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離水鄉----阿姆斯特丹一日印像

作者: 窗台上的貓

導讀因為旅友的一句話——“威尼斯沒啥可看的,都不如阿姆斯特丹”,我決心去阿姆斯特丹走一走。時無須多,一天就夠了。(事實上我是出差到巴黎,一共只能停留兩天) 傍晚從機場坐火車進入市區,首先迎接我的便是條浩淼的大河。另一邊車窗外則是尖頂窄房子,又瘦又長,密密地擠在一塊兒。老實說,阿姆斯特丹的城區不算干淨,髒髒舊舊的,到處是塗鴉。這點與威尼斯 ...

因為旅友的一句話——“威尼斯沒啥可看的,都不如阿姆斯特丹”,我決心去阿姆斯特丹走一走。時無須多,一天就夠了。(事實上我是出差到巴黎,一共只能停留兩天)

傍晚從機場坐火車進入市區,首先迎接我的便是條浩淼的大河。另一邊車窗外則是尖頂窄房子,又瘦又長,密密地擠在一塊兒。老實說,阿姆斯特丹的城區不算干淨,髒髒舊舊的,到處是塗鴉。這點與威尼斯很不同。出了車站,滿街是人,站前廣場還在大修,更顯擁擠了。我暗自心想:這哪是我心目中的悠閑水鄉啊,一點浪漫感覺都沒有。語言又很難懂,我一直以為荷蘭人是用英語的呢。失算了。

雖然第一印像不太好,我還是滿懷希望地期待次日的城中之旅。

第一站便是凡高博物館——在阿姆斯特丹我最想看的地方。到哪下車根本不用問,看到哪站大部分人都下去了,就是了。可見凡高在眾多游客心中的位置。展館並不大,票價10歐,有點小貴。凡高的作品集中在博物館二樓,按照年代順序排列,從荷蘭(1880-1885)、巴黎(1886-1888)、阿爾(1888-1889)、聖雷米(1889-1890)至奧維爾(1890),200多幅油畫,看得令人不得不感嘆,凡高的命運多舛,卻從沒放棄過對生活的熱愛。我發覺他很喜歡用黃色,《向日葵》、《黃房子》、《臥室》、《麥田群鴉》等畫中都有體現。黃色像征生機蓬勃,開朗熱情,卻同時也反映了凡高內心的躁動不安,情緒不定。是的,作為常人,我們可以說凡高是瘋子,作為畫家,他又是不折不扣的天才。沒有他的瘋狂勁,我們後人又哪來這麼多出色的畫看呢?我非常喜歡他畫裡的那種張力,似乎在滔滔不絕地向你傾訴著什麼,令我久久無法離去。

博物館附館裡還有一個《BARCELONA1900》的展覽,我只是一帶而過。之後返回火車站,登上運河巡航的游船。船是從外港出發,進入市區水道,兜一個圈,最後返回外港。票價也要11歐,比巴黎塞納河還貴。阿姆斯特丹港口其實沒多大意思,就是個工業碼頭,岸邊停著艘“中國餐館”的船,紅紅綠綠的最是惹眼。不遠處的一艘船熱鬧非凡,不斷有游客在船體上爬上爬下,船長介紹說這是“阿姆斯特丹”號,是18世紀東印度公司用於貿易的大型帆船,當然現在看到的是復制品。我想:荷蘭人一定對水有著特殊的感情,本來嘛,不是他們當初遠洋貿易發展經濟,又哪來今日的繁榮發達?

