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虐待”在加拿大

作者: Ingrid G C

導讀旅居加拿大參加了社區警訊服務中心(相當於中國城市的居委會)做義工,觀察到中西方的文化差異使得對於“家庭虐待”的定義和處理大相別徑。“家庭虐待”在加拿大,不僅僅體現在身體和性(婚內強奸)的暴力,它可以覆蓋許多方面,如情緒、心理、口頭和財政等。 新移民入住後,會從社區警訊中心得到一本宣傳小冊子,解釋什麼是家庭虐待,個人安全計劃以及法律審 ...

旅居加拿大參加了社區警訊服務中心(相當於中國城市的居委會)做義工,觀察到中西方的文化差異使得對於“家庭虐待”的定義和處理大相別徑。“家庭虐待”在加拿大,不僅僅體現在身體和性(婚內強奸)的暴力,它可以覆蓋許多方面,如情緒、心理、口頭和財政等。

新移民入住後,會從社區警訊中心得到一本宣傳小冊子,解釋什麼是家庭虐待,個人安全計劃以及法律審理程序。

以下例子均屬於“家庭虐待”範圍:家庭成員(父母子女之間和夫妻之間)私拆信件、在公眾場合(即使是親戚面前也算)被丈夫/妻子貶低;外出時,你的伴侶不斷致電給你總是問你在哪裡;要去會見一個朋友或親戚被丈夫/妻子拒絕;你的零用錢被限制,講話用喝斥的口氣或使用侮辱的稱號;對你處處批評凡事怪罪,恐嚇要傷害你喜歡的東西包括寵物;等等。

一個結婚三十年的老婆厭倦了兒女結婚後的兩人世界,對老公說要外出住基督徒女友家兩周,幾天後老公厭倦了冷清的一個世界,打電話到老婆的女友家,老婆不願意接聽,老公便開車去看她。結果老婆報警說老公打攪了她的計劃,私入她的朋友家。因此老公被警車帶到警署關了一夜並寫了悔過書。這對夫妻的祖父母輩從歐洲移民到北美加拿大的,他們對這樣的法律處置並不覺得奇怪,等老婆過完她放給自己的假期後,老夫妻倆又重歸於好。

而從中國大陸來的新移民就不能很快的適應這裡的處理方式。有位四十歲左右的大連口音華人婦女一日來到專門幫助不譪英語的華語移民的華人警訊中心求助,說丈夫昨夜打了她。雖然社區警訊中心和我們中國的居委會性質相似,但他們並不負責任何調解,而是按照小冊子條款的處理方式,打了911報警(在加拿大,火警,刑警和救護車都是打911)。那位大連婦女以為會像大陸一樣,警察署派人來把丈夫教訓一頓就好了。想不到警察立即拘捕並監禁了她丈夫。丈夫承認自己因新來咋到語言障礙工作壓力大,一時性起打了老婆。於是法庭決定對他正式起訴。這下妻子發急了,托人保釋了丈夫。但是保釋時法院交給夫婦倆一人一份“無接觸令”。就是說在開庭之前,為了保證妻子的安全,夫婦倆不得接觸,丈夫只得住在朋友家。此後這位妻子天天到警訊中心要求撤訴,還說了丈夫許多的好話,可是這一切在加拿大是行不通的。那位妻子最後只得耐心地等待審理程序的進展。

所以據說加拿大不大有老公敢打老婆,倒是老婆打老公,老公少有報警的,怕沒面子。

我想,如果這樣的“家庭虐待”定義在中國也適用的話,那麼40歲到55歲年齡層中(文化大革命中斷了教育的緣故吧)是非常嚴重的。尤其是上海,但是絕大多數是老婆虐待老公。

那些下崗失業的老公被老婆在公眾場合貶低為“無能”是家常便飯;老婆限制老公零用錢;老婆限制老公去看望婆婆或男家親戚;老婆外出跳舞打麻將而老公守家裡干家務;老婆對老公用喝斥的語氣講話,等等。要是這些老公們在加拿大,都可以報警了,呵呵!


精選遊記: 溫哥華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