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底,我到過有生以來踏足過在地球最北的國家,這個國家也是我第二最喜歡的國家,丹麥。在仲夏,那裡要晚上九點才天黑。晚上很冷,才只有12攝氏度。
在白天,天色很藍。
當地消費很高,沒啥公共交通的民宿也要350港幣一個晚上
一個麥當勞的普通漢堡包兒童餐也要47港幣,坐公車數站,只有數公裡也得要17港幣車資。
本來我打算在首都玩3日2夜。
之後更打算往北出發,到鄰國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
奈何,女友說出門已經十多天,再去的話就不理睬我,結果,在未來還有機會的思想下,放棄北征瑞典的念頭。我就回德國漢堡了。
我很後悔,那個時候沒有先斬後奏,去了再說。
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