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廣東羊城之旅蒙騙游客的投訴致廣東消費者協會的一封公開信

作者: zdl74

導讀關於廣東羊城之旅蒙騙游客的投訴 廣東省消費者協會負責人: 您好! 我們一行共7人與廣東羊城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合同號為703530)後,參加該社的海南四星休閑純玩團,本抱著對海南美景的憧憬而去,想不到卻是飽受惡意欺騙甚至人身恐嚇而返。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讓該社繼續肆無忌憚地坑騙廣大市民,特向貴協會做出投訴。 投訴內容 ...

關於廣東羊城之旅蒙騙游客的投訴

廣東省消費者協會負責人:

您好!

我們一行共7人與廣東羊城之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簽訂合同(合同號為703530)後,參加該社的海南四星休閑純玩團,本抱著對海南美景的憧憬而去,想不到卻是飽受惡意欺騙甚至人身恐嚇而返。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讓該社繼續肆無忌憚地坑騙廣大市民,特向貴協會做出投訴。

投訴內容主要有以下六點:

(一)、入住酒店根本不是合同約定的四星級

17日半夜在海口入住豪富酒店,條件惡劣,無備用被,廁所天花板漏水

18日在興隆入住金隆興溫泉酒店,在酒店大堂我們即向導游提出我們的標准是四星,導游拒絕調整,只答應19日安排好一點

19日在三亞入住汾陽海景酒店,該酒店也未見四星標志

(二)、無視合同,強迫去購物點並且非法限制游客人身自由

該社完全無視合同中清楚注明“僅去2個購物點”的條款,強迫我們至少去了8個以上購物點,而且每到一處購物點都關掉汽車引擎,逼迫我們下車(旅游車車牌號為瓊B03217),我多次與導游交涉無果。因17日晚住宿條件太差,我2歲多的女兒於18日下午開始發燒,孩子不舒服、需要照顧也得不到一絲應有的同情,在一些購物點我只能抱著孩子坐在一旁地上等待。

在購物點中印像深刻的是20日去的普吉珍寶等處,因為在那裡我們被導游強迫呆了整整一小時以上,導游黑著臉說是和這個購物點簽了協議,確保一定要讓游客在此呆夠一小時的,所有在裡面轉了一圈出來的游客都被導游不客氣地又“請”了回去,用軟暴力限制游客人身自由。所有的游客此時都淪為被販賣和被利用的“人質”,沒有自由可言,更完全談不上尊重。

具體購物點如下:18日興隆華隆咖啡;19日去水晶、珍珠、鹿茸購物點;20日更甚,80%的時間都在購物點,分別為春暉食品廠、水果、普吉珍寶、漁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三)、合同中的部分景點被取消,景點時間安排嚴重不足

該社一直強調行程為合同的一部分,行程中的南山文化苑和東山嶺卻被取消。

因為購物點耗去大量時間,去到的景點時間安排上嚴重不足,例如亞龍灣,只給我們30分鐘時間,而光從停車點到海邊走路往返就要20分鐘,游客能在天下第一灣呆幾分鐘呢?類似情況就不一一列舉

(四)、惡意騙取門票費用

1月18日晚導游向我們推薦1個自費景點,南山文化苑,費用為150元,因為行程上有該景點,且標明為150元,所以我們並未起疑,可事實上19日導游將我們帶到大小洞天,謊稱這就是南山文化苑。對此我們在海南時一直被蒙在谷裡,直到回到廣州看到出游前搜集的其它旅行社的報價單上赫然標著“大小洞天98元”才恍然大悟。我們共被騙取門票差價312元。

(五)、廣東羊城之旅旅行社工作人員態度極惡劣、毫無誠信,甚至恐嚇、威脅游客人身安全

1月21日我打電話給廣東羊城之旅要求退回被騙門票差價,廣東羊城之旅的工作人員楊**全然不理,還生硬地說:“導游的說法和你的說法不同,導游說他說了是大小洞天,(門票差價)是因為路遠所以要加收費”,這完全是無稽之談,因為我19日在大小洞天景點時就因為景點安排的時間太少而向廣東羊城之旅做出投訴,當時我告訴她自己在南山文化苑,廣東羊城之旅還就此作過協調,所以她很清楚情況,但一旦涉及退回票價,廣東羊城之旅就裝作不知,伙同海南的導游一起欺騙游客!

海南接待我們的導游全程未戴工牌,只知其姓黃,19日下午我因種種問題已致電廣東羊城之旅做出投訴,情況不但沒有好轉反而變本加厲。19日晚全體游客因導游想取消亞龍灣景點等問題而與導游發生爭執,該導游公然不屑地說:“你們鬧嘛,信不信,我把你們丟在三亞我都做得出來!”晚飯時,導游走過來當眾用手指著我惡狠狠地威脅:“你要投訴你去投訴,你要是敢串通大家一起投訴,我今天晚上就跟你翻臉!”直接恫嚇我們的人身安全!

1月20日傍晚,我們接到廣東羊城之旅的電話,說取消了我們當晚的飛機,返回時間改為21日早上6點,因我們一行中有加拿大藉jenry已定於21日早返加,其他人亦有自己的工作安排,這樣嚴重違背合同的通知是我們所不能接受的,我們要求立即為我們轉簽其它航空公司的飛機。廣東羊城之旅方面楊**卻提出要我們補償票價的要求。海南的那位導游則更是用手指著我先生大聲辱罵,甚至揚言"如果不答應(補差價)就讓你們今晚留在海口!”,還作勢打人,直至我們揚言報警方收斂。在這樣的情況下,人身安全都覺毫無保障,我們決定哪怕自己買機票也一定要當晚返回廣州。在機場,導游脅迫我們簽意見書,否則不給機票,我們被迫簽寫(2張意見書已經律師確認無效,現一並傳真至貴協會)

(六)、廣東羊城之旅涉嫌偷稅漏稅,以不合法手段牟取暴利

這次旅游從始至終我們一直要求廣東羊城之旅提供我們所付款8940元的正式發票,但時至今日仍未提供。

這是一次不堪回首的旅行,我們被不良旅行社肆無忌憚地欺騙,飽受其苦!

我們從1月21日返回廣州後一直在與廣東羊城之旅方面交涉,然而對方態度極為強悍囂張,對消費者沒有一絲應有的誠意!

我們所損失的不僅是近萬元的金錢,更有這消耗了長達3個余月求訴無果的時間,以及與此相伴的憤怒、因遭到不公正對待而飽受的精神傷害!

我們寄希望廣東消費者協會能介入此事,幫助我們消費者、幫助弱勢的市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方希望貴協會對廣東羊城之旅的不合法營運做出行政處理;廣東羊城之旅同時應就自己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向我方做出正式道歉、賠償人民幣三仟元並提供我們這次旅行的正式發票。

如果廣東羊城之旅始終沒有正視和解決問題的誠意,我方將隨時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和各大新聞、網絡、媒體寄發投訴信和上傳照片,我們決不能讓不良旅行社在一個法制社會裡繼續它的招搖撞騙,我們也不想看到更多的無辜市民像我們一樣因旅行而激憤、因旅行而受傷害!

我們相信:唯有更多的有維權意識的消費者站出來,揭發不良旅行社的醜惡嘴臉,才能更好地淨化廣州的旅游市場,使得旅游市場秩序更規範完善,真正做到老百姓出游放心,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希望能得到您們的幫助,非常感謝!

此致

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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