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投訴之金華孚

作者: afche

導讀啤酒節前後和家人在青島玩了幾天,這是我第一次來青島,關於青島、關於啤酒節我不想在眾多溢美之詞上再錦上添花,欣悅的感覺人人不同,而差的感受應該大同小異:)我下面只說說本人平生的第一次投訴經歷。 12號中午13時許,我們從棧橋到百盛准備買點東西,路過廣西路,看到有家餃子店,我們說隨便吃一點再走,也許是被青島的風光迷惑,也許是以前看網友說青島� ...

啤酒節前後和家人在青島玩了幾天,這是我第一次來青島,關於青島、關於啤酒節我不想在眾多溢美之詞上再錦上添花,欣悅的感覺人人不同,而差的感受應該大同小異:)我下面只說說本人平生的第一次投訴經歷。

12號中午13時許,我們從棧橋到百盛准備買點東西,路過廣西路,看到有家餃子店,我們說隨便吃一點再走,也許是被青島的風光迷惑,也許是以前看網友說青島的迪士司機不好,可是我們幾天來打車都覺得挺好,於是一點戒備之心都沒有,看都沒看招牌就進了這個店。我們要了一斤餃子,因為隨行的一個孩子不愛吃,我們就想要碗湯和米飯給他,服務員就推薦魚豆腐湯,我們問是什麼魚,她說,就是海魚。我們問什麼海魚?她說海裡的魚!一般海魚。我們翻了一下菜單沒有看到,就點了這個湯。事後回憶起來覺得她家的菜譜的確也很特別,就像名片夾一樣,每一頁插一個卡片,隨時就可以抽出來換掉。

結帳的時候,前面一個老先生和一個老太太在結帳,聽他們說:“你們也太黑了,這樣還讓不讓人再來?”那個老板娘說:“你們算少的了,看這湯還有70還有45的呢。”我們也沒在意,等我們結的時候,餃子一斤16,湯70,米飯沒上,一共86。原來70說得就是我們!我們本來想隨便吃點的,結果要了一斤餃子,被推薦了個70的湯,心裡真是不痛快。我們和她理論,她就說那是黑頭魚,就值那麼多,我到現在也不知道黑頭魚是什麼魚,到底值什麼錢,但是她推薦菜,我們問她,她既沒有告訴我們是什麼魚,也沒有說價格,我們明顯感覺是被欺詐,後來老板娘自己降價,說一共收60算了,出門在外這些事也難免,幾十塊錢,算就算了,我就要了發票和點菜的單子。結了帳就走了。

本來到這裡就應該結束了,我出了門,回頭看了一眼,看到店名“金華孚”,我的頭就轟的一大!一是之前我就在攜程和其他網站看到網友在這家店被宰的經過,我也清晰記住店名,可是還是鬼使神差進了這家店,覺得自己特笨,被宰得恁窩囊!二是特別氣憤,這麼多網友在網上都說過,又如我們之前的那兩位老人也和她們交涉過,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是還仍然在繼續一騙再騙,太猖狂了。於是我立刻打了12315,進行我平生第一次投訴。

簡單說了情況,就把電話轉到了這個轄區的工商所,工商所的人說讓我們到工商所去,可是我們不太熟悉路,就讓我們在店門前等著。掛了電話,我老婆就強烈反對,說幾十塊錢值不值啊?出門在外的,又帶著孩子,萬一有什麼事怎麼辦?說實話,自己當時也有點猶豫,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畢竟腳底下不是自己家的那三分硬土。不過多年的職業素養還是讓我對法律有信心的,不是都說哪裡有最較真的消費者,哪裡就有最優質的服務嘛。得讓她明白不是每個人都是忍氣吞聲任她宰了就算的。

大約兩三分鐘,就來了一位穿制服的馬先生,不由人不贊一聲,這個效率抵得上110了。我們進了店,和女老板交涉,過程就不具體說了,反正女老板很能說,基本上是她包場,我和工商所的馬先生都插不上嘴,說了好多後就說嗓子疼,自己喝水去了。剩下馬先生和我們坐在屋裡。馬先生說他們沒有處罰權,只能調解,而且她做得比較圓滑,結帳時主動讓了錢,並沒有按要價收,另外我們沒有看清價格也有過失。我當時考慮了一下,我們主要是對沒有報價有爭議,湯已經吃完了,從證據搜集上看也比較單薄,而且也不能老這麼拖著,時間持續半個小時了,女老板又不在,我和工商所的同志又沒有什麼可商量的。所以我就提出具體意見:“要是說我們之前沒有看價格有過失(??),那她們故意含混其辭,欺瞞我們,也必須承擔責任,我和她對半承擔,要是同意就同意,不同意我一句話不說馬上就走,你們市長不是有公開電話嗎?我就投訴到那去,既然已經投訴了我就堅持到底。”馬先生就到外面把她喊進來,她馬上就同意了,說“餃子的錢你們得付,魚錢對半,我應該退你們九塊,我現在退你們十塊。”我當時也不清楚應該怎麼算,我就說,我不知道該多少錢,我只爭取我自己的權利,你的責任你得負。她後來又指著馬先生說,你要是不喊他來,30塊錢我就讓你走了。最後她拿20元退給我們。我告訴她,有網友也反應過她們店,如果要長久做生意,還是誠信一些好。女老板說“網上說我們,那不可能!我們店是今年才開業的。”說得我啞口無言,就琢磨難道互聯網上的信息一般都是隔年的?我不能再和女老板說什麼了,弄得我邏輯思維一片混亂。

我對這個店印像不好,不過對這位老板大姐並沒有太大的反感,自始至終,我承認她沒有說過一句粗話,雖然說得多,說得聲音大,但是還一直是在申明自己的態度,也沒有什麼讓人感覺不好的話語,和很多宰人的店比起來,她還算是“文宰”。她中間說到她比我有錢,她兒子今年要到德國去上學了。我也沒有覺得如何不好,一個母親因為兒子再如何驕傲和炫耀我覺得都讓人理解和認同,這也證明她有更人性的一面。因為我自己也有孩子。所以我發這個貼並不想使這個店怎樣“惡名遠揚”,倒希望她能看到,我想和她說當時沒有機會說的話,就是我們都有自己的子女後代,在這個豐富的社會裡,我們給孩子留下的總不能僅僅是金錢吧?我不由想到金華孚裡的好多服務員,那些小姑娘小伙子其實也都還是一、二十歲的孩子,他們如果以後離開了這個店,會不會在其他地方開他們的金華孚?會不會也用這種“經營模式”?他們的孩子呢?沒有機會到德國念書,會不會繼承金華孚的事業呢?

之前我看到的關於這家店的一些貼子http://www.ctrip.com/Community/ItineraryWri/ShowWriting.asp?writing=852766

http://www.ctrip.com/Community/ItineraryWri/ShowWriting.asp?writing=852881

http://www.0532.com/travel/tourist/read.php?action=view&bbs=zhuanjia&id=7266

後記,本來我回來想把相關內容都搜集一下,以及我自己的經歷向青島的有關部門反饋一下,希望以後不要再出現這種情況。可是寫到這裡,我打消了這個念頭,即使被處罰或停業,如果那位老板大姐自己不能認識到,那意義就不大,我多希望這位老板大姐能和我們普通的消費者都能安安心心地吃上一頓飯啊。憑心而論,我這第一次投訴並沒有什麼好的感受可言,我真希望以後再也不要投訴了,權利是法律賦予的,是應該受到尊重的,硬維來的權利我感覺真是很冰冷很生硬。畢竟,法律只能維系一個有秩的社會,而人,應該有如風光般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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