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飯過後的節目是與扎西聊天,我們可以自由發問。扎西是個在當地小有名氣的人物,他小時侯被家人送到寺廟(藏傳喇嘛教)中做和尚,十九歲還俗,會認會寫藏文,但對漢文卻只能說不會寫。因為他受過教育,而且人也靚仔,所以很多考察的人都會找他做向導,還上過不少介紹摩梭族風情的鏡頭呢。也許正是因為這樣,他的思路比一般當地人寬,見識也多,跟他聊天還是蠻有意思的。交談中了解到,摩梭人最早只有達巴教,藏傳佛教是後來才流入這個民族的。但是達巴教講究“傳男不傳女”“傳內不傳外”,而且沒有文字,全憑口述,這樣一來對就其推廣流傳造成了極大的不便。而藏傳佛教則後來居上,得到了認同並很快流傳普及。不過,雖然摩梭人已經信奉了藏傳佛教,但祖宗流傳下來的很多習俗仍然保持不變。交談中,扎西對“摩梭人是納西人的支系”這一外界說法很有異議。因為如果果真如此,那麼摩梭人就會流傳納西文化的像形文字,達巴教也應該會有文字記載才對。
聊著聊著,話題就轉向了最為媒體渲染的“走婚”。每個摩梭人到了十三歲都會有一個隆重的儀式稱為“成丁禮”,因為摩梭人不過生日也沒有婚禮,所以成丁禮和葬禮就成了一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儀式。有些資料上講,成丁禮後就意味著可以走婚了,但按照扎西的說法,通常要等到十八九歲才開始走婚。所謂走婚,就是男不娶女不嫁。女孩子過了成丁禮之後,家人會給她一個單獨的房間(稱作“花房”),到了夜晚就可以讓情人(阿竹)留宿,而每天天亮之前,她的阿竹又會回到自己的家中。這種婚姻制度是母系氏族的產物,雙方沒有經濟上的瓜葛。因為整個家庭是以母親為中心,所以家裡的男子一定留在母親或姐妹身邊工作生活。
其實仔細想想,阿夏婚姻完全以最單純的愛情為基礎,根本不會涉及到財產,地位,家庭背景等等,只要兩情相悅就可以走在一起。如果女方不再為男方開門或男方不再登門就表明希望結束這種關系,而另一方會繼續與自己的家人一起,情感上可能會受傷,但生活秩序卻不會因此而改變。在這種關系的初期,一般不會讓家人知道,男方總是深夜靜悄悄地來,第二天天不亮又要趕回自己家。但一旦有了小孩,雙方的關系會比較穩定,也可以公開,男方不必再偷偷摸摸,女方也可以去男方家裡拜訪。而且,如果這種關系穩定下來,稱呼也有所不同,阿夏變為初伲,阿竹變為哈初邦。等到年老不再工作時,哈初邦也可以住進自己的初伲家中,以享天倫。不過,即使在有了小孩之後,雙方這種關系還是可以由一方提出結束,而子女毫無疑問會留給母親。每個大家庭所有的小孩都會由自己的母親,阿姨及舅舅共同撫養。所以對於小孩子而言,舅舅比父親更加親密。
摩梭人沒有接受計劃生育的教育,但這個民族的人口繁衍卻非常慢,很有節制。因為摩梭人考慮的是大家庭的利益,所以只要家中有繼承人,即使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也一樣視如己出。而且,他們深知人口太多不利於整個家庭發展的道理,所以自發自覺地控制了人口。想一想,其實摩梭人的許多意識都比漢人先進很多。
阿車瑪的情況比較特殊,因為她母親的家族太大,所以她就跟姐姐搬出來自己獨立了門戶,又因為三姐的精神有些問題,阿車瑪成了這一戶的當家人。扎西來自另一個更加貧窮的縣,而且路途遙遠,所以跟一般當地人走婚的習俗不同,扎西長期住在阿車瑪的家中。
一早知道這種母系家庭中,女性是當家人,地位很高。所以我們最初有一些天真的想法,以為在這裡女人可以作威作福,使東喚西地讓家中男丁做事,而自己則可以在一旁做“那摩溫”,很是向往(好像有點小人得志)。但去到之後才發現,摩梭族的女人其實過得非常辛苦。她們要照顧一家老小的生活、盤算家中各項開支、去田裡干農活、上山采菌,無論體力上還是精神上壓力都很大。反之,男人的擔子就輕得多,主要工作是打打魚和做點小生意。雖然女人的地位高,但對外的社交卻由男人負責,譬如吃飯時就只有扎西作陪,而阿車瑪卻無論如何都不會跟坐下來一起吃飯。所以應該說摩梭女性受人尊重的地位完全是由她們所付出的心力體力換來的。
晚上跟小吳繼續臥談,談到意見不一致時仍忍不住各持己見爭執了一番,到第二天被李大嫂打趣我們精神好,折騰了一天也不會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