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一個班組,沒人介紹就結了婚,她比我大9個月,跨屬相,我27,1971年的年初二辦的酒兩桌在家裡面,大師傅飯店請的,囑咐我買啥買啥,再借大點兒煤爐兩只,一炒一蒸,只記得兩個字,好吃,除了去年花園飯店領的蛋糕留下深刻印像以外.
基本都是同事小兄弟,每人按當時慣例6元,還禮亦然,有觸景生情喝醉了哭害我送他回家遭他父母奚落,"同事家干嘛灌醉我家孩子",另一位拉著隔壁人家鐵門,死活不放.
戲劇學院來了兩位,男的叫徐企平,女的叫啥忘了,夫婦兩都表演系,當時作為知識份子接受再教育到我們這兒來的,3同,同吃同住同勞動,孩子還小放父母家就來了.送的水果,臨走還拉下一只手套.余秋雨來沒來不記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