richmond Maze & Tea Rooms Pat and Peter seekings”。一開始沒想起來“maze”是什麼意思,後來喝完茶准備走時才發現茶屋旁邊一排綠色鐵板制成的圍牆上有張圖,看到圖上顯示的內容才想起來原來“maze”是“迷宮”的意思。原來那圍牆後面就是一片綠樹形成的迷宮。而且這種“maze”在塔島上好像是一種“連鎖”的娛樂項目似的,後來在別的好幾處也看到過同樣的圖標。可惜還是因為時間關系,不能進去玩了。接著,我們就再出發,下一個大目的地就是Coles Bay了。那是“資料”上盛贊的地方。要到達那裡,從Richmond出來上C351公路,然後再開上A3公路,沿著它向Richmond的東北方向一路開下去就行了。剛從Richmond開出來不久,道路很平坦。天上,先前看見的那一大片成放射狀圖形的白雲居然還在。路兩邊是綿延不盡的山坡和草場,只是因為夏末秋初,草都是枯黃的。但是山坡上還有數不清的綠樹,使枯黃一片中又顯示著點點生機,何況還能不時的看見一片片的牛羊在草場上吃草,對過往的車輛一點兒都不在意,只顧低頭享用。放眼遠處,還不時能看見藍色的海。我正賞景賞得心曠神怡,LG讓我開一段車。看路況不錯,我就接過了方向盤。沒想到,剛開了不久,路就從一馬平川而不知不覺的漸漸變成了山路,一會兒上坡、一會兒下坡,而且好多很大(對我來說是如此)彎度的拐彎處,還得不時靠邊讓過被我壓在後面的車(我嚴格執行速度標准,遇到大彎絕對按路邊標牌指示車速不超過15公裡),如果跟在後面的車裡的人耳朵夠好,沒准都能聽見我的尖叫聲。好容易找了一處路邊較寬闊的地方,停下車來死活不願再開了。又換作LG開,我又能安心賞景了。這一段山路,很像霍巴特Wellington Mountain的路,路邊山坡上的樹很奇特,灰白色的樹干光禿禿的、只在樹冠頂部茂盛的長著綠色枝葉,於是每片山坡都是這樣灰白色和綠色相映,其間時而點綴著突兀的褐色岩石。路很窄(在我看來),兩車相會時我老擔心車輪是否已經出了瀝青路面,LG直說不會。途中還路過了一處水壩。沒有停車細看。但那水壩上的水也是純淨的藍。這時距從Richmond出來已開了近一小時,路兩邊的景色在不時變換著。有時兩邊都是山坡,有時一側是山坡、一側是流水,這時的路已在內陸,應該是河流,而那河水竟也是動人的藍,水邊是綠頂白牆的小木房子。真不知塔斯馬尼亞這個地方被用了什麼魔法,為什麼每一處海水或河水都是那麼美麗的藍色。再繼續開下去,路從內陸又來到海邊,又看到了海。有一處路邊,我們本來是看到一個衛生間,停車去“解決問題”,可是出來後,卻不經意發現那後面的一片海灘就很迷人。海水還是那動人的藍,而沙灘是白色的細沙,據說白色的沙灘是塔島的一大特點,於是藍色的海水、白色的沙灘成了現在留在我腦中對塔斯馬尼亞的最典型印像(最能代表的就是Wineglass Bay)。這時的路又回歸了平坦,也許是靠近了海邊有了水氣,路邊草場上的草多為綠色而不是枯黃了,於是綿延的綠色和海水的藍色使我們很是賞心悅目。再繼續開,到了一處叫“Triabunna”的小城市(其實還是就像個小村子),我們找到一家“Shell”加油站加油。加了58.42澳元。然後,又開了一段時間,六點半左右,來到了一個叫做“Swansea”(“寶典”上直譯“斯旺西”,按意思應該是“天鵝海”。另外,我們發現塔斯馬尼亞的很多地名其實和歐洲的一些地名相同,比如這個“斯旺西”也是英國的一個海港城市)的城市。在這裡我們停車休息。小城裡也都是矮矮的最多兩三層的小房子,有一棟藍色屋頂、藍色門窗框、白色木板牆的房子最漂亮,真夢想自己可以住在這樣的地方,有這麼漂亮的一棟房子,天天去美麗的海邊散步,多美啊。我們還沿著一處土坡走到一個延伸向海裡的棧橋上。正在橋上欣賞海水的秀麗時,眼前飛來一只水鳥,因為風很大,它頂著風在飛。我的注意力被它吸引,眼神隨著它觀察它飛翔的身姿,誰想就在這時,沒有一點兒先兆的,它剎那間就“嗵”的一聲扎到了水裡,有那麼一秒,我在想難道這水鳥兒“自殺”了,再看下一秒它已浮出了水面,嘴裡叼著一只魚兒。這一幕頗像現在在電視裡看到的劉若英的拍的夏普Aquos電視廣告。從Swansea開出來,繼續沿A3再向東北方向開一段,然後折向一條C302公路,沿著它向南走,就能到Coles Bay(直譯“科爾斯貝”)了。不過我們不是直接就到Coles Bay,LG這時拿出一張紙條,我們要找到Coles Bay之前的一處叫“Edge of the Bay”的飯店,同樣是事先訂好的。我小心注意著路邊的標牌,不久就看見了,指示LG按著標牌拐到小路上,這Edge of the Bay位於一片樹林灌木叢中,小路邊的路標顯示車速不能超過5公裡。沿著指示牌開到一小片停車場上,停好車,下來。看見周圍都是樹叢和灌木叢,而面前有一排只有一層的房子。我們進了一座看起來是接待處的房子(後來知道裡面也是餐廳),很快辦理好check in手續,服務員給了我們鑰匙,指給我們看,房間就是這個接待處旁邊的我們先前看見的那一排房子中的一間。拉著箱子,向這排可愛的小房子走去,住慣了樓房,終於有機會體會體會住這種“平房”的感覺了。