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國航旅游導游欺騙、誤導旅客過程
我們於07年2月1日在廣州參加穗通旅行社“雙船海南六天豪華游”,由於天氣原因,輪船2月3日到海口,全團有22人,穗通旅行社沒有導游在海南隨團,只是在海口同當地團辦交接,也就是把全團賣給了當地團。海口接團的是海南國航旅行社,(導游名楊×蘭,中間一個字沒記清楚,自稱阿蘭,中年婦女,矮胖,樣子有點像農民)。整個旅游的過程就是一個受騙上當的過程,具體情況如下:
上車後,導游首先講:“海南的導游是沒有工資的,也不像國外導游有小費,我的收入就靠全體團友們支持了”。於是整個海南旅游的過程就變成了游客配合導游掙錢的過程,而不是導游為游客服務的過程。導游通過損害游客利益掙錢主要有三個方面,首先是赤裸裸的騙取團費。如在東山嶺,售票處標明門票是15元,上山纜車20元,我們合同上注明已交38元,很明顯我們是交了纜車費的,而導游硬要我們自己買纜車票。如果客人不乘纜車自己爬山也不行,導游規定半個小時,爬山時間顯然不夠。這樣導游就可以非法占有400多元纜車費。在三亞天涯海角景點,門票是65元,導游為了非法占有門票費,誤導客人說,天涯海角就幾塊石頭,人又多,沒多大看頭,不如坐船去,坐船人少,節省時間,還可多去一個什麼景點。因為坐船的費用低於門票。如果真的坐船,那就不能下地,只能遠看天涯海角景點,就同環島游香港、澳門差不多,天涯海角景點是海南旅游的精華,如果到海南旅游不去那裡,那就等於白去一趟海南。客人們幸好沒有上導游的當,堅持要走路去天涯海角景點。導游又說,走路來回有7公裡,大家不必那麼累,可以選擇走一半路的方法。就是坐快艇到景點,走路出來。不明真相的客人們於是選擇了坐快艇。導游將客人帶到天涯鎮海邊,快艇都是當地漁民私人的,每只快艇坐四人,從海上進入景點內,可以不買門票,導游付給漁民快艇費,價格肯定低於門票。漁民給每個客人發了一張門票,因為走出景點大門要驗票。我們懷疑這些門票是假的,正規的門票進門是刷磁卡的,這個門票好像沒有磁卡,出門時不用刷卡,再說漁民哪有那麼多門票呢?坐快艇到天涯海角景點海上距離大約有2公裡,好危險啊,海浪將快艇托起兩米多高,又跌下去,把屁股跌得好痛,海浪把鞋和褲子也弄濕了,一些小孩和女團友嚇得直叫。這種不顧客人安全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
其次是通過欺騙、誤導客人參加自費項目,擠占合同項目時間,單項自費項目時間大大超過單項合同項目時間,如自費項目台灣風情園近兩小時,不參加的就在外面等,也不准走出大門;大東海自費潛水一個半小時,如果沒有自費項目,一般只安排半個小時游覽。如玉帶灘、東山嶺、亞龍灣都規定半小時。有的收費項目事先不告訴客人,或者故意不說清楚,讓客人上當受騙。如在台灣風情園和苗族村寨景點,園內少數民族姑娘不由分說給客人穿上民族服裝,舉行婚禮,事後每人收費幾十元。在東山嶺,將客人交給景點導游,景點導游帶客人去“潮香寺”參觀,讓和尚發給客人字符,叫客人去解簽,去燒香,每柱香收費160元,一般都要燒兩柱香,就是320元,然後又去“開光”,又收50元。事先不說明,事後強行收取。這也是海南特色,團隊導游同景點導游分開,如果客人投訴團隊導游可以推說不知道,其實是心照不宣,聯手坑害,最起碼也是沒有盡到責任。
第三是通過大量安排購物時間獲得購物回扣,購物時間超過旅游的時間,最多的一天安排購物四次。到達購物點時,導游規定停留的時間不得少於半個小時,每個人不能空著手出來,最少也要買一包糖果。導游大力宣傳購物點的東西比外面便宜,實際上都比外面貴,如同樣的苦丁茶,導游價100元,外面超市68元;大洋魚片導游價15元,超市9元5毛等,平均價格高於超市30% 左右。通常是購物完後,客人都按時集中了,導游還沒來,她說去找司機,實際上是去簽單領回扣。
行程結束之前,導游又對全體團友說:“這幾天我們的司機很辛苦,我們給司機發個紅包好不好?”大家都不說話,用沉默表示反對,導游又說:“我不是要大家出錢,我們大家去水果市場買水果,讓水果市場給司機發紅包50元”,這樣又到水果市場大半個小時。最後導游在車上叫客人們填寫意見表,意見表上有“很好”、“好”、“一般”、“差”四個項目,我們對導游的這些欺騙行為很不滿,在導游服務一欄填寫了“差”,結果導游當場發脾氣,罵我們沒有良心,當著全體團友的面將意見表撕得粉碎。如此惡劣的導游我們還從沒見過。
海南旅游市場如此混亂,這種情況在全國都是少見的,旅游作為海南的一個窗口,極大的影響著海南的形像,希望海南旅游管理部門大力整頓旅游市場,為發展海南經濟創造良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