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摔跤摔跤,旗級那達慕,一般256對摔跤手(布魁)參加,不分旗內旗外,每對摔
跤手摔跤的時間不加限制。賽出名次大約用三天時間。 冠軍要過幾關。 發獎
範圍有冠軍、亞軍、第三、第四,上八名、下八名以及16、32、64名等不同規
格。
布魁的服裝為結實而全體的“昭都克”( 熟牛皮坎肩)、蒙古靴、闊襠褲、
祥雲圖案的套褲等。 還要系花腰帶子,項戴纓圈。
比賽前,將列成為左右兩隊的布魁、首尾交叉配對子。布魁入場時,各方
的指揮和四位歌手唱歌,唱到第三遍時,以特殊的舞步入場。這時,大會主持
人宣布布魁的姓名和家鄉。布魁到賽台前躬身行禮,繞場地右轉一圈,同各自的
對手交手。由老布魁和懂得摔跤規則的人當裁判。
分出名次之後發獎品之前,有兩位年邁並且跳躍姿式好看的布魁,也以常
規進行表演賽,但不等摔出結果就被人拉開,讓他倆分別坐於紅布魁兩邊,同
樣授予獎品。
在全旗比賽中多次奪魁的布魁得到“健將”稱號,成為榮譽布魁,享受食
祿。 旗級那達慕授予冠軍“九九獎”。亞軍、第三名等分別發獎。
候賽布魁按次序坐在各自位置上。得勝者到賽台前行禮,然後跑到對手前
向對手行禮。比賽規則主要有:
1、兩布魁同樣倒下要算平局,重行比賽;
2、倒下的布魁被淘汰。只要頭、肩、胳膊、膝蓋、胯、手上沾了土 ,就
算倒地;
3、參賽布魁均穿摔跤服;
4、入場不能遲到;
5、比賽中出現傷亡事故,對方要脫下一只靴子,用一頭三歲公牛作補償,
不追究刑事責任;
6、裁判有權干涉故意失敗等越軌做法。
(2)賽馬
馬為五畜之首,蒙古人對賽馬很重視。多數牧民平時發現好馬,進行調教,不
是那達慕也進賽馬,馬,分快馬、走馬和顛馬。快馬,八歲以上的賽程60裡;八
歲以下的40~50裡;走馬,賽程30裡。旗級那達慕的冠軍馬,授予“駿馬”稱號,
佩戴纓子和彩帶。快馬驏騎比賽;多由兒童們進行。賽馬時,有若干騎馬裁判參
加。一二三等馬分別授旗做記號。
(3)射箭
射箭雙賽是男子漢的一大榮耀,一般距離70或45弓。弓身外用竹片,內襯角
片制成。兩角兒相接處是堅木做成的把兒。弓的兩端用皮筋弦打緊。用於比賽的
弓,其強度為25弦或50弦。箭用柳條做杆,鷹羽做尾,長3尺。
射箭比賽時,選手們從指定距離,用同樣數目的箭,向靶射第一輪。選優參
加第二、第三輪比賽。以中靶心、內環、外環數折計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