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峽出租車大家千萬別坐,很黑

作者: 黑眼圈兔子

導讀本人是上海人,於今年8.18日前往廈門是旅游觀光,在沒有來廈門之前,本人在互聯網查詢了一系列有關於來廈門的注意事項。根據來過廈門的人,對於廈門市民的素質大多予以好評,所以,本人放下一點點警惕心。 我於18日上午9:40左右達到機場,機場出頭的出租車等候區有許多出租車排隊等待旅客乘坐,一眼看去全是藍白相間的海峽出租車,於是上了一輛車牌為“D*T2104” ...

本人是上海人,於今年8.18日前往廈門是旅游觀光,在沒有來廈門之前,本人在互聯網查詢了一系列有關於來廈門的注意事項。根據來過廈門的人,對於廈門市民的素質大多予以好評,所以,本人放下一點點警惕心。

我於18日上午9:40左右達到機場,機場出頭的出租車等候區有許多出租車排隊等待旅客乘坐,一眼看去全是藍白相間的海峽出租車,於是上了一輛車牌為“D*T2104”的出租車,上車之後,我告訴司機我要去中山路,新華路口的金後酒店,司機告訴我去那裡有2條線路,一條是往市中心開,另一條是相對前者較遠的路程,司機詢問我要走哪條,由於考慮到不想耽擱白天旅游的時間,於是我問司機哪條線路比較快,司機回答我遠的那條,因為近的那條往市中心會堵車,而遠的線路沒有紅綠燈,但是司機始終沒有告訴我具體往哪條路上走,我問,那遠的那條線路費用和近的相差多少錢,司機答11.12左右,我與朋友商量後決定走遠的那條,畢竟只差11.12元,時間對於我們而言更重要。

剛開出2.3分鐘,司機給了我一張卡片上面寫著“行車線路確認記錄卡”,卡上包含文字:起點,經過,終點,車號,乘客簽字,本人(乘客)同意以上行駛路線。司機和我說,要走那條線路,你要簽下這個卡片,我想貴11.12元稍微遠點就遠點吧,走遠線路要求簽署線路也是正常的,畢竟司機也要保護自己利益。於是,一路上我和朋友把開過的路牌和標志性建築記錄在卡片上,最後到達目的地時我簽了名後並告知司機,如果你開的線路有什麼問題我會投訴你,司機說,怎麼會有問題。最後支付人民幣84元整。

當我們入住房間後,出酒店准備開始一天行程之前,朋友詢問了下酒店前台小姐,從機場到酒店打車一般花費多少,前台小姐給我們的答復是三,四十左右。這個答案無疑給了我們當頭一棒,整整翻了個倍,這個還是司機所說貴十一,二塊錢嗎?!於是我們決定晚上回酒店投訴該出租車公司。

可以說這個事情影響了我們旅游觀光的心情。

晚上回到賓館,我用手機撥打該公司的投訴電話,並把我們遇到的情況詳細告訴了接線小姐,接線小姐承諾公司會調查此事並給予答復,當時是晚上將近12點。第二天早上在我們赴長泰漂流的路上,9:02左右接到電話為05925773888稱該公司負責人的先生的電話,他問我是否年滿18周歲,回答是,問我是否簽署了該卡片,回答是,於是此人大致這樣說:由於你簽署了卡片,等於同意了司機走該路線,所以投訴不成功。我回答:本人第一次來廈門,對你們出租車規定不了解,我是在司機承諾我貴十一,二塊錢的情況下簽署改卡片的。負責人說:在我們了解情況中,司機說是我指定他走該線路的。當我聽到此翻話後,真的當場差點沒有暈厥。當時被他這麼一說我也牙口無言,我發自內心的說了句:你們怎麼能這樣。此負責人聽了我的話後說:什麼叫我們怎麼能這樣,誰讓你簽了這個卡片,現在............。說了一推推脫理由的話,並且把責任全部推在我身上,當時該人的態度就是完全在幫該司機說話並沒有站在中間人態度,說完後我話還沒回答就立即掛了我的電話。這個態度更是讓我非常氣憤。本來我只是對該司機的行為表示憤慨,自那電話後我深深的為該租車公司感到羞恥!

在等長途汽車的間隙,我和朋友實在咽不下這口氣,於是來到湖濱南路汽車站附近,位於中山公園附近的派出所咨詢民警,不是為了這40元,說實話,打長途電話也不便宜,打車去派出所也不便宜,頂著大太陽跑來跑去更是費神,為什麼???!!!!就是以為該出租車司機的行為以及該公司自稱負責人的行為!當我將此事完整敘述給值班民警聽的時候,該民警表示曾經也接到過此類事情的報案,但是由於這個是經濟糾紛他們不能接,但是警察同志很好給了我個電話5615610讓我打這個電話投訴,於是在當天晚上我撥打這個電話投訴,再一次完整敘述了這個情況。接線小姐也承諾會調查給予我答復。

第三天,當我們結束旅程准備回上海了,也對這個事情不報任何希望的時候,在機場接到5615610的電話,負責人告訴我也是類似於由於我們簽署了該卡片無法投訴之類的話,但是該先生說:在調查中,該司機告訴他們,他是在告訴我們貴30.40元並且經過我們同意的情況下開這條線路的。我告訴那位先生,這個司機前後2天告訴他們公司負責人和告訴您的話都是相互矛盾的,但是你們廈門的投訴電話都沒有錄音導致我也沒辦法證實。界於該負責人的態度以及馬上要上飛機,並且我心也冷了,這個事情我也沒多說。就這樣在這個很不快樂的事情之下,結束了廈門之旅。

在這裡我首先要表揚下廈門公交車司機的素質,我們乘坐的每輛公交車不到站台都不會開門放客,哪怕只差5米,這樣負責的行為讓我深深產生敬意,以及廈門和鼓浪嶼的市民,只要我們問路都會很熱情的告訴我們,尤其是鼓浪嶼島上的市民,非常感謝他們對於我們的幫助。

但是相比這些人,廈門海峽出租車的司機以及該公司負責人,為什麼會如此素質低下?並且對於該卡片設計以及審批的人員,我表示深深的疑問,這樣的卡片怎麼能設計出來並且通過審批?

這張卡片的正面是我上述所說的文字,背面是該出租車公司的廣告,沒有注意事項,沒有相關條文,在2位調查人員的敘述中都表示此卡片的出世是為了保障司機的利益,那麼又有什麼來保障乘客的利益,相信任何此類事物的誕生都是在公平,保障雙方利益的條件下產生的,那麼通過我這個事情,請問這張卡片保護了我什麼?當然,司機利益受損的情況有,肯定有,否則這個卡片也不會產生,那麼當這個卡片被司機用來坑害乘客的時候,這個卡片還是原來的意義嗎?發生我這樣的事情,雙方的供詞都不可信的情況下,司機有了他所謂的證據,那麼乘客呢?這樣一張不完善的卡片,簡直就是變相欺詐。假設這張卡片上完善了,此線路比常規線路約多走多少公裡,可能要支付較正常線路多多少錢,是不是就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如果廈門的投訴電話都有錄音系統,那麼司機前後相駁的回答是不是就能保護我的利益了?

一個城市的形像是聽過各個方面來維護的,可能只有一點瑕疵就能使人們對該城市原本美好的印像完全打碎。大家千萬別做廈門海峽出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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