找到屬於我們的一間,開門進去,立刻就面對了一個大大的驚喜。後來我跟LG說,這是我住過的最棒的飯店房間。面前是一個大大的房間,客廳和臥室連著,轉身看見門旁邊是櫥台,衛生間在走進去裡面的一個側間裡。整個房間的裝飾很現代但又很溫馨的感覺。而給我們驚喜的不是這些,而是面前的整整一面牆都是落地玻璃做成的門,門外遠處就是大海。想起少年時,很愛看三毛的書,她寫過,她在台灣有一處房子,就在海邊,晚上一人在房子裡,透過落地玻璃看外面的海景、聽海上的潮聲。對年少的我來說,覺得這樣就是很浪漫的事,於是就曾夢想,何時我也能擁有這樣的一所房子。但對少年的我來說,這夢想是那樣的遙不可及。可是現在看見這個房間,年少時的夢一下子想了起來。但是當然知道,這不是自己擁有的房子,只是一個旅店的房間,而且只住兩晚,權當年少時的夢實現了十分之一吧。

(Coles Bay附近的住處Edge of the Bay飯店房間裡)
我們放下行李,就迫不及待的拉開玻璃門,去欣賞外面的景色。原來門外是一個木制的平台,平台上還擺著圓桌和椅子。平台台階下去,是一大片灌木叢。叢中有小路,沿著小路,就能走到海邊。
這時已是晚上近八點,但澳洲的天氣就是總給人錯覺,這時的太陽雖然是夕陽,但斜斜照過來的陽光還很強,海水依然一片蔚藍,海對面一座青山,山頂飄著白雲,而近處灌木叢中的樹被陽光染成了金黃色。要不是時間畢竟晚了得去找晚飯吃了,真想就坐在平台的椅子或是走到海邊的岩石上靜靜欣賞著美景直到日落。驚喜的還不只是這美景。我回到房間,正打開箱子,收拾一些行李,LG突然在平台上輕輕叫我再出去。我以為他又看到了什麼美景,卻沒想到,出去一看,平台台階下,竟站著一只wallaby,兩只小爪拱在胸前,小眼睛看著我們,太可愛了。不過,我剛湊近過去,它還是很警覺的,迅速跳回進灌木叢中。然後,我們出了房間,開動汽車,打算去Coles Bay找晚飯吃(check in時看見飯店的餐廳裡有告示說在這餐廳用餐得預訂的)。順著主路開上不久,就到了Coles Bay。據“寶典”說,這也是一個著名的療養城市。它位於“Freycinet Peninsula”(弗雷西內半島)的入口處。而Freycinet Peninsula上“幾乎全部土地都是國家公園”。而這個半島“禁止車輛駛入,游覽基本靠步行,所以Coles Bay就成了在Freycinet Peninsula進行活動的據點城市”。不過在我們看來,這“城市”還是只能算作一小“鎮”,開車轉上10分鐘就能把這“城市”全轉下來。我們轉了一會兒,看到一兩家餐館,卻全關門了。然後好容易看到一家像是還開著門,趕緊停了車過去看,果然還開著。但是因為想到相機已經沒電了(我們要拍下在澳大利亞每樣吃到的東西),而且我覺得冷,於是我們又走回車裡,給相機更換了新電池、倆人也都加了件衣服。接著再走回馬路對面的那家餐館,推門 -- 沒想到 -- 就這麼一會兒(不到五分鐘)的功夫,門竟然推不動了。再定睛一看,門上原來已掛上了“Closed”的牌子。透過玻璃,隱約能看見裡面有人,但沒人過來招呼我們。門旁邊另一側的平台上,明明還有倆人在用餐,可他們看看我們,又幫不上什麼忙。再細看周圍,發現門旁邊擺著一塊小黑板,上面明確寫著用餐時間,晚餐是五點到八點。沒辦法了,只好悻悻離開,臨走前LG拍下這家小店,以做留念。又開上車轉,還是找不著一家開著的餐館,而且餐館統共就沒幾家。這情景,頗似06年來澳大利亞時,在Port Fairy,也是晚上差不多這時候我們才到達,也找不著一家開著的餐館能用餐,後來轉了好多圈,才終於找著了一家仍然營業的台灣餐廳(中餐館一般比當地餐館營業時間長),好歹填飽了肚子。可是在這裡,我們也轉了半天了,只有關了門的當地餐館,看不見一家中餐廳。於是我宣布,終於在澳大利亞發現了一個沒有中餐廳的地方(澳大利亞的中餐廳很是普遍,任何地方都能找到,而這裡看來真的沒有,所以很特別),於是又做上了移民到這裡開上一家中餐廳的夢,但LG一句“澳大利亞‘人工’貴而這小地方肯定更貴雇不起人”就迅速把我打回現實。這時已開到了海邊,找不到餐館,也得先欣賞欣賞壯麗的海上夕陽,不過肚子確實開始餓了(幸虧有Richmond的下午茶墊著,一路上還在車裡吃了不少零食),不敢就在這兒等著欣賞日落。海邊有一位攝影家架著相機在拍照,LG過去向他打聽,但回來說他也不是當地人,不知道哪兒能用餐。而我趁機拍下了LG在夕陽下的海邊問路的經典鏡頭,自我感覺堪與電影畫報媲美。LG決定我們還是回Edge of the Bay的餐廳解決晚飯。我提醒他那餐廳寫著需要預訂的,他說實在不行我們還有一杯之前在霍巴特超市買的杯面和一些餅干的。後來,我在“寶典”上看到,原來Coles Bay這裡的住宿大都帶有廚房(Edge of the Bay的房間裡也有),一般這裡的風格是游客從超市買好東西自己做。可我們當時並不知道,而且說實話即使事先知道(墨爾本的Saville也有自助廚房),可想著畢竟是出來休假,哪還願意自己再動手那麼費事兒。回去的路上,天空有一片放射狀的火燒雲,襯著烏青的天空和路邊樹木的黑影,就像是天上神仙飛過時飄動的衣裙。

