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別處之六-紐約紐約

作者: xinhuazh

導讀1. The City在美國,起碼是美國東北部,The City在一定程度上由泛指的詞彙變成了專一的指稱.套用Qian的名言:"美國這地方,也就紐約能住."我和趙楓曾半賭氣的瞎解釋:大概是因為美國人自己也知道,除了紐約,別的地方都是農村. 或許是天寒地凍的關系,Pittsfield的所謂downtown即使到了周末的正午也是人煙稀少,再要是到了我們住的地方,便是連鬼影也見不到半個.第一次置身紐約街頭的感覺迄 ...

1. The City在美國,起碼是美國東北部,The City在一定程度上由泛指的詞彙變成了專一的指稱.套用Qian的名言:"美國這地方,也就紐約能住."我和趙楓曾半賭氣的瞎解釋:大概是因為美國人自己也知道,除了紐約,別的地方都是農村.

或許是天寒地凍的關系,Pittsfield的所謂downtown即使到了周末的正午也是人煙稀少,再要是到了我們住的地方,便是連鬼影也見不到半個.第一次置身紐約街頭的感覺迄今仍是清晰的可疑,陡然之間,攢動的人潮,林立的高樓,閃爍的霓虹,穿梭的車流,城市的色彩,城市的聲音,城市的味道,城市的感覺鋪天蓋地,席卷而來.無法形容,如若真要套一個詞去描述,那便是"久違".

我從來不否認自己是俗人,做不來什麼隱士,我喜歡熱鬧,喜歡身處朋友之中,受不了整整一個月生活在GE Town,抬頭低頭除了同事還是同事;我還極度怕黑,對恐怖片抵抗力為零,所以晚上到了家就堅決不敢一個人出門,因為屋外漆黑一片,很有鬼影重重的意境.在那樣的上下文中,紐約,給我的第一印像無疑是極好的.因為,紐約,會給我上海的感覺.

第二次去紐約,半夜了竟然不幸迷了路.實在沒有勇氣去問黑人,便攔了一對穿著考究的中年夫婦問路.迄今仍不覺得自己長得像匪類,但我們得到的回答除了漠然,便是警戒.那時的我們,對於Pittsfield,有的是無比想念.起碼在那個偏僻的小鎮,人們是友善的,不設防的.

於是,第二次去紐約,我再一次發現:The City,不管是在亞洲,歐洲還是美洲,這個單純的名詞後有的不僅是人聲鼎沸,車水馬龍,還有人與人之間難以跨越的鴻溝和難以融化的冷漠.

2.陽春白雪與下裡巴人

到了紐約,不去看一次Broadway Show,怎麼都說不過去.但不知怎的,總覺得有些勉為其難.可能是因為我對舉凡高雅藝術,從音樂劇,到芭蕾舞,再到什麼印像派畫展之類,總有那麼些抵觸情緒.不是說真的不喜歡,我也會去看,也會覺得不錯,我只是討厭那種分類方式.在我看來,陽春白雪也好,下裡巴人也好,只要是美的東西,便是藝術,何必一定要劃清界線呢?又或許,是不是不管內心理解與否,只要嘴上說懂,說喜歡,便能"啪"的一聲,被敲上一個"小資"的戳呢?

不管怎樣,我們還是去看了,而且很有自知之明的選了美女與野獸這一出,在美國,唱的是英文,自然不會有字幕,我們足夠現實,既然花了錢,自然選一出簡單易懂些的,否則便真的是附庸風雅了.

演出是晚上,我們早上安排了去機場接Eric,然後會去Little Italy吃中午.鑒於運動量頗大,我那天的裝束應該說是足夠怪異了,全黑的正裝配一雙運動鞋...反正坐著看演出,沒人注意腳,我這麼安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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