進入市區,河道開始變窄。與威尼斯不同,阿姆斯特丹的運河不是蜿蜒曲折,而是直直的一排排,河邊都是瘦長的尖頂房,色彩也不如威尼斯那樣豐富,更貼近北歐的簡潔風格。其實運河這樣看還不錯,可美中不足的是到處停著自行車、摩托車和轎車,還有破破的船在河裡,擾亂了整體視覺。威尼斯已經是游人如織了,可我竟覺得這裡更擁擠。

45分鐘後上了岸,實在覺得不怎麼樣。又去著名的紅燈區逛。這一逛不要緊,可算讓我大開眼界。從火車站往南走不遠,就能看到SEXSHOP,賣性用品,還有寫著有SHOW的酒吧,估計是那種成人秀吧。再往巷子裡走,出現了衣著性感的女郎,對著街邊坐著,表情妖媚。她們沒我想像中的年輕漂亮,身材壯碩,嘴塗得血紅。果然如書上所說,一些店窗簾拉著,說明裡面正在“辦事”。酒吧海報畫得實在赤裸裸,女同胞們看了估計都會臉紅。真搞不懂荷蘭人怎會這樣大膽,晴天白日地就把人類最隱秘的生活暴露在外。而幾米遠處,竟還有個教堂,時有修士進進出出,和暴露的女人們形成強烈對比。太諷刺了!

如果紅燈區僅僅是這樣,倒也沒什麼叫人害怕的,可那裡就是有種讓人極不安的氛圍。細細一想,是河邊站著的那些無所事事的男人。他們往往久久地站在橋上,什麼也不做,就盯著來往的女人,目光迷離,像剛喝了酒。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老站在這裡,想干什麼(總懷疑他們吸毒)。但直覺覺得這裡不宜久留,看了一兩條街,就離開了。這兒畢竟是男人的天堂,與我無關。

出紅燈區一點點距離就是王宮,前面是阿姆斯特丹的中心地帶——大壩廣場。一個字:亂。這正在搞臨時游樂場,飛天輪在空中晃來晃去,尖叫聲不絕於耳。現代化的游樂設施與古老王宮相對,顯得極不協調。我還是第一次在歐洲見到本以為在中國才有的,缺乏創造力的“亂搭亂建”。可惜哦,本來那樣古樸寧靜的一個廣場成這般模樣,連一張完整的王宮或教堂的照片都拍不下來。

離開這個喧鬧之地,我也沒有什麼特別要去的景點了。隨便走走,到了倫勃朗廣場,見到了根據〈夜巡〉創造的群雕。還去了花市,盡管現在不是花季,花市還是人流不少。這兒有賣很多花的種子,令人不禁憧憬起花開時的美麗芬芳。不足的是花市太狹小了,建在河邊,所以只有一邊馬路可以通車。我親眼看見一輛垃圾車開來,被堵在了花市路口,搞的人也不好通過。阿姆斯特丹的路還不是一般地窄呢。

兜兜轉轉,已到晚餐時分。我坐在大壩廣場邊的一家快餐廳裡,邊啃漢堡,邊朝窗外望野眼。我發現這裡的黑人和阿拉伯人奇多,多得連巴黎都及不上。年輕人打扮得好似黑手黨或小混混,很少見到巴黎女郎那樣的高雅裝扮。看來法國和荷蘭的民族性格很不同,前者在乎高貴,後者,也許只在乎自由吧。

回旅館,准備第二天返巴黎。在房間裡又碰到件離奇的事:我出門前放在床下的洗漱用品不翼而飛,找遍了房間也沒有。去問前台,回答說清潔工可能當垃圾扔了,真氣得不行,不知那人是什麼眼力。而且會把我的拖鞋直接放在大衣上,真要佩服他的工作能力。無奈這家是青年旅館,本來收費也便宜,料想去投訴也不會理睬。只好自己買個教訓,以後千萬得把一切物品裝進箱子。同時對阿姆斯特丹的印像也“更下層樓”了。

清晨離開,再最後望一眼這座城市。還籠罩在夜色中的水城竟是別樣安寧優美,比白天動人許多。這才是我心目中的歐洲,沒有亂停車輛,沒有人聲喧鬧,沒有年輕人迷離的眼神。

這裡不是我的夢裡水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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