(天空中的火燒雲)
回到Edge of the Bay,進餐廳一問,謝天謝地,當時就有座位,而且運氣超好的是座位就在窗邊,我們當時就先預訂下了第二天的晚餐。
我們點了一份“Mushroom Penne”(蘑菇意粉),25澳元;一份“Seafood Pasta”(海鮮意大利面),26澳元;一份面包,4澳元。原價一共55澳元,但打折(房間客人)後35澳元。我們什麼飲料也沒要。餐廳提供冰水。而別的桌上人家都是隨餐配著好幾種酒。在等菜的過程中,我目不轉睛的盯著窗外的美景,跟LG說即使不給我上菜光看著這美景我也能飽了,也算是“秀色”可餐啊,而後來食物上來了一邊吃飯一邊賞景就更是享受了。這時是近九點。窗外,先是一小片灌木叢,叢中立著幾棵高高的樹。這些樹的黑色剪影背後,是一片暮藍色的海水。遠處的海平面上,有一帶灰黑色的山影。山影之上的天空,因為夕陽,從深橙、到淺橙、再到淺黃,一抹抹好似上帝用畫筆畫出來的色帶。到了近處的天空,卻依然是一片蔚藍。而這蔚藍之上,還映襯著之前看到的但現在已經變成灰白色的火燒雲,可是雲的形狀還未變,依然像神仙飄過的衣袂。我又一次跟LG說,真恨自己不是文學家,不能用精確華美的語言向別人形容出這片景色;不是攝影家,不能用精湛的技術准確的記錄它;不是畫家,不能用優美的畫筆完美的重現它。

(在Edge of the Bay用餐時窗外的美景)
我們一邊用餐,一邊看著這上帝創造出來的大自然的美景中各層次的色彩越來越深,到後來整個天空終於全變黑了。
出了餐廳,猛地發現外面是這麼黑。灌木叢中沒有設路燈。顯得遠處天空中一輪明月是那麼皎潔。頭頂上也星光明亮,依稀看的出一條星帶橫穿空中,LG說那就是銀河。長這麼大還是第一次在晚上親眼看到銀河(城市中哪有晚上有這份閑心抬頭看星星,就是看,星星也全被天空厚厚的污染層遮住了或是被城市中明亮的燈火奪去光輝而看不著),不過,並沒我原來想像中的密,我原來以為銀河會在天空中形成一條明顯的銀色光帶,而LG說不會有那麼明顯,就是這時看到的這樣較密的星星聚在一起而已。回到房間,研究了好久第二天要游覽的重頭戲Wineglass Bay的資料才休息。2008/02/19 周二早上8:30起床。我們住的這個“海景房”一個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那落地的大玻璃,早上被太陽照的總是“咯嘣咯嘣”的響,LG說是“熱脹冷縮”的原理。雖聲響不算大,但也挺擾人。不過有窗外的美景享受,這點“干擾”算不了什麼了。屋外陽光明媚,一個絕好的天氣。於是我們不著急出發,先去屋外的海邊游覽一番。這明媚陽光下的景色和前一天傍晚看到的相比又是另一番味道。比如那一大片灌木叢,在前一晚的夕陽陰影下顯不出什麼,只有長的高的樹被夕陽染成了金黃色,而這時的灌木卻在陽光下恢復了翠綠的顏色,海水還是那動人的藍,於是一切更顯得生機勃勃。我們沿著灌木叢中的小路,走到海邊。這裡有很多大塊的褐紅色岩石,流在岩石間的海水就像小溪水一樣清澈,只可惜看不到小魚。而遠處的海水還是湛藍色。站在岩石上向回望,Edge of the Bay的那一排客房被茂盛的灌木叢擋住,只剩下一排灰色的屋頂襯在藍天下。然後,我們整裝出發,這天將是整個塔斯馬尼亞之旅最精彩最完美的部分(當然是後來知道的)。這天,我們准備去Wineglass Bay。前面已說過,據“寶典”說,Coles Bay“位於Freycinet半島的入口處,是去Freycinet國家公園進行各項活動的據點城市”。在這個國家公園裡,可以進行叢林漫步(從半天、到一天、到兩三天)、野營、游船、飛機旅游等各項活動。而我們當然沒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因此只能去這個半島也就是這個國家公園裡最最著名的景點 --- Wineglass Bay(直譯作“溫格拉斯灣”,意譯作“酒杯灣”)。它被稱作世界上最美麗的十大海灘之一,它也是塔斯馬尼亞最具代表性的標志。不過,我們先得吃早飯。於是,從Edge of the Bay飯店開車出來,沿著前一天晚上開過的主路,我們又來到Coles Bay小城。在進城之前,路邊有一個標牌,顯示著Coles Bay Water Storage,就是這個小城的儲水量,這天的標識很讓人驚心,是最低一級,用深紅色表示(最高一級是綠色),甚至接近於empty(空)。別看這裡靠海,但是淡水的儲存量很少。我想這是個很好的方法,讓每個人看到這種標志,都真切體會到水缺乏的危險,從而自覺的節約用水。像北京這樣缺水的城市也應該借鑒借鑒這樣的方法。在Coles Bay,我們找到一家叫做“Freycinet Café & Bakery”的店。在那兒吃早餐。開始我們把座位選在店外面的涼棚下,可是不一會兒又覺得冷,只好挪到店內。我們點了一份“Big Breaky”(早餐全餐)兩人分著吃,再加一杯咖啡和一杯茶,共17.5澳元。這家店能上網,15分鐘2澳元。