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甪直、錦溪一日游”

作者: 金陵大游俠

導讀“甪直、錦溪一日游”2007年11月8日上午,我與南京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 甪直、錦溪一日游”的《協議條款》(應使用統一的《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該旅行社的廣告及報價為79元/人(含中餐),並由簽約旅行社提供全程導游服務。 據前台女服務員說,“我們搞的是特價旅游,每人必須購買10元旅游意外險。”為此,我們的旅游費用為(79+10)×2=178元;本人以現� ...

“甪直、錦溪一日游”2007年11月8日上午,我與南京某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了“ 甪直、錦溪一日游”的《協議條款》(應使用統一的《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該旅行社的廣告及報價為79元/人(含中餐),並由簽約旅行社提供全程導游服務。

據前台女服務員說,“我們搞的是特價旅游,每人必須購買10元旅游意外險。”為此,我們的旅游費用為(79+10)×2=178元;本人以現金付款,該旅行社給我開出收據。當時,我要求女服務員出具工商發票,她回答我說:“你早上上車後,拿收據給導游換發票。” 女服務員恐我不信,還在我的《協議條款》上注明“開發票”三個字。

11月11日晨6點30分,我們夫妻倆在南京市湖南路鳳凰台飯店門口乘坐53座“廈門金龍”空調大客車,開始了“甪直、錦溪一日游”的行程。

此行系南京某旅行社自行組團,全車有43位散客,由一位女導游提供全程服務。女導游還告訴我,她不知道該旅行社讓游客“上車後拿收據”與她“換發票”的事情,她根本就沒有什麼“發票”。

一、總體情況

1、本次旅游的車輛為53座“廈門金龍”空調大客車,車況良好;駕駛員的技術嫻熟,駕駛謹慎,旅客乘坐較為舒適。

2、錦溪、甪直(張陵)等景點安排緊湊,內容較為豐富。但因導游沒有掌握好有關景點的旅游時間,以致在張陵公園被當地“香火導購”耽誤過長,在主景點甪直古鎮僅完成90%的“行程”,還有王韜紀念館等幾處景點未去。

3、本次行程無購物,也沒有自費項目。

4、南京某旅行社未向游客發放統一標識,導游員也未向游客公布以便聯絡的手機號碼。在此次行程中,中午有6名中老年游客因找不到導游與團隊而感到“掃興”。

5、雖然該旅行社開有收據、行程單,但不是正規《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與游客簽定的只是其自行印制的《協議條款》(可向填寫《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反饋表》的5位游客調查核實)。另外,按《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第七條規定,旅游者在出游前“可自行選擇投保旅游意外險”,而該旅行社卻以“特價”為由,限定“每人必須購買”。我在車上向6位游客詢問,他們也被硬性要求購買“意外險”。

6、本次行程與該旅行社在“行程單”上所承諾的“全程優秀導游服務”不符。帶團女導游員的導游業務水平差,現場的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不強。她上車作“自我介紹”時口齒不清,也未向游客對景點做概括講解。游覽時,該女導游雖能按規定持導游證、旅行社的旗子上崗,但沒有用電動小喇叭(她解釋說“喇叭壞了”)。返程回寧時,她未將游客送到目的地鳳凰台飯店門口,自己則在江寧大學城處提前下車。




二.質量反饋

11月11日下午,我在乘車返寧途中給5位游客每人發了一份《南京市旅行社服務質量反饋表》。5人對“游覽車輛”均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其中有3人對“景點游覽”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2人對“導游服務”、“講解水平”均表示“不滿意”;另有2人對此行表示“比較滿意”。

在“意見和建議”內容中,一游客認為:“導游能力欠佳。游覽較混亂”。中國藥科大學的十幾名大學生代表說:“導游語言表達能力差。應有的介紹都缺乏。沒有盡到導游的講解義務。”

14日上午11時40分,我持注明“開發票”三個字的《協議條款》第二次去南京錦繡旅行社換發票,前台女服務員說發票“找不到了”,隨手遞給我一張已寫好二百多元的旅游發票。我不肯要,堅持要其如實給我出具“甪直、錦溪一日游”的發票和“旅游意外險”憑證,該女服務員只開了旅游費的金額總數178元整,無“意外險”的購買憑證,也不肯在178元旅游費中注明“含20元旅游意外險”。

遺憾的是,14日中午我急急忙忙地離開該旅行社時,卻忘掉取回那份有“開發票”三字的《協議條款》。15日上午,我打電話與旅行社一位不願告訴我姓名的女服務員聯系,問他們是否見到我遺留的《協議條款》?答復是“沒見到”,甚至連我簽協議時(一式二份)交旅行社留存的那份也“找不到了”。

15日下午17時許,當我第三次趕到該旅行社時,一女服務員很客氣地給我“補”了一份已填寫好無編號的《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她還追問我:“你們單位報銷旅游發票,還要看合同啊?”我答:“可能是怕我們光開發票,不去旅游。”


三、幾點建議

1、建議各旅行社要向游客(特別是“一日游”的散客)發放統一標識,導游員應當向游客公布以便聯絡的手機號碼。

2、導游員的素質、水平、能力將直接影響旅行社的信譽和業務。建議各旅行社將兼職或實習導游也納入正規管理之中,對持有導游證但實際工作能力不強的導游員,一般不要讓其獨立帶團。

3、建議各旅行社對要求開發票的游客,在簽定《江蘇省國內旅游合同》時即當場辦理,而不應該讓游客再跑第二趟,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各旅行社對購買“旅游意外險”的游客,應及時向其出示保險憑證,以防止旅行社在游客的有關保險問題上“弄虛作假”。

4、隨著我國“帶薪休假”制度的實行,去國內外旅游的人將越來越多。建議各旅行社要努力抓住機遇,做好優質服務工作,分春夏秋冬、對各個不同的旅游群體,推出與之相適應的旅游新產品。


精選遊記: 蘇州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