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抓緊時間看八這是一篇報憂不報喜的游記,從3月21日開始初次發表以來,已經被站方刪除兩次了。

作者: naluo

導讀我想知道游客受委屈的游記為什麼不能發表在這裡??可以的話我3月21號發在這裡的游記為什麼被刪掉了?? 作者:naluo發表日期:2003-3-23警告!!!想在麗江包車的驢友請注意!!!:(我於2003年3月10日和朋友一行五人在麗江包一面包車前往玉龍雪山。通過一家客棧的女老板介紹認識了一位施姓司機,該老板能說會道:說司機是她遠親,絕不會砸她的牌子,一定會讓我們滿� ...

我想知道游客受委屈的游記為什麼不能發表在這裡??可以的話我3月21號發在這裡的游記為什麼被刪掉了?? 作者:naluo發表日期:2003-3-23警告!!!想在麗江包車的驢友請注意!!!:(我於2003年3月10日和朋友一行五人在麗江包一面包車前往玉龍雪山。通過一家客棧的女老板介紹認識了一位施姓司機,該老板能說會道:說司機是她遠親,絕不會砸她的牌子,一定會讓我們滿意而歸。上車之前我們談定了價格,包車一整天跑玉龍雪山一線價格是70元(淡季價格,目前在麗江最低可講價到60往返玉龍雪山一整天),去哪個景點由我們自己決定。當時我們有兩位朋友想去玉佛寺,司機就滿臉不高興。說路程偏差太遠,只能送不能接。我們退讓說不接也可以,約時間下午在回程的必經之路——收費站見就好了。談妥以後車子上路,開始行程很正常,司機把兩個伙伴送去玉佛寺後送我們去雲杉坪。在路上他跟我們建議,雲杉坪只有小索道,風大了不安全,最好騎馬上雲杉坪,坐索道去犛牛坪(犛牛坪有大索道),我們答應了。雲杉坪騎馬上山的價格是61元(不還價)。往返路程一個多小時,風景也就SO SO而已。路上灰塵很多,回來的時候牽馬人以小路顛簸為由建議我們走“大路”,每人還加收了10元錢。從雲杉坪下來以後因為不適應騎馬我們三個人都很疲憊,相約上犛牛坪的時候一定要坐索道了。然後就在白水河(糟糕,也是一景點,地名也許有偏差)附近吃飯、留影。到了犛牛坪,司機動作靈活無比,先上了索道售票處。等我們走到那裡時,司機在旁邊站著,售票員對我們說,山上風大,索道已經只下不上了,想上山又只有騎馬。當時的時間大約是下午三點半,想到又要騎馬我們實在是很倒胃口,於是想在索道入口處留個影就走了。留影的時候碰到一個男工作人員,他告訴我們想上山可以去買索道票,目前風力很小,這與售票員的話截然相反。想到司機在我們之前也許跟售票員打過招呼,我們更是掃興,於是來到停車場准備下山去另一個景點甘海子。司機過了很久才到,當時我和一個女伴在山邊拍照,我們忽然注意到司機情緒很激動,和我們另一個朋友正在激烈的爭執什麼,我們急忙跑過去,只來得及聽到司機最後幾句話:“你們不上犛牛坪,我今天就算白跑了!好!我也不收你們的錢!你們自己下山吧!!”我們憤怒異常,我們被這個惡司機遺棄在山上了!!我們聲稱一定會投訴他,司機置若罔聞,車子絕塵而去。還算運氣不錯,當時犛牛坪停車場裡還有最後一趟下山的車。犛牛坪的管理人員很同情我們的遭遇,幫我們談了價格——10元回到麗江古城。在古城碰到介紹司機給我們認識的客棧女老板,她跟我們求情說不要在客棧談這件事以免影響她的生意,我們答應了。女老板明確告訴我們司機帶我們去騎馬是有很大回扣的,我們在犛牛坪不騎馬司機損失不少。司機下山的時候覺得很委屈,居然要快流眼淚了。這讓我們很莫名其妙:本來走幾個景點,用什麼樣的交通工具上山就應該按游客自己的意願行事。不是我們不想上犛牛坪,而是司機自己和售票處的員工搗鬼,為了更多的回扣,不讓我們乘纜車上山,我們這才放棄景點的。而且,當初談價格的時候說好是包車游玩玉龍雪山一線一共八個景點任我們挑,現在我們每人花了40元的古城維護費40元的門票共計80元,卻只走了兩個(天啊!在白水河附近我們真的只算吃飯而已,“游玩”時間不超過8分鐘。)景點,我們的委屈又向誰訴去???女老板非常緊張我們會公布她的客棧名,道了N次的歉,我們只得作罷,答應不會讓她難做。因為這次意外事件,我們中的一名伙伴掃興之極,當天晚上就離開麗江,結束了原本為八天的旅行。現在回想起來,那名司機的行為無異於綁架,如果錯過最後一班旅行車,我們不知道要多費多少周折才能下山。其實出發前如果價格上有爭議,司機根本不必開車;或者後來明白告訴我們他往返的成本,我們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適當加一些費用給他也不是不可以的。(說實話,在麗江包車的費用也不是特別貴,分攤一下我們還是能承受得起的。)但他不分青紅皂白就把我們扔在山頂上,實在是太沒職業道德了!現在我把該司機的基本情況公布在此:車牌:雲P10619,姓施,好像是屬於什麼麗江四方旅行社的。後來我們才知道因為脾氣不好,他以前曾受過游客投訴。請去麗江包車出游的驢友一定要引以為戒!!!PS:表揚一名叫楊尚榮的納西族司機:)他第二天帶我們去了瀘沽湖,人品和開車技術都非常不錯,他的車牌是雲PT1918,車型是桑塔那時代超人,整個行程很享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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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luo發表時間:2003-3-233

這是我在攜程的第一篇游記,我不諱言自己的文章寫得不怎麼樣,所以我很少動筆。當天的游客證人共有五名,其中包括一名外籍中國人,就是當天就氣憤離開麗江的那位。把這個事實公布出來是希望經後去麗江游玩的朋友盡量地減少不愉快的經歷,麗江是實在是個很值得久住的地方。我覺得自己的語言還是很平實的,沒有什麼過激之處。3月21號公布的以後點擊率還行,更得到網友的聲援,他們希望我公布客棧名,我拒絕了。因我的朋友在女老板的苦苦哀求下代表大家答應她,一定不與她為難。雖然這並非我親口答應,但我看重承諾,不管是集體的承諾還是我個人的承諾。讓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事就是這樣一篇文章居然被刪除了,游記發表有規定必須是美好回憶嗎?如果站方對這篇文章繼續采取刪除的態度,我想你們需要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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