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讓他受冤

作者: 雨珠兒

導讀受以前一些言論的影響,我一直認為岳飛是統治階級宣揚“忠君至上”的典範,是愚忠的代表,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忠君思想的驅使下干的,甚至直到臨刑前,還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但最終還是被自己無限忠誠的皇帝慘殺了。 上星期去了一趟湯陰岳飛廟,看了“岳母刺字”組塑,聽了講解員細致的講解後,這一觀念開始有所動搖。回來後又翻閱了一些資 ...

受以前一些言論的影響,我一直認為岳飛是統治階級宣揚“忠君至上”的典範,是愚忠的代表,他的所作所為都是在忠君思想的驅使下干的,甚至直到臨刑前,還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明察他的耿耿忠心,但最終還是被自己無限忠誠的皇帝慘殺了。

上星期去了一趟湯陰岳飛廟,看了“岳母刺字”組塑,聽了講解員細致的講解後,這一觀念開始有所動搖。回來後又翻閱了一些資料,我這一錯誤觀點徹底改變了,我看到:岳飛之忠,志在民族和國家;我感到:岳飛之冤,真乃千古奇冤,冤至千年後的今天。當年岳飛被賣國奸賊冤殺,今天又被某些人冤為“愚忠”。

對於漢民族,所謂祖國,並不是一個抽像的概念,而總是有類似宋王朝這樣具體的地理上政體上的依托物。宋朝是封建時代,仍是以朝廷為國家的合法代表,宋人可以不忠於皇帝,但卻要忠於代表自己民族的趙宋王朝,因此宋人關於國家、民族的意識,一般是通過對宋王朝的支持與否來反映。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譬如被宋欽宗拋棄的三鎮軍民,北方淪陷區的忠義軍,他們是為自己的國土、自己的民族而戰。正是因為他們失去朝廷之後,才會想到高於朝廷之上的民族。和當時的絕大多數宋朝人一樣,岳飛必須承認朝廷是宋朝人的代表,必須承認皇帝是統治者,畢竟皇帝還是國家的合法代表。當宋高宗不得已而抗金時,他成為捍衛民族利益的旗幟,岳飛的“忠於國家”、“忠於朝廷”,和“忠於皇帝”名義上是相統一的。這時的“忠君”只是一種“忠於國家”的表現形式。當宋高宗對金乞和投降時,岳飛立即就與其進行鬥爭。這時的“忠”,就與“忠君”完全格格不入了。岳飛之“忠”的實質,也就鮮明地表現出來了。其實,就連宋高宗也不承認岳飛忠君,恰恰相反,宋高宗正是認為岳飛不忠於他這個“君”,認為岳飛是叛臣,認為“必殺飛始可和”,才伙同秦檜殺害岳飛的。所以,我們不難看出岳飛之“忠”究竟是為國還是為君。

有人指責岳飛因“忠君”而不敢違抗十二道金牌。只要我們翻閱一下這段歷史就會知道,岳飛的最後一次北伐連獲大捷時,忽然接到班師詔令,他不但沒有“忠實的執行”,反而立即發出“抗詔”的奏章;不但不班師,反而乘勝進軍,進逼朱仙鎮。這個時候,宋高宗、秦檜“知飛銳不可回”,便采用後撤牽制金軍力量的左右側應部隊,斷絕糧草軍需供應等“釜底抽薪”之術,迫使岳飛忍痛班師。當時的形勢,任何明智的軍事家都不會因為自己的義憤而置千百萬士兵的生命於不顧的。我們如果能為岳飛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就不會責怪他的被迫班師。

至於說岳飛遭冤時,仍對宋高宗表示忠誠,抱有幻想,這恐怕主要是來自歷代統治階級故意宣傳岳飛忠君至上(譬如乾隆皇帝)和《說岳全傳》之類演義。當年,岳飛自被詔到臨安,就對宋高宗不義存有戒心,預感到“萬一不幸,亦何所逃”。待入獄遭刑訊逼供時,他悲憤地說:“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一直到臨刑前,岳飛只寫下了“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再沒有一句“對皇帝抱有幻想”的只言片語,把自己的冤屈全對“天日”傾訴。現在我們怎麼還能在這裡說他“愚不可及地希求趙構能洞察他的耿耿忠心”呢?

我們現在評價岳飛的“盡忠報國”精神時,不能脫離當時的歷史背景和社會意識,更不能用現代社會的尺度去苛求岳飛。在這裡,我要為岳飛鳴冤,岳飛的“盡忠報國”決不是“愚忠”,而正是中華民族對自己祖國產生的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是應該理直氣壯地大頌特頌的。



(志在國家和民族的岳飛)



(盡忠報國 深嵌肌膚 銘刻在心)



(揮淚班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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