LG去查了一會兒第二天我們要住的飯店的路線。吃完早飯,再開上車,從Coles Bay沿著主路再開上一會兒,到了Freycinet National Park(弗雷西內國家公園)的入口處。這兒有一個挺大的Visitor Center(旅游者信息中心),要在這裡買票。買一種“Car pass”(小汽車通行票)就行,22澳元。把它貼在自己的車的擋風玻璃上,就能開進公園去。這裡還賣各種旅游紀念品。還有各種登山需要的裝備,比如太陽帽等。還用溫馨的語言提示著旅游者自己檢查登山的裝備是否都齊全了,我也對著一樣樣檢查,比如太陽帽、墨鏡、水、衣服、防曬霜等等。從Visitor Center又開了挺長的一段路,到了一大片停車場,在一處山腳下。車必須停在這裡不能再前行了。而這座山就是我們這天的目的地了。本來准備去的是Wineglass Bay,怎麼又成了爬山了。如果不是我們事先看了“寶典”和查了資料,也不會知道。原來在Wineglass Bay前面有一座山脈,要想欣賞到Wineglass Bay的秀美風光,就必須徒步翻過這座山,整個過程大概兩小時。如果自覺體力更好、更想挑戰自然的話,還可以選走一條阿莫斯山(Mt. Amos)路線,往返需要三小時。而且我們從查得的資料上得知那需要翻過一片很陡的懸崖,說幾乎就是光滑的大岩石,資料上說一隊旅游團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互相拉扯著才爬了上去,甚至還說最艱險的時刻差點呼叫直升機救援,可是手機又沒有信號(後來我們爬山的過程中注意到確實手機收不到任何信號)。但是對於這樣的兩條路線,當時,我們頭腦中還沒有這麼清晰的概念(是後來爬完了才徹底搞清楚的),因為“寶典”和“資料”說的並不是很清楚,因此當時我們只知道要爬山,有兩條線路,但哪條難哪條易並不清楚,“要翻過光滑巨大岩石”的是哪條路線也不知道。在停車場停好了車,我們把需要用的東西裝在大背包裡,水、衣服、巧克力等。我們總擔心冷,而且查到的資料上說山裡天氣變化很大,於是在我的堅持下,甚至在包裡裝了毛衣,還有羽絨服在車裡備用(後來證明根本沒用)。然後去完了衛生間(山上和整個酒杯灣沒有衛生間),都准備出發了,我又猶猶豫豫的想回車裡脫秋褲,因為這時天氣其實很好,上身穿著T恤就正合適,別的老外都是短打裝扮,我們倆還穿著長褲甚至秋褲。可是LG總說山上會冷,我只好放棄了,但是趁機又喝了幾口水(為了減輕裝備,我們背包裡只帶了一瓶水)。終於一切就緒,到了山腳下開始爬時,是中午12:00。山腳下,有一個小亭子,裡面的台子上放著兩本厚厚的簿子,供爬山的游客登記。一本是當天返回的,一本是過夜的。開始爬山前把自己的名字和信息登記在上面,但是下山後一定記得把自己的名字劃了(我看有的人還順手寫一兩句對景色的感受)。這是為了一旦有人出事,尋人方便使用的。管理處如發現真有名字未被劃掉的,就會出動人員在山裡尋找了。我很想用中文把我們的名字登記在上面(上面沒有中文的),當然不是為了怕出事,而是覺得好玩想留個紀念,當然下山要記得劃掉。但可惜的是,當天返回的那本登記簿居然已被寫滿一處空地兒也沒有了。剛開始時,路還挺好走。一條土路,每隔一段用木板築成一個台階,沿著修好的台階,在林蔭小道上“漫步”,攀爬的坡度也不大。因此我們停停走走,覺得挺輕松,看到好看有趣的景物就照下來。路兩邊,除了樹林,還有很多各種形狀的巨大的紅褐色岩石。有的獨自一塊佇立在路邊,人與之相比顯得非常渺小。有的地方兩塊大岩石把窄窄的路夾在中間,我不禁想不知道有沒有稍胖一點兒的人過不去的。還有一塊岩石樣子很奇特,像一個大爪子一樣橫在路邊,我鑽到它下面去讓LG給照像。再往上爬,坡度漸漸變大,路變成了石階,我們開始感到身體的疲累,背上的包也越來越重似的(我和LG輪流背包),爬一段就得停下來休息一會兒。平時在北京時很少有時間鍛煉,這次可以算是我們近幾年內運動量最大的一天了。另外,隨著運動量加大,身上也越來越熱,我干脆把長褲和秋褲卷到膝蓋以上。但是每走一段都停下來整理一下,小心不讓秋褲露出來,我可不想讓老外發現我們穿了這麼多來爬山。而LG這時上身還穿著長袖襯衫,也不肯把褲腿卷起來,真不知他怎麼受得了。上山和下山的人們在路上交會時,都很友好的互相打招呼,有的就一個簡單的微笑點頭;有的簡潔的說上一個“Hi”;有的問候上一句“How are you?”。不管是哪種,都包含了互相之間的鼓勵和祝福,好似在告訴你“英雄所見略同”、來爬這山值得、前面的美景值得你的汗水的感覺,讓人心裡充滿了溫馨,疲累似乎也減輕了不少。開始,我們只是回應著別人的問候,後來,尤其是下山時,我們也開始主動地問候別人,把這種鼓勵傳遞下去。而在路較窄的地方,遇到上山和下山的人們交會時,大家都主動地側身讓對方先走。並互道“Thanks”。而有時,前面爬山的人自覺速度較慢,也會側身好讓後面的人超過去,後面的人也會說聲“Thanks”。這時,我們心中對爬山的路線還不是十分清楚,尤其是我,總擔心前面突然出現網上查到的資料裡說的“巨大的岩石”、“要從那幾乎光滑的石壁上翻過去”,於是每看見下山的人總要問問人家前面還有多遠、是否難爬,得到的答案都是不難爬心裡才稍微安定一點。