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美國警察

作者: *林子*

導讀關於美國警察,最早聽說,我是說,“切身”的感受,是聽自父親。那一年,父親還沒退下來,因公出差去美國,住在紐約。在費城讀書的哥哥接了父親去費城,在送父親回紐約的途中,租來的車子,因為油表失靈,沒油了。恰巧遭遇幾十年不遇的大暴雨,外面的能見度只有2米不到。好在離出口不遠。哥哥讓父親等在車裡,他自己跑出去,找出口求救。哥哥走後不久,來了� ...

關於美國警察,最早聽說,我是說,“切身”的感受,是聽自父親。那一年,父親還沒退下來,因公出差去美國,住在紐約。在費城讀書的哥哥接了父親去費城,在送父親回紐約的途中,租來的車子,因為油表失靈,沒油了。恰巧遭遇幾十年不遇的大暴雨,外面的能見度只有2米不到。好在離出口不遠。哥哥讓父親等在車裡,他自己跑出去,找出口求救。哥哥走後不久,來了一部警車。不懂英文的父親,不敢隨便開窗,就用手比劃著,指指司機的位置,指指油表,再指指出口,那個警察好像就明白了。後來聽哥哥回來說,那個警察追上了哥哥,把他帶到最近的加油站,借了油桶裝了油,並把他帶回來,確定沒事之後才離開的。回國後,父親講起他的第一次美國之行,講的最多的就是這件事兒。結尾總是發自肺腑的說:“美國的警察,那才真是人民的公僕,哪兒像我們的警察!”千萬別誤會,我父親可是標准的共產黨員,只因為出身不好,足足申請了16年才入了黨,對共產黨是絕對忠誠和無比信賴,絕對是最有代表性的堅定的共產黨員之一。之所以有這樣的感慨,實在是因為感觸太深。從此,美國警察救人於水火的公僕形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腦海裡。

美國警察,除CIA和FBI外,好像什麼都管,沒有明確的分工-大到殺人,搶劫,暴力武裝,小到帶路,勸架,尋物,換輪胎,只要你解決不了又沒人能幫你的事兒,大概都能叫警察幫忙。這是典型的美國人的理解。中國人是不習慣的-對警察總是敬而遠之。我自己是尤其害怕警察的,只因為我慣於超速。

第一次和警察叔叔打交道,就不是我去找他幫忙之類的,而是他主動攔住了我。那天晚上,因為加班,從公司出來很晚了。還沒開出兩條街,就見一警車跟在我後面直叫。它跟了我一條街,我都沒反應過來是在叫我,因為感覺上自己不可能有錯,那不是個可超速的地段。直到我自覺很無辜地停下來讓他,他居然停在了我車後不遠的地方,才明白真是衝我來的。我趕緊開了車門就往那警車前跑,邊跑邊用手指著自己的鼻子大聲問:

“你是叫我嗎?”滿臉的不可能。

那個警察,沒有離車,也沒等我跑近,就大叫讓我回到自己的車裡去。我才想起那個常識,被警察叫停,是不能亂動的。趕緊收腳,折回自己的車裡,乖乖的坐等,等著那個警察慢吞吞,小心翼翼地向我靠過來,才明白是自己忘了開夜燈。他提醒我開燈並祝我晚安後就離開了。惶恐過後,又幸幸然,只不過是沒有開夜燈而已。還以為多大件事,嚇了一跳。之前總以為超速才會被警察叫停呢。後來一說起第一次被警察叫停的經歷,幾乎所有的人都不等我話說完,就胸有成竹地說:

“超速!”

第二次和美國警察打交道,是下班的路上暴胎了。因為頭一次暴胎,沒經驗。慌裡慌張地打電話給60英裡之外的哥哥,等著哥哥趕過來救駕的時候,馬路對面的一棵樹倒了,砸到了一部過路的吉普車,那吉普車的主人叫了警察。警察趕到的時候,誤以為我也是被樹砸到的。我解釋說不是,只是暴胎,在等哥哥來幫我換輪胎。那個警察問我哥哥什麼時候能到,我說快了,都一個多小時了,從費城趕過來也已經快到了。他瞪大眼睛看著我,問我:

“那麼遠趕過來幫你換輪胎?你為什麼不叫警察?”

“警察管換輪胎嗎?”這次是輪到我瞪大了眼睛了。

“管,怎麼不管?什麼都管!”那個警察很認真地說。在他准備幫我換輪胎的時候,哥哥到了。那個警察和哥哥,發表了一大通“女人,你拿她真沒辦法”的感慨。他倒是給我上了生動的一課:暴胎-找警察。

第三次與警察的接觸,真的是叫警察換輪胎。也不完全怪我,只是我的車胎暴的不是地方。下班時間,暴在了橋上,新州與賓州間的交通要塞-BEN FRANKLIN大橋。雖然我很冷靜地把車開到了慢車道,但因為沒有邊道,還是阻礙了交通。只好叫了警察。橋頭一直有守候的警察,他們的動作果真迅速。用一塊拖板墊在我暴掉的輪子下,在警車的護衛下,我把車顫顫巍巍地開過了橋,下到能停車的地方,那個年青的白人警察下來,幫我換了輪胎。由此證實了,那個賓州的警察真的不是和我逗笑的,從此我就以為警察真管換輪胎呢,直到,我第三次暴胎,車胎暴在了新州的加油站裡,我又打了電話叫警察,結果,接線生一聽我的車暴在了加油站裡,馬上讓我自己想辦法,並鄭重聲明:警察不管暴胎。氣得我由此生出了新州的警察不如賓州的警察好的結論。