其實先前在山腳下時,就有很清楚的標牌顯示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往返2.5小時的路線,另一個方向是往返3小時的“Mt. Amos”路線(可見澳大利亞旅游管理多細致,線路上都會標出所需的往返時間,讓人心中有底)。我們當時自知平時很少鍛煉,估計體力不夠,自然就選了時間少的。後來下了山才完全搞清楚那條 3小時的“Mt. Amos”路線不僅時間長而且很難爬,就是這條線路需要翻過一片光滑的大岩石。不過後來想想,既然都來到這裡了,沒有嘗試一番那條艱難路線也挺可惜的。但又轉念一想,“資料”上說,一大隊旅游團的人互相幫助才爬了上去,而我們只有兩人,萬一真去爬了,遇到艱難的地方上不能上、下不能下可又怎麼辦。“同行”的人中,有幾隊給我們留下了很深的印像。一組是一家三口。年老的父母和一個女兒。他們爬山的速度和我們幾乎差不多。有時我們在前,有時他們跑到前頭。有時他們在路邊休息時,看到我們趕了上來。有時我們倆在路邊拍照,又見他們超過了我們。於是在有一次相遇時,我們互相開玩笑,說看哪組能第一個到達山頂。而這兩位老人看起來都有六十多歲了,並不服老,爬山的過程中腳步相當穩健,他們的女兒也不並攙扶他們。還有一隊,在我們整個爬山過程中也多次看到,也是一家三口,一對夫婦和他們的女兒。不過,這個女兒幾乎還是個嬰兒,才一兩歲,由爸爸用一個背兜把她背著,就這麼爬。休息的時候,媽媽從自身背著的大背包裡拿出奶瓶、圍兜等“伺候”她。其實在整個澳大利亞旅游的過程中並不只是看到這麼一家帶著這麼小的孩子出來玩的。06年時,在悉尼港海上坐游船時,我們在船上看到一個還在嬰兒車裡的嬰兒,父母在一邊拍照,就那麼任由孩子被挺大的海風吹著,一點兒沒有中國父母對孩子那種“含在口裡怕化了,捧在掌上怕摔了”的擔心。另外也看到過好多次父母帶著還很小的孩子旅游的。只不過這次,看到這位爸爸背著這麼小的孩子爬山,還是感到很特別,而這對夫婦看上去也並不是很年輕的。我不禁問LG,等我們有了孩子,他有沒有這位爸爸這麼好的體力。LG說不敢比。接著我們又討論起來帶這麼小的孩子出來旅游有沒有意義。開始我堅持這是一種潛移默化的影響,不過最終我們倆都覺得,孩子小時候還是多培養“讀萬卷書”,有了積澱、長大了再帶出來“行萬裡路”。還有一組,是一隊年輕人,很快的從我們身後走過來,我們側身讓過他們,然後驚奇的發現他們竟然是光著腳在走路,一點兒不怕地上的沙石,不知是不是在進行專門的鍛煉。爬到一小半時,能從路的一側看見山下遠處的海灘,還有那百看不厭的湛藍的海水,海水的一片藍色中泛著朵朵白色浪花,在路邊休息時,看著這一番景像,很是叫人心曠神怡。再往上爬,到了一處岔路口,一個方向寫著“Wineglass Lookout”,也就是到觀賞Wineglass Bay的觀景台去,另一個方向寫著“Wineglass Beach”,也就是下到Wineglass Bay的海灘上去。我們倆一商量,決定一鼓作氣繼續往上爬,先到觀景台去。又走走歇歇,終於,看見了一段倚著一片大岩石而建成的木梯。木梯路很窄,靠著岩石壁的一側沒有扶手,另一側的扶手下面就是懸崖,不過有無數綠樹遮蔽,不覺得害怕。爬過這段木梯,眼前豁然開朗,一大片平地上有不少人,先前我們開玩笑要與之“比賽”的那一家人已經先我們到達了這裡,正坐在一塊岩石上休息。想想爬山為了看海,真是很佩服澳大利亞人的思路。這時我腦中呈現的一句就是“No pains. No gains”(沒有付出就沒有所得)。不經過剛才那一番奮力拼搏、不付出汗水和辛勞,就看不到待會兒將呈現在眼前的美景。同時也很好奇,當年真不知是什麼樣的人發現了Wineglass Bay,並且還發現了在高處才能完全欣賞到她的美麗的秘訣,從而想到在她前面的山上修路好讓人們爬上來觀賞她。還同時感到的,也有大自然的神奇。既創造出這麼一片美麗動人的海灘,又在她面前安放了一座山巒,讓人們發現最好的觀賞她的方法。還有,佩服澳洲人保護大自然的做法。山只能靠自己徒步爬上來(還有一種方法是乘游覽飛機),而且在整個山上和Wineglass海灘上沒有一處廁所,把人類對大自然的影響減到最小。我們等不及休息,越過那一群人,來到平地的一側,這裡有一個稍稍向岩石外突出的木頭平台,就是觀景台了。有高高的圍欄,面積挺大,站在上面,就能欣賞到那Wineglass Bay了。她終於完全展現在我們面前了,到此刻,塔斯馬尼亞的魅力終於完全呈現了出來。真的太美了。這裡,我又一次發出了那段不是畫家、攝影家、文學家的感概,只有這段感慨能抒發當時看到這美景的心情,這次,LG已經不等我說完,就接下了後半段話。真的不知如何用語言形容。當時腦中反反復復回繞的就一種詞“美;太美了;Just beautiful”。

(爬上Wineglass Bay前面的山看到了Wineglass Bay)
眼前看見的,是一片蒼翠的山巒,懷抱著一片海灘。海灘的邊岸因為塔斯馬尼亞特有的白沙而成白色,而這圈白色的邊形成了一段完美的圓弧狀曲線,使得這片海灘包括這片海就像是一個放倒的酒杯嵌在這片群山中(不禁遐想是否某次上帝喝醉了酒歪倒的酒杯造成了這片海灘),湛藍的海水就是盛在杯中的美酒。這也就是Wineglass Bay(酒杯灣)得名的原因。那天,群山的山頂還飄著一層厚厚的白雲,於是藍色的海水、海水中泛著的朵朵白浪、海灘的白邊、青色的群山、山頂的白雲,這一切色彩,恐怕只有上帝的畫筆才能調的出來。
我趴在平台的欄杆上,望著這美景,真不忍心離開。有句話說“酒不醉人人自醉”,而我面前的美景似乎已經使我醉了(巧合的是這景中就有“酒”字),甚至就想這麼一直趴在欄杆上,看著這美景直到地老天荒。終於還是得離開,而且平台上有欄杆不好照相,不過等我們下了平台,卻發現了一處更好拍照的地方,就在平台的左側斜下方,一處懸崖邊上(有樹木擋著,不用擔心掉下去),不過要過去,有一小處沙石路特別滑,但牢牢抓著平台的木欄就能移過去。正照著,突然聽見旁邊的人輕聲驚呼,轉頭一看,只見那木頭平台下面的岩石上,正立著一只小小的wallaby,黑溜溜的眼睛看著大家,不過剛有人向它友好的伸了伸手,它就警覺地三下兩下沿著山坡跳走了。木制平台所在的這一大片平地上,還佇立著好幾塊岩石,正好供人們或倚或坐休憩。有一塊岩石,非常巨大。只見一個年輕人,從稍遠處起跑,然後就像功夫片裡演的一樣,三兩下躍到那岩石頂部,再把他的女友拉上去,兩人“占據”著這塊絕佳的“地盤”,在上面靜靜的欣賞美景。我和LG估計沒有這麼好的“身手”,也就不在下面等著他們欣賞夠了讓出“地盤”了。終於得下山了,雖然很舍不得。按著上山的路原路返回,然後,又到了先前看到的那個岔路口,這回,我們就選擇了通向Wineglass Beach的方向,這樣能下到酒杯灣海灘上去。往下走的過程中,我感覺比上山更累,因為一路都是沙石土路,怕滑倒,小腿肌肉隨時得是緊繃著的。但是LG說他覺得還是上山累。想想待會兒在海灘上游玩之後,還要再經歷一番上山、下山的過程,不禁開始擔心還有沒有足夠的體力。而且,我總擔心著要上廁所,所以一路盤算著路邊有沒有合適的地方。這條路兩邊都是樹林,而且地上有各種倒臥的枯樹干,形態萬狀。有的樹干挺粗,我就尋思著萬一真急了,可以到這樣的樹干後面去解決。後來還看到一棵大樹底部有一個足以鑽進一人的樹洞,但是又擔心裡面有蟲蟻之類的。不過,也許是一路體力消耗很大,一直到最後也並沒像我擔心的那樣想上廁所。可能是身體狀態已沒有上山時強、身體已經疲累,於是感覺這路總也走不到頭,眼前總是無休止的樹林和向下延伸的路。每遇到從下面走上來的人,我們都要問問人家還有多遠能下到海灘上。等終於聽到海潮聲、見到白色的沙灘時,其實離從我們開始下山算才半小時,但感覺就像下到海灘用了比爬到觀景台還要長的多的時間似的。剛從山上的沙石土路踏上海灘的白色細沙,還沒來得及定睛欣賞海景,突然,一陣強勁的海風吹來,吹得腳下的細沙竟都騰空而起,打在我腿上。因為我腿上的褲子是卷起來的,這無數顆細沙打上去,一時之間還挺疼,慌的我趕緊放下褲子。而有些沙子竟都打倒了臉上,只得低著頭用帽子去遮擋。可是看到沙灘上很多老外,都穿著泳裝,怎麼也不怕“沙風”呢。Wineglass Bay這時就在面前,卻沒有了先前從高處望她時那種如痴如醉的感覺了。從高處望她時贊嘆不已的是她的那道美麗的“弧線”,但是現在人親自處於這道“弧線”之上了,“弧線”就放大成了一片普通的海灘。當然也很美,但是看多了大洋路和塔斯馬尼亞島上其它的海灘,看她也不覺有多少奇特了(審美疲勞了啊)。用LG的話說就是“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焉”。海岸邊的岩石上堆著很多被海水衝上來的海帶,一簇簇一堆堆的攤在石頭上,我就想不知是否有人撿回家去吃,LG卻說澳洲人不吃這種東西的。這時的陽光不那麼充足了,天空中有雲層遮擋(不知道這時在山上觀景台的人們看到的景色還有沒有那麼清晰漂亮了),於是,遠近的海水就呈現出不同的顏色,不再只是一片湛藍,而是在深藍、湖藍、淺藍還有碧綠之間變幻著。當然,看著遠處壯闊的大海、海中和沙灘上游樂悠閑的人們、感受著撲面而來的清新海風,還是很讓人心曠神怡的。海灘左側的岸邊有一大片岩石,我們爬到那高高的石頭上,躺下,看著頭頂的藍天白雲,真想就這麼待上一下午(這時還不知後面有更美的景色呢)。雖然海風很大,但是吹到身上倒也不覺得很冷。不過,我們還是不敢下海去游泳,甚至不敢脫了運動鞋在海岸邊的海水裡走走。真是佩服那些不怕冷的老外,在海裡游泳、衝浪,玩得不亦樂乎。不過,海中游泳的有一位亞洲人,是一位頭發已花白的中年男士。至所以要記一下他,因為,他游泳時所穿的短褲,就是男士家常在家裡穿的大褲衩,在一片穿著專門游泳裝的老外裡面特別顯眼。記得以前看過一個介紹禮儀的電視節目,就講過,男士在海裡游泳時,要穿專門的泳褲,都不能用在泳池中游泳的泳褲替代。而這位男子,居然穿著家常的大褲衩就下海游泳了,讓人看著真是失禮。開始我和LG都覺得他像是中國人,不過等他上了岸,依稀聽見他和家人對話,好像(只是好像,聽不太確切)說的是日本話。從岩石上下來,LG突然招呼我往旁邊看,原來白沙地上,一只wallaby正倚著一塊岩石在嚼東西。先前看到沙灘邊有告示,說在游玩時,不要“打擾”野生動物的生活。尤其是不能用“human food“(人類的食物)--- 指的是餅干、面包等等經過加工的食物 --- 來喂wallaby這樣的小動物。否則,會讓它們生一種病(可惜沒記下這種病的英文名字,好像是一種能使它們齶部感染的病),或者,讓它們漸漸依賴人類的食物而失去在野外生存的能力(澳洲人對保護野生動物的工作向來做的非常細致全面)。於是,雖然看它如此可愛,我們也只是靜靜的待在它旁邊看著。看它把沙地上的沙棘類植物,一根根放進嘴裡嚼著。

(Wineglass海灘上的wallaby)
在海灘上休息了很久,我們終於鼓起精神,准備返回了。
首先得再爬山,要爬回先前那個通向“Wineglass Beach”和“Wineglass Lookout”兩個不同方向的岔路口去。一路還是走走歇歇。而且我不停和LG爭論著“爬山”和“下山”哪種更累。終於上到了那個岔路口,倚著那木牌拍照留念。然後又開始“艱巨”的下山過程。之前往觀景台爬以及下到海灘的過程中,我總擔心會上廁所所以很少喝水。這會兒,不用再擔心了,趕緊大口喝水爭取盡快減輕背包的負擔。路過一個個之前看到的那些塊形狀各異的大塊岩石,又覺得過了很長時間,才終於下到了山底,又看到那塊標示我們所爬的線路和通向那條更艱險的阿莫斯山線路的標牌,也拍照留念。同時心裡默默佩服向那條艱險線路走去的人們。回到停車場,坐進汽車,這時是下午近四點,我們看了看之前在國家公園入口處Visitor Center拿的地圖,上面還標著這附近的另兩個景點,“Carp Bay”和“Sleepy Bay”,於是決定去這兩處再看看。Visitor Center提供的地圖很清晰,照著走就是了。路不長,不過也有很多拐急彎的地方,最後快到達時還要上一個很大的大坡,我不禁想著要是我開車,一見這大坡沒准得熄火,不過自動檔的車應該沒問題。停好車。下車看見路邊有標牌畫著地圖,原來要到海邊還要沿著一片樹叢中的路徒步走上幾十分鐘(再一次佩服澳洲人旅游管理的人性化,各處景點的標牌都會細心標明往返需要的時間)。這時爬山的疲累還沒完全消除,不過見這裡不再需要“爬”,只是走路,倒也不覺什麼了。走了一會兒,腳下的沙石路不知不覺變成了木板路,路的兩側也開始有了鐵制的欄杆。然後,隨著路轉過一個彎,突然,完全毫無預料的,一片美景,豁然呈現在了我們面前,霎那間給人恍然到了“仙境”的感覺。首先是一片茫茫的大海,還是那種讓人心動我只能用“湛藍”想不出別的詞來形容的海水,就像一大片藍色絲緞鋪在眼前,但是藍色的水中又泛著無數白色浪花,就像抖動的絲緞上反射的白光。遙遠處,海天相接的地方,白濛濛的一道海平線。海平線上是比海水顏色稍淺一層的藍天。整個天空真的叫做萬裡無雲。但是,在稍近處的右側海面上,有一塊巨大礁石,主體應該是淹沒在海面下,而露出海平面的那一部分,像一條巨大的魚趴在海面上。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塊岩石,這裡才叫Carp(鯉魚) Bay。而整塊礁石頂上,覆蓋著一層厚厚的白雲,就像蓋在它上面的一床羽絨被。附近靠近海岸的地方,也有其它的礁石,但是都沒有雲覆蓋,獨有雲層覆在那塊像大魚的石塊上,還久久不散,很是奇特。眼前的整個景像,真的是用“天堂”“仙境”形容也不過分。在這番美景前,我和LG的嘴裡只剩下了“哇”“呀”之類的嘆詞。而後,不用我起頭,LG已經先於我說出了我的那段不是畫家、攝影家、文學家的感嘆。然後,定睛細看,才發現原來我們所站的這段木板路是建在臨海的一片懸崖上。扶著欄杆低頭望去,可見海水不停拍打著懸崖底部的黑色岩石。懸崖橫向很長,於是,我們側著身子,腳在路上慢慢往前走著,頭還始終轉向右側,好目不轉睛看著懸崖所面向的整片美景。直到走到這段路的盡頭,那片厚厚的白雲還一點兒沒散開。先前在Wineglass Bay,因為到達之前就看過了大量資料,都對她有很多很高的贊譽,等到親眼所見,確實名不虛傳,不負我們所望。所以是一種先心中有所期待,再親自證實了她的美的感覺。但是在這裡,事先沒有一點兒期待,只是看地圖上有就“順便”來了,對將會看到的景色也沒有一點兒概念,但是出乎預料的“享受”到這一片美景,有些喜出望外、真好似“天上掉下個林妹妹”的感覺。如果要問我Wineglass Bay和Carp Bay哪個更漂亮,我真說不出來,只能說並列第一。這一天接連看到兩處人間仙境般的美景,是我們這趟塔斯馬尼亞之行的高潮。其實Tassie的美景又何只這兩處,Port Arthur的海港、Coles Bay的落日、還有我們路上看到的不知名的海灘,原來我夢想能生活在墨爾本,現在又改成夢想居住在Tassie了。LG說來之前有一個朋友聽說我們要在塔島游玩一星期,就說時間太長了,說我們後幾天會沒事做。現在看來他根本沒有充分領略到塔島的魅力。我們覺得一星期都太短了,很多想去的地方沒有時間去,而塔島有一不盡人意之處就是景點特別分散。這時我和LG都夢想能有一個月的時間在塔島到處好好游玩。另外,我們也非常慶幸這天我們的運氣好,天氣如此之好,之前查到的旅游資料上也有說有的人很不幸,辛辛苦苦爬上了山卻因陰天什麼也看不見。又是一番依依不舍,拍了無數張照片,不得不離開了。不放照片,怕平面的照片不能百分百還原出立體的美景的原貌。接著,按著地圖的“指示”,我們又繼續開車來到Sleepy Bay。也是把車先停下,然後再走一段路走到海邊,也坐在海岸邊的大岩石上欣賞海景。不過可能因為看過了前兩處美景,我有了“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的感覺,盡管LG說這裡也很美,我卻覺得景色很是平常了。不過在這裡,還能看見Carp Bay那塊“蓋”著白雲的礁石。終於,看夠了這三處“bay”,我們開車回到了Coles Bay。這裡的海也是很美的,尤其是前一晚看見過那壯麗的落日美景,於是我們沿著Coles Bay的海岸也走了很長時間,慢慢欣賞,照照片。然後,我們走回Coles Bay小城的中心,看見一家郵局。但有趣的是進去之後才發現裡面卻是一個小超市,不知道所謂的“Post”(郵局)是否指的就是外牆上嵌著的一排排信箱。超市裡我們買了一杯酸奶,3.5澳元。後來,就開車回了Edge of the Bay飯店。剛進房間,就看見落地門外的灌木叢中一只wallaby正站在那兒。於是我拿出前兩天買的蘋果,因為謹記不能喂野生動物“人類的食品”,我想水果應該還可以吧。洗干淨後,我坐在屋外木頭平台的椅子上,一邊自己吃著,一邊咬下小塊來丟給它吃。LG泡了杯茶在旁邊坐著。開始,它很警覺,離的挺遠。而它好像視力很不好,我扔過去的蘋果塊都到了它身邊它也看不到。LG說看來wallaby是夜行動物(其實澳洲的很多小動物都是夜行動物),白天視力就很差,怪不得公路上被撞死的動物裡最多的就是wallaby。後來,它漸漸湊近了,就蹲在木頭平台的台階旁,小鼻子一動一動的,似是嗅到了蘋果的香味,然後終於探著頭嗅啊嗅的找到了它身邊的一塊,於是用兩只小爪子捧著嚼了起來。它的嘴很小,不大的一塊蘋果半天才嚼的完,小嘴快速的動著可愛極了。我手裡的一個蘋果吃完了,我就拿了一個整蘋果(塔島上買的蘋果個很小)丟給它。它用嘴拱著這個蘋果,無從下口,那種笨模樣真讓人忍俊不禁。於是我湊過去,它又警覺的跳開,但是站在遠處觀望著。我用一把小刀把那整蘋果切了個口又丟給它,這下它捧在懷裡,大口大口嚼了起來。我們留它在那兒靜靜享用美味,回屋裡休息。不想,等我們小睡了一覺起來,卻看它還在平台下面啃著那只蘋果,才啃了一半,很享受的樣子。我們去前一天訂好的Edge of the Bay餐廳吃飯。恰巧還坐了前一晚那靠窗的座位,但這時時間比前一晚早,窗外還沒有前一晚那美麗的晚霞景色,不過有海就很美,何況是能一邊享受美食、一邊賞景。這晚我們要了一份“Lobster”(龍蝦,還配著寬條意大利面)作為頭盤,21澳元;還要了一份“Mushroom Penne”(蘑菇意大利面),25澳元;一份“Market Fish”(當日鮮魚),服務員介紹當天的魚時沒太聽清名字,好像是“ling”(長身鱈魚),30澳元;一份甜點“Apple and Rhubarb Crumble”(蘋果酥點配冰淇淋),14澳元。原價一共90澳元,但打折(房間客人)後74澳元。Market Fish底部配的是米飯。開始我想著能當主食吃,誰知上來後我嘗了一口,米粒兒竟然像還是生的似的硬硬的,LG倒說他早就料到是這樣了。他說這是意大利式米飯的做法,就是這樣吃。真搞不懂老外干嘛會喜歡吃“生米”呢。用完餐,太陽還沒落呢。我們回到房間。LG又出去,去接待處辦理check out手續。因為第二天很早我們就要走,所以這天晚上就先去辦手續。我們住了兩晚,每晚292澳元,還要加上兩次晚餐,再加三次電話費1.5澳元。等LG回來,天倒已經黑了,我們又出了屋,坐在平台的椅子上看星星。我發現開始猛地一抬頭,並不覺得天上星星有多少。但是盯著天空看了一會兒,竟然就發覺星星越來越多起來。這時只恨自己沒有很多天文的知識,辨不出天空中那許多的星座,只認得出北鬥七星,還有不少看得出是某種星座,但不知道名字。想想等回到北京,哪還能在晚上看到這麼多星星啊。不過,這晚,天空中有一層薄薄的雲,預示著第二天的天氣。正看著呢,突然見那灌木叢中又跳出一只wallaby,也不知是白天那只嘗到了甜頭又跑了出來,還是它回去把好事告訴了同伴,這同伴於是也來“享受”。這回我除了拿出蘋果,還拿了兩顆獼猴桃,同樣一邊我們自己吃,一邊喂給它。它始終很小心的待在平台的台階下享用。不過,喂了半天後,我們進了屋,留了一些蘋果和獼猴桃在平台木板上,但是細心的把獼猴桃上面貼商標的那塊除去,然後在屋裡扒著百葉窗看,見那可愛的小袋鼠確認了沒有危險,就終於跳上平台,蹲在木板上,毫無顧忌的品嘗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