第四次接觸警察,是在費城城裡的一個郵局門口。那個地方是不可能找到停車的位置的。我把車停在了一個臨時的上落點,准備跑進郵局去買郵票,還沒跑到門口,就看到警車停在了我的車旁。我趕緊往回跑。衝過去,解釋說我實在是不可能找得到停車的位置,而我只需要兩分鐘,買了郵票就出來,問他們行不行。下來准備抄牌的那個警察,是個很壯的黑人,車裡還坐著個白人老警察。那個黑警察故做嚴肅地說:

“就兩分鐘?”我拼命點頭說:

“就兩分鐘,我只要兩分鐘,保證出來。”他說了聲:

“去吧。”然後就抬起了手開始看表,我愣了愣,看著他,不敢相信他真會讓我去。看著我不動,他“威脅”我說:

“還不走,我可開始計時了!”我轉身就往郵局裡衝,連聲謝謝都是跑遠了扔過去的。

郵局裡有人在排隊,我不安地看著表。唯恐辜負了那個警察的信任。等我差兩秒不到兩分的時候,衝出郵局,一看,那部警車已經開到了前面的街角。

再後來遭遇警察,是我自己出了“事故”,下班的路上,雨天,在一個彎道的地方,前胎癟了,車失控,撞上了護欄才停了下來,我估計又是暴胎,叫了警察,以為換了輪胎就能走人。警察一來,先寫記錄,說是“事故”。我聽了感覺奇怪,忙聲明我沒撞到別人,車還是能開的。那個警察很嚴肅地說“那也是事故”。我頓時沒了精神地問他,那我記錄是不是就不再清白了?要不要長保險什麼的?他才明白我為什麼那麼緊張。告訴我說不會,這類事故不影響什麼的,只是個警局的記錄。這個警察在落實了他的記錄後,把我送到了最近的酒吧,那是附近最安全的地方了,讓我在那裡等待哥哥來接,而我的車,被他叫了拖車給拖走了,說是影響交通。因已是下午5點,車場的下班時間了,所以要等到第二天才能去車場取車。至於我怎麼把車弄出車場,就不是他的事兒了。這個警察,也是新州的警察,當時正有一單公訴的案子-起訴新州該區種族歧視,說他們在高速上抓超速的比例,明顯的黑人和亞裔的比例比白人高。朋友後來說,我要是跟那個警察提一句種族歧視,擔保他不敢把我的車拖到車場去,而會乖乖的幫我換了輪胎放我走人。我聽過笑笑,不可置否。我當時並不知道車況如何,想想那個警察也沒什麼錯。

對美國警察贊不絕口的還數妹妹和妹夫。妹夫考到駕照後,第一次獨自帶妹妹去學校。車子停在了學校的街邊-一條下坡路。離開的時候,卻不管是掛倒檔還是前進檔,車子都只往下坡的方向滑。手煞也不好用。眼看著就要和前面的車撞上了,妹妹只好把自己的書包夾在前面的車尾和自己的車頭之間,以免撞壞人家的車。兩個人是又驚又怕,實在不明白,發生了什麼事,好端端的車子怎麼就“壞”了呢?急出一身汗,車子就是開不出去。這時,常在校園裡巡邏的警車來了,下來兩個警察,妹妹和妹夫唯恐警察懷疑他們倆有什麼不軌行為,不停的解釋,明白以後,警察說,法律規定,他們是不能開妹夫的車的,但,他們可以幫他把車推出來。就這麼著,妹夫握著方向盤,這一高一矮,一胖一瘦的兩個警察,在夏日90多度的正午,愣是把妹夫的車抬出了停車位。後來妹夫說他也不知道怎麼好的,反正是能開了。回來問我和哥哥,我們都覺得奇怪,不可能呀。倒是對車沒任何研究的嫂嫂發了話,說,那有什麼奇怪啊,車子根本沒打著啊!原來這是新手才可能犯的錯誤,鑰匙不擰到底,加上特殊的地勢,問題就來了。嫂嫂第一次開車的時候,也遇上過同樣的問題,甚至比這還糟。這兩個人,倒奇怪起哥哥和我,這兩個玩車高手的“無知”了,還包括了那兩個警察!經此一役,妹妹和妹夫,提起美國警察就贊不

絕口了。

當我已經與美國的警察有了多次接觸之後,我終於因超速而被叫停了。至今,超速被警察逮到過三次,兩次僥幸過關,包括在愛德荷州超了警察的那次,最後的一次,比較不幸,實打實地吃了張92美金的罰單,不幸中的萬幸是,當時是在南達克他州,超速的罰單只罰款不計點。然而,這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我超速的習慣。所以,我肯定還會接觸更多的美國警察。

小的時候,警察叔叔在我心中是最可敬可愛的人,可世風日下,現實與理想是相隔越來越遠。誰也不曾想過,在美國,我居然又找到了小時候的感覺。對美國警察,我是有著由衷的好感的。我在父母的口袋裡,各放了一張卡片,寫著家的地址和電話。我告訴他們,如果萬一在什麼地方走散或走失,只要把這張卡片給警察看,他們就會被安全地送回家。這就是美國警察給我們的信念,有他們在,我和我的家人